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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2午夜陰
寫於首爾江南區清潭洞beme咖啡店中,目的是為了謹防我,也就是未來的你哪天突然忘記了這段時間的事情,雖然我自己認為可能性幾乎沒有,不過防患於未然吧。
首先誇讚下這家店,坐落於寸土寸金的首爾江南區,雖然躲在街道後面,但是正好附和這邊土豪們那些小格調。
再次嚐了嚐咖啡,雖然我不知道以前喝沒喝過,不過以我現在的判斷,比雀巢速溶的強不到哪裡去,但價格卻高出上百倍,我個人認為它貴在服務。
端起了咖啡對著那個女性服務員矜持的笑了笑,不過似乎笑的不夠矜持,對方再次給了我個白眼,不過我決定原諒她了,首先是她長得漂亮,其次畢竟今天晚上麻煩她好多回了,而且馬上就要再次麻煩一回了。
“美女,你好,我要續杯。”我掏出了一百元的硬幣在手中拋了拋,閃爍的銀光好看極了,但是貌似只有我自己能欣賞。
再次原諒了這位美女的臭臉,這次是因為我試圖讓她找給我零錢或者下次續杯不要錢。
原因是這家的廣告打著的招牌是第二杯半價,他們可能是從沒有考慮到有人會把咖啡當水喝,亦或是感覺喝水也沒有人會喝40幾杯,我好心的決定今天我來做這個惡人,哪怕她們不領情。
“這一杯是50元,下一杯是25……接下來的咖啡我就不用付錢了,謝謝。你可以先去趴一會或者我來請你喝咖啡?”在她再一次難看的表情下,我決定把她降級為一般的女性,一點都不可愛了。
雙倍方糖牛奶,既然是花了錢就要喝到位,雖然我也不是很喜歡這些味道。
忍不住囉嗦了這麼多,向未來看到這篇日記的自己道歉,下面說些正經事。
我失憶了!或者說你又失憶了!
我記得的最近的事情就是11年6月3日,我從釜山出海捕魚的一艘船上醒了過來,打撈上我的人說我身上沒有任何證明身份的東西,我暫時相信了。
這艘船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除了幾個船員,其他幹苦力的都是些非法偷渡過來的東南亞人,俗稱黑戶,我也成為了其中的一員。
在接受了這個情況後,我成功證明了我自己只是失憶了,但並不傻,具體的證明過程如下:首先我明白在這裡對我自己沒有任何意義。而後我策劃了逃跑,具體過程簡單概括就是把所有人打了一頓,前提是我把一條藏了幾天的爛魚放到了食堂的魚湯鍋裡。
之後就是逼供、搶錢、逃跑,我似乎對這方面很有天賦,我偷偷的猜測我不會是綁匪吧?不過隨即想到警察也有可能,我又安心了一些。
從釜山上岸後,錢也沒搶過來多少,我也不在乎,只是認真的翻找那套我被打撈上來時穿著的衣服,衣服我特地讓人看過,貌似就是地攤上的撲街貨,但是好在翻到了一張照片,看得出來我平時應該還是挺珍惜的,還套上了真空膜。
正面是一個人的背影,應該是冬天因為他的臉頰側面有哈氣,照片中人站在一座橋上伸出手臂對著下面的河水,仔細看了看貌似對方的鞋子樣式和手指的粗細感覺是個女孩。
正面幾乎讓我絕望,但是好歹後面有字,簡單的兩個字——智恩。應該是前面那個女孩的名字吧,雖然感覺並沒有什麼軟用,不過好歹有點希望吧。
我說過我不傻,我剛開始的幾天每天都在看著報紙,足足翻看了前半年的所有報紙,沒有一天任何人、任何船隻發生事故的新聞,越看心裡越涼。
身手不錯、懂得下黑手搶錢,而且明明失足落水又沒有任何人訊息來側面證明身份,不得不說有點尷尬啊:富家仇殺、偷渡人員、脫北者(朝鮮偷渡客)……
以上的種種猜測都讓我不想直接去警察局,而且還有意的逃避著各種驗明身份的場合,而且我潛意識裡也在告訴我這樣挺好,以前的事情似乎並不值得去找尋。
於是我順著自己的想法,一路上能搞錢就搞點,沒錢的時候想辦法蹭點,一路也晃晃悠悠的來到了首爾,過程我自己到是挺享受的。
來這的原因是我說的話沒有口音,很是標準的首爾話,儘管半個韓國的人都是首爾人,不過誰在乎呢。
對了,我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來了,所以當某天我在商場裡面守著電視展映區足足三天,才看完了那部叫做豪傑春香的電視劇,感覺蠻好看的,不知道是失憶還是以前就沒看過的原因,總之我就給自己起了裡面男主角的名字——李夢龍。
路上的事情以後外一忘記了也就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