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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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幹嘛,我突然很想K你一頓。”
“為什麼?”他一臉無辜,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因為林佳妮想K我?”
“知道還問,更該K。”她哼一聲,卻也不由自主地笑起來,葉嘉,他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呢。好在,還不是真糊塗,看他今天處處配合自己的表演就知道了。
就說嘛,這個男人哪裡那樣呆哦,他奸詐著呢。
他摟住她的腰:“小豐,年後我們就去瑞士過一段日子,換個環境,心情會好很多的。”
惹不起躲的起,看不見心不煩,看葉夫人還能怎麼攪和,自己也急需換一個生活環境了,不然,沒完沒了的PK下去,誰受的得?她在他的懷裡大力點頭,好長一段時間以來,她都沒覺得自己和葉嘉如此貼心過了。
一場股市大跳水之後,股民一片割肉哀嘆之聲,許多投資者輸了個傾家蕩產,以淚洗面,痛不欲生,就在此時,李歡卻接連投資多支股票,很快反彈後就獲得了巨大利潤。
這天,他剛一推開門,準備駕車出去買點東西,才發現小別墅來了幾名不速之客,他心裡一驚,幾名便衣已經上前逮獲了他。
李歡又驚又怒:“我犯什麼罪了?”
“我們是有關方面調查人員,懷疑你股票獲得的驚人成功,肯定與事先非法獲得‘證券內幕訊息’有關……”
PS:李歡的故事是根據一個真實案例敷衍的,以後,我把這個故事貼在免費章節裡給大家看。
“我沒有什麼內幕訊息……”
“你得接受我們的調查。”
隨後,李歡還沒反應過來,就被強行帶走了,上了車,不自由了,他才慢是鎮定下來:上次打架進的是派出所,敢情,自己這次真要進一下這個21世紀的監獄?莫須有的罪名,在21世紀的今天,也會流行下來?
李歡審美觀點捕的訊息,馮豐是在報紙上看到的,那天中午在食堂吃飯,飯桌上扔了一份當天的日報,不知是誰沒有帶走的,她開啟報紙,隨意翻到社會新聞版,發現一條“股神沉了”的訊息,她不關心股市也不買股票,本來要跳過的,卻看到那麼熟悉的一張小小的配圖,天啦,這股神竟然是李歡!
她大吃一驚,趕緊拿起報紙仔細讀下去,發現已經是半個月以前的事情了,報道稱,股神李歡靠最初的10萬元投資股市,不到一年的時間購買了156次股票,幾乎每股都是漲,至少獲利了接近九位數,他的每一項投資都無往而不勝,這絕不能簡單地用運氣來解釋,唯一的解釋是,他可能是透過非法獲得內部訊息來牟取不義之財。
李歡在這個世界上能認識多少人?他怎麼會有什麼“內部訊息”?
馮豐又驚又怕,繼續往下看時,才發現,有關當局詳細調查了李歡的背景,才發現這位股神,曾經紅極一時的“超級帥哥”李歡,所有的身份背景都是偽造的,他的身份證顯示他是某個遙遠山區的農民,可是調查局去調查時,才發現這裡根本不曾有這麼一個人,而且,沒有任何人認識他,也不知道他的來歷何處。
有關當局列出了他近兩年間的所有活動掌握了他的所有行程,可是,卻再也查不到他兩年之前的任何記錄,經過幾天調查,他們發現他思路清晰,知識異常淵博,而且除了一次打群架的記錄,再也找不到任何不良記錄,接受媒體採訪時,有關方面也承認,到目前為止,他們也查不到任何“非法獲得內部訊息”的證據,但是,對於他在股市無往不利的成績卻感到十分驚訝,目前還在調查取證當中,他們說“他們很快會找到證據”的,他被懷疑犯有“非法經營罪”,《刑法》第225條規定,自然人犯非法經營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天啦,馮豐完全沒看懂這個事件究竟敘述的是什麼東西,再看一遍,也完全不明白究竟這是怎麼回事,腦子亂糟糟的,只知道一件事情:
李歡被抓了!
狗仔隊也許還拿以前偽造的身份證沒轍,畢竟她看過網上紅人“帶頭大哥”可以把自己的履歷編造成名校碩士畢業,也矇混了那麼久的,可是,一旦調查局介入調查,這些把戲怎麼掩得過去?
偽造身份是犯罪,可是,李歡,他根本不是偽造――他弄的身份證也叫“”李歡
,一農民,不這樣,怎麼辦?難道說-李歡-皇帝,年齡1000多歲?說自己是穿越來的?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