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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隱地不安襲來,Tiffany拿起手機,想要給劉一打個電話,但猶豫了一下她還是沒打給劉一,而是打給了泰妍。在最沒有辦法的時候,能相信的就只有泰妍了。
正在按號碼的時候,忽然她停下了,她看到劉一從蒂芙尼珠寶店走出來,手裡拿著一個購物袋,就像是買了東西離開一樣。這個變化讓她有點兒不知所措,這是怎麼回事兒,這件事和他無關?
不,不對,肯定和他有關,他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裝作什麼事都沒有,他為什麼不發飆,為什麼不生氣?
Tiffany自己都沒發現,她竟然在希望劉一生氣,他這麼反常的樣子已經把她給嚇著了。
看到劉一穿過街道走過來,Tiffany的心提了起來,雖然不想大庭廣眾丟臉,但是她心裡是想劉一能走過來,至少給她一個解釋的機會。但是讓她失望了,劉一走過來,但沒有進餐廳,而是繞了過去。Tiffany跑到門口,正好看到劉一的阿斯頓馬丁的車屁股,他竟然真的是來買東西的?
Tiffany忽然覺得很荒唐,為什麼他不生氣,為什麼他不給自己一個解釋的機會?看到了就認定了嗎?就不想聽聽理由嗎?你有那麼多女人,我什麼時候跟你這樣了?
Tiffany跑回店門口,拉開自己的車門鑽進去向劉一追了過去,但她的甲殼蟲小粉車怎麼可能追上渦輪增壓的阿斯頓馬丁,追了半天,連個影子都沒看到,再打劉一的手機,已經提示關機了。
Tiffany把車停在路邊,情緒突然崩潰,趴在方向盤上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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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路機是劉一打電話找來的,這麼快做到這件事,還要多虧二唸的關係,開壓路機的人就是二念本人,正常人誰會做這種事情。
劉一做這件事,不是他瘋掉了,事實上這是冷靜下來之後的決定,他終於第一次在這種事情上學會了思考,沒有像以前那樣直接衝過去掄拳頭。
他沒有衝過去,是為了保全Tiffany的面子。而他報廢了尼坤的車,則是在表明態度。
這件事沒完,這只是一個開始。
這是他第一次沒有用拳頭對付情敵,這表示,他的怒火不是揍人一頓能過去的程度了。(未完待續……)
PS:對於這種壓扁別人車的做法,我是拒絕的,大家不要模仿喲。
第九十七章 瘋狂
劉一不是傻子,正相反,他絕頂聰明。他說經常吹牛自己是個天才,其實真的不是吹牛而已,他確實是一個天才,這點從他做什麼都能做好上已經得到了無數次的證實。
聰明和絕頂聰明是兩種不同的概念,聰明的人或許是在某一方面比較突出,但是絕頂聰明的人,卻能夠控制自己的聰明放在何處。他的心理學學得不好,並不是他不夠聰明,而是在學習心理學的時候,他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能猜透別人的心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他壓制了自己。
一個全能的人,最終只會走向崩潰。明白這個道理之後,劉一的潛意識在抑制自己,有些時候他在某些方面表現得幼稚,並不是他真的不明白,而是他的潛意識在壓制他,讓他在這方面拙劣。
他不覺得這樣不正常,因為這是他潛意識給他做的選擇。人類生活的社會之所以有秩序,就是因為人們在潛意識中約束著自己。偷東西是犯法,不能偷東西,但為什麼不能?伸出手就偷了,做不到麼?
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這就像自己給自己設的柵欄,如果打碎了,沒什麼不能做。
愛情對劉一來說是神聖的,他不想用財力腐蝕他的愛情,也不想用權勢打擊他的對手。但他是沒有這個能力嗎?只是他不想那麼做而已,他揮起拳頭痛揍他的情敵,看起來幼稚無比,看起來情商餘額不足。但這其實是他最‘仁慈’的手段。如果他真的打破所有自己潛意識設下的藩籬,無所顧忌。不擇手段,事情會簡單得多。
他沒有那麼做。不是做不到,而是覺得沒有必要。他一直都是把選擇權交給他的愛人,因為他根本不在乎他的情敵,他沒有把他們看在眼裡,沒有把他們當成過對手。只要他的愛人選擇了他,就沒有人可以阻擋,尼坤鄭京浩之流,他根本就不在乎。
但是今天,他真的生氣了。
人被蚊子叮了個包。並不一定要把蚊子打死,但蚊子如果不知好歹還來,那就一定逃不掉被拍死的命運。
人會把蚊子打得半死不活養著麼?不會。所以劉一要麼不理會,他真的生氣了,不管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