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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枉一番結拜啊!
這個事兒……
其實吧,羅耀翔對於廢死的種種理解,他還沒有真正的抓到最核心的東西,當然了,他本身也不是搞法律的,合計不透這個事兒簡直是太正常了,而且啊,就說這個廢死運動的實質內涵,便是葉楚那個傢伙,也不見得能搞的很清楚哦。
甚至可以說,很多的精英,厲害的人物,他們都不知道這個廢死的真正內涵,好多的才智之士,都在大力的支援這個廢死,甚至也確實哦,很多人在鼓吹廢死這個運動,是一個普世價值!
對了,又搞到那個意識形態的問題了……
那麼,廢死這個運動,到底骨子裡是什麼?
羅耀翔搞不清楚就那麼地了,而葉楚都搞不出清楚,這是不是有點兒過了呢?
其實,這不怪他們,主要是因為啊,廢死這個運動,被太多的東西給包裝起來了,而如果我們能把那些個包裝都拆掉,當我們看到裡面的真實核心,那麼……
絕對會嚇一大跳!
簡單點兒說,廢死這個事兒,是動了一個人類歷史,乃至於人類整個文明所形成的一個基本價值觀!
這個價值觀,就是……
公平!
首先說廢死這個事兒,那很多人,特別是上層精英在鼓吹的時候,往往都把這個事情給歸類到一個方面,那就是……
公權力!
對了,因為從死刑的形態上來看,那確實是如此,便是殺人償命這個事兒,那個死刑犯最後都是被政府也就是一個國家社會的公權力代表給幹掉了。
所以,鼓吹廢死的人,幾乎是有一個算一個,都是在把這個死刑往公權力上扯,往往在跟別人辯論的時候,都在說這樣的話……
有死刑,那麼公權力就會膨脹!
死刑存在,公權力就可能把每一個人殺掉!
公權力最後會控制不住!就好像二戰中的德國……
沒錯,都會這樣說,但其實……
這其實就是把主題給引偏了,因為死刑這個事兒,也許是假借公權力之手實施的,但是,其本質跟公權力沒什麼關係呀。
當年漢高祖劉邦,他的約法三章說的是什麼?
殺人者死,有了殺人這個前提,才有後面的死呀!
那這個約法三章說的到底是什麼呢?
公平,說的就是公平,簡單的來講,就是公平交易原則,因為殺人犯殺人了,所以他得死,那這不是公平是什麼?!
那麼,如果殺了人了,殺人者不死呢?
公平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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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五章 慧橋妹子來了!
可以完全的肯定,那就是所有鼓吹廢死的人士,他們都有一個共性,他們絕對的都非常的在乎人權,鼓吹人權,甚至成天把人權掛在嘴上……
那麼,這裡就有個問題了,既然如此的鼓吹人權,但他們就是沒有發現,人權與廢死,是非常矛盾的!
這裡面的事兒,其實特別的簡單,只是被包裝的太厲害了,僅此而已。
首先,大家一定都承認吧,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對不對?
生命無價,甚至這本身就是鼓吹廢死人士的主要觀點,因為生命無價,所以,就算是罪大惡極的犯人,也要尊重他們的生命權利。
但是,他們沒有想到一件事,就是人這個生命確實是無價的,但這個無價,可以衡量!
怎麼說呢?
甲的生命是無價的,那麼好,乙的生命也一定是無價的對不對?
那麼就簡單了。
甲的生命無價=乙的生命無價。
也就是……
無價=無價!
大家都是無價的嘛,這肯定誰都同意啊,絕對沒話講,對吧?
那麼,如果甲很惡劣的殺死了乙,而甲又不需要死,這個公式就完蛋了!
無價就不等於無價了,因為甲又沒死呀,那麼再上一層的公式,也就完蛋了呀!
甲的生命無價不等於乙的生命無價……
生命不等於生命!
到了這裡,人權裡的基本生命平等都做不到了。
所以,矛盾不矛盾?
鼓吹廢死的人,怎麼還好意思去鼓吹人權呢?也許,他們根本自己就是不學無術的……
只不過,到此也不過是廢死本身就是反人權的,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