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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來了,我等你等的花都謝了。”
看到卡門饒了八圈,終於繞到了他這,王旭深深的鬆了口氣。
雖然他知道,卡門一定會找到真理之門,前往巫師世界,可他依然希望能早一點。
畢竟,王旭雖然不在乎時間,卻也不想給自己找罪受。
這裡實在是太臭了,簡易的下水道,一下雨就會往上翻黃湯,再加上這個時代的人喜歡亂倒垃圾,街道上簡直臭不可聞。
王旭整天宅在家裡,除了確實沒什麼事以外,臭氣暈天的街道要負很大責任。
如果有選擇的話,誰會喜歡住在垃圾廠裡。
“這次卡門過來,我應該怎麼表現?強硬一點,不不不,這個世界太複雜,如果真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我這點實力在這裡根本算不上什麼。嗯,還是低調點好,先裝裝普通人,一切等見到巫師之後再說。”
王旭本身就是扮豬吃老虎的高手,裝高人他不會,裝普通人可是他的拿手好戲,餘則成的特訓不是白上的。
“裝普通人,衣著打扮要額外注意,很多時候細節將決定成敗。”
王旭揹負著雙手,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眼睛鋒芒太盛,不要緊,戴上圓形眼鏡,鋒芒就被掩蓋下去了。
頭髮太短,也不要緊,爵士帽能解決這個問題。
戴上爵士帽,眼鏡,王旭圍著鏡子轉了轉。
還是不對勁,他身高一米八二,本身就人高馬大,再加上常年練武,渾身上下稜角分明,擁有束身效果的燕尾服,愣是被他穿出了練功服的效果。
身材太魁梧了,也不要緊,風衣可以彌補一下。
王旭穿著白色燕尾服,配上一件白色風衣,跟披肩一樣搭在肩膀上。
果然,這次看著順眼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王旭習慣穿帶有龍紋的衣服,衣服上貿然少了花紋,他還真有點不習慣。
“再來朵玫瑰。”
王旭從花瓶裡抽出一支玫瑰花,這段花枝,將花朵插在了上衣口袋上。
不行,太豔了,這又不是去參加酒會,打扮的這麼騷包做什麼。
將玫瑰花拿下來丟掉,王旭選了一款金色懷錶,充當胸口的裝飾品。
至於懷錶怎麼裝飾,很簡單,就跟那些年流行bb機一樣。
bb機是別在腰帶上的,在衣服底下,別人不知道你有bb怎麼辦。
那時候的人們,就想到了給bb機加鏈子的辦法。
一來,鏈子系在腰帶上,就算有小偷去偷,不解開鏈子也偷不走。
二來,鏈子比襯衫長,可以顯露在襯衣外面,別人一看你腿上有鏈子,就知道你有bb機了。
據說很多社會上的青年,買不起bb機,經常就單獨買個bb機鏈子,露在外面裝逼用。
懷錶也是一樣,在bb機與手錶沒有發明出來之前,懷錶就充當著身份的象徵。
它的鏈子也特別長,將懷錶裝進上衣口袋,鏈子能一直垂到腰部。
別人一看從你口袋裡垂下來的鏈子,就知道你是有懷錶的上等人,這條鏈子在當時的作用,就相當於現代人放在桌子上的寶馬車鑰匙。
“嗯,這次有點味道了。”
一套裝備上身,王旭發現他就跟換了個人一樣,從一名武道強者,變成了樂忠於舉辦宴會的上等人。
對著鏡子點點頭,他又將桌子上的酒杯換成了茶杯,酒水也換成了牛奶。
拿著勺子在牛奶中攪拌幾下,王旭抽出湯勺,輕輕敲了敲茶杯,聽著那清脆悅耳的叮璫聲,他滿意的笑了笑。
咚咚咚...
王旭這邊剛準備好,他的客人卡門就到了。
起身從沙發上站起來,王旭開啟了房門,看到卡門的一瞬間,臉上裝出厭惡的樣子,低語道:“你來做什麼?”
王旭的表情很到位,將一個上等人,對下等人的鄙視表現的淋漓盡致。
剎那間,對上王旭的眼神,卡門就有種被羞辱了的衝動,悶聲道:“不歡迎我嗎?”
如果半個月前,卡門是小混混的心態,現在他就是天老大,自己老二的心裡。
安德斯牛不牛,貧民窟一霸,到哪吃飯都不給錢,還不是被他給幹掉了。
經過這段時間的修養,卡門已經不在顯得那麼瘦弱,他能感覺到自己隨時都可以變身,想到變身為黑狼後的破壞力,他覺得自己擁有著整個世界。
在這種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