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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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似的男人。
這男的一聽,頓時就怒了:“你真是來查郭麗雅的案子?你是警察嗎?就算是警察也不能汙衊我,我沒襲擊郭麗雅,那案子跟我沒關係!”
“呵……原來你以為我是警察,所以才跑的?”
“怎麼你不是?”
“當然不是,我是律師。”
“律師?早說嘛,我還以為是警察來找麻煩了。”男的一下子輕鬆了不少,坐在樹下開始掏出香菸和打火機。
文箏也早趕到了,站在翁杭之身邊,看他滿頭大汗的樣子,她會忍不住有點心疼。
翁杭之知道這小子不會再跑,他也省點力氣,可還是不能放鬆警惕,扭頭向文箏遞個眼色,衝著前邊樹林微微點了點下巴。
文箏和翁杭之已經有了默契,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不動聲色地往前邊走,剛好站在那男的身後。這是防止他突然會往樹林裡跑,若真跑進去了那可不好找人。
那男的還陶侃一句:“這位律師,你的小蜜還真水靈!”
小蜜?翁杭之懶得解釋,開始跟這男的談起來。
這男的叫馮建偉,無業遊民,三個月前他被一幫小混混打了一頓之後就來這村子裡,租個房子住下來,交了一個女朋友,就是剛跟他吵架那女的。
馮建偉是郭麗雅的前男友,兩人雖然已經分手,但馮建偉得知郭麗雅傍上了一個富豪,他覺得那是他發財的機會到了,便時常去騷擾郭麗雅,目的是為了從她那裡擠點錢出來花。
郭麗雅傍上的富豪就是楊舒敏的老公,薛振。郭麗雅擔心馮建偉的存在會讓薛振生氣,一開始不理他,可薛振就威脅說如果郭麗雅不給錢,他就去薛振的公司揭發薛振和郭麗雅的事。
薛振是本市有名的富商,郭麗雅哪裡敢把事情鬧大,只好先拖住馮建偉,一邊又另外想辦法應付。
想來想去,郭麗雅覺得,只有成為薛振的正牌老婆,才能一勞永逸。所以她對薛振更加殷勤,每次見面都會追問薛振什麼時候離婚。
薛振是說過要離婚,可那都是敷衍的話,哪知道郭麗雅還當真了。為了安撫郭麗雅,薛振比以前更大方了,給了她不少錢。
郭麗雅給了馮建偉十萬塊,但他沒過多久就揮霍掉,又去問她要,結果不小心被薛振撞見了,果然薛振大發雷霆,警告郭麗雅不準再跟其他男人有來往。
郭麗雅也是個奇葩的女人,表面上答應了,可是暗地裡仍然沒有斷絕跟馮建偉的聯絡,因為薛振去別墅陪她的時間很少,一個月裡也有兩三次,加上他人到中年,某方面的能力也比不上年輕人。馮建偉雖然是為了從郭麗雅手裡撈得好處才找上她,可兩人那麼一來二去的,孤男寡女的,總會發生點什麼。
郭麗雅是不會跟馮建偉重歸於好的,她只愛錢,她可不會再跟個普通男人在一起,但她也耐不住寂寞,明知道這個男人不安好心,她還是跟他再次發生了關係。
如此矛盾的郭麗雅,自然知道自己是在玩火,終於下定決心要跟馮建偉徹底劃清界限,而馮建偉也提出要求,100萬。只要郭麗雅給他100萬,他就不會再找她了。
兩人商量好,在錢沒到手之前不能惹毛了薛振,因此,馮建偉提出讓郭麗雅再另外買個手機,不讓薛振知道。他和郭麗雅之間的聯絡就只能透過那個秘密的手機。
馮建偉之所以會在村裡小賣部打電話給郭麗雅,主要是想瞞著他的女朋友,可紙包不住火,還是會人家給知道了。
但事事難料,馮建偉那100萬還沒到手呢,郭麗雅就出事了,差點連命都丟掉。這馮建偉看到新聞時也是頭大,怕惹麻煩,好一陣子都沒打過郭麗雅的手機了。
聽完馮建偉的講述,翁杭之沒有全信,但很明顯,馮建偉沒拿到錢,他又怎麼會傻到去傷害郭麗雅?那可是他的財神啊。
翁杭之的臉色有點蒼白,卻還是在強撐著,表情嚴肅地說:“郭麗雅不是你害的?可你認為警方會相信你嗎?郭麗雅遇襲的時候你在哪裡?有沒有不在場證據?”
“當然有了,我女朋友就能證明案發的時候我跟她正躺在一塊兒呢。”
“你女朋友?呵呵……怎麼你不知道麼,即使你女朋友可以這樣告訴警察,但警察不會相信你的。你還有沒有其他的證人?”
馮建偉一聽就鬱悶了:“沒有。郭麗雅遇襲那天早上我和我女朋友在睡覺,我都是睡很晚才起來的,不管警察信不信,反正這是事實,我哪有那閒工夫一大早就去害她?”
翁杭之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