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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燦黃,呈長方形,類似靴子一樣的黃金製品。
這種黃金製品非常精美,幾乎可以與後世的工藝品相媲美了。
在兩側的側面,皆雕縷有漂亮的花紋。
張越拿起一枚,掂量了一下,感覺差不多有個兩百四五十克的樣子,差不多與普通存世的金餅重量相當。
但是,張越知道,麟趾金的價值非凡。
特別是這種天子親自賞賜的麟趾金,在市面上通常價值倍於金餅。
尤其是那些豪商巨賈,在將死之前,會拼將所有,收購麟趾金,以作為陪葬的冥器。
然而,通常情況下,很少有人會願意出手自己持有的麟趾金。
因為,這種黃金,不僅僅是貨幣,其實還是勳章。
除了天子近臣、寵臣可以偶爾得賜外。
麟趾金主要就是作為給立功將校、士兵賞賜的御賜品。
張越將這些麟趾金收下,就對金賞道:“金兄一路辛苦了,還請入內喝點酒水……”
“固所願而,不敢請也!”金賞也笑著說道。
於是,張越就帶著金賞,進了小樓的雅室,又吩咐一個宦官去後院的酒窖裡取來一瓶窖藏的美酒。
不得不說,張安世當年窖藏的酒類,種類很多,而且都是珍品!
尤其是還有一百多瓶蜀郡產的清酒,喝起來味道很好,而且不上頭。
“聽說張侍中與長孫殿下,正在忙著為陛下御極臨朝四十七週年獻禮……”進了雅室,剛剛坐下來,金賞就笑著道:“不知道,侍中可還缺一個幫忙打打下手的小廝?”
金賞此來,其實是搶了別人的差事的。
為的,就是要擠進這個美事之中。
張越聽了,笑道:“金兄大才,若願參與其中,毅實榮幸之至!”
金賞聽了,滿意的點點頭:“不敢,能為陛下獻禮,此賞之榮幸也!”
這個車,他可是一定要上的!
不為別的,就為了能在天子面前多多露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