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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比就足夠了。”
“少一點呀,老爺,”老太婆說,不過她還是千恩萬謝地把錢收下了,並且急切的去給他們開了門。 她並未虧本,因為她的酒價比實際已經高了三倍。他們上了車。 奇奇科夫的馬車同諾茲德廖夫和他姐夫坐的那輛馬車並排走著,於是三人一路上可以隨便亂說,諾茲德廖夫僱的那輛瘦馬拉的小破車緊跟慢趕地跟在後邊,波爾菲裡和狗崽坐在那輛車上。這三位旅伴閒嘮的內容對讀者來說並沒有多大意思,我們還是來交代一點兒諾茲德廖夫本人的情形,他在我們這部小說裡也許要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腳色呢。諾茲德廖夫大概會使讀者覺得有些面熟。 這種人,大家見過的該不算少了。 他們被稱做機靈鬼,在童年和中小學讀書的時候就有好夥伴的美名,可是同時也常常會被人打得鼻青眼腫。他們的臉上經常帶著一種坦率、直爽而豪放的表情。他們見人自來熟,轉眼間就對你以“你”相稱。 結成的友誼該是永世不渝的了,可是差不多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新結識的朋友當天晚上在友好的宴會上就會交起手來。 他們全是一些話匣子、酒鬼、魯莽漢,一些招人喜歡的人物。 諾茲德廖夫三十五歲的時候,脾氣還跟他十八九、二十來歲時完全一樣:極愛吃喝玩樂。 結婚也沒能使他有絲毫改變,何況妻子很快就到那個世界去了,撇下兩個孩子他根本不需要。 不過這兩個孩子由一個頗為漂亮的小保姆照管著。 他在家裡無論如何也難得呆上一個整天。 他那靈敏的鼻子可以嗅出幾十俄裡開外哪兒有大集市並且舉辦各種雜耍和舞會;他眨眼之間就會出現在那兒,在牌桌旁邊爭吵、鬧事,他同他那種人一樣,很有玩牌的興趣。 我們從第一章裡已經知道,他玩牌的手法並非正大光明,他懂得各種搗鬼的竅門,因此玩來玩去最後常常就變成另一種玩法了:不是挨皮靴踢,就是讓人家在他那把濃密的非常漂亮的絡腮鬍子上狠拽一陣,因此有時候他就帶著半邊鬍子回家,而且殘留下的這半邊鬍子也變得相當稀疏了。 但是,他那健康、豐潤的臉腮構造極好,再生能力極強,絡腮鬍子不久就會馬上長出來,而且長得甚至比原先的還要好。 而最奇怪的是——大概只有俄國才會有這種事情,過不多久他又會重新跟掄拳痛打他的那些朋友聚在一起,而且見面時竟會若無其事,他們都不在乎。諾茲德廖夫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一個亂世英雄。 任何一次集會,只要有他在場,不出一點兒亂子是不會罷休的。不管怎樣,亂子是要出的:不是憲兵把他架出大廳,就是他的朋友們不得不自己動手把他推出去。 要是不出意外,也總要出點兒在別人身上絕不會出現的別的事情:他不是在酒巴里喝得酩酊大醉,一味傻笑,就是信口胡說,順嘴撒謊,最後弄得自己也無地自容,他撒謊是毫不理會的:他會突如其來地說他有一匹蔚藍色的或者粉紅色的馬以及諸如此類的胡謅,弄得聽話的人只好對他說:“喂,老兄,你好象吹起大牛皮來了。”說完,便都紛紛離開。 有一種人非常喜歡無緣無故地糟踐親近他的人。 例如,一個身居要職,儀表堂堂,胸前掛著金星勳章的人,會跟您握手,同您大談一番深奧而發人深省的問題,但轉眼間又會當著您的面兒侮辱起您來。 他作踐起人來,就像一個十四品小官兒一樣,根本不象一個胸前掛著金星勳章、大談發人深省的問題的那個人。 結果弄得你只有站在那裡驚訝不已,目瞪口呆。 諾茲德廖夫就有這種怪癖。 誰跟他越親熱,他就會更快地作踐誰:他會給您散佈一些再愚蠢不過的流言蜚語,破壞您的婚姻、買賣,但他決不認為自己是您的對頭;相反,如果有機會再遇見您,他對您仍然會是百般友善、十分友好,甚至會說:“你這個壞傢伙,怎麼不再到我家來了。”在許多事情上,諾茲德廖夫可以說是一個多面手,也就是說,什麼都能幹。 在同一時間裡,他可以說跟您到任何地方——甚至天涯海角——去旅行,能同您一起幹一番您願意幹的任何事業,可以用他所有的任何東西交換您願意交換的任何東西。 槍支、獵狗、馬匹——全都可以成為交換的物件,可是交換的目的可決不是為了佔便宜,而是因為他的生性就是不甘寂寞,酷愛活動。 要是他在集上幸而遇到一個老實人並贏了錢,那麼他就將走進商店見到什麼買什麼:馬軛啦,香味蠟燭啦,送給小保姆的頭巾啦,公馬啦,葡萄乾啦,銀臉盆啦,荷蘭粗麻布啦,上等麵粉啦,菸草啦,手槍啦,鯡魚啦,畫兒啦,磨石啦,瓦罐啦,皮靴啦,陶瓷餐具啦——什麼都買,最後把錢花光為止。 不過這些東西很少有運到家裡的時候;差不多當天就落到了另一個更走運的賭棍手裡,有時甚至還要搭上自己的菸斗連同煙荷包和菸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