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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張越就站起身來,看向石渠閣。
此時,已是深夜,整個建章宮都沉寂在一片漆黑的寂靜之中。
遠方的未央宮中,宣室殿的燈火,卻依舊璀璨。
而石渠閣就隱藏在宣室殿的燈火背後。
張越很清楚,在這個西元前的世界。
不要講法制!
為什麼?
因為所謂法律,不過是君王的隨口之語。
已故的御史大夫杜周就說過一句名言: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這也赤裸裸的揭示了法家的本質。
在事實上來說,法家是為了君王的意志而服務的。
所謂富國強兵,本質上,就是為了君王的至高意志能夠通行於天下!
是故,妄想靠著法制或者說立法來確立一個制度,讓人不敢觸犯,那是做夢!
漢室雖然尊重法律,也有著不錯的法律精神。
然而,最喜歡破壞法律的,也是漢室了。
即使是過去的黃老學派當政,黃老政治家們對法律的態度,也不過是——在法律沒有廢黜前,一定遵守。
但廢黜後就可以不管不顧了。
而漢興百年,律法的版本,早就修改過無數次了。
到了現在,漢律已經變成了N。0版本。
連春秋決獄都已經出來了。
曲解法律,為君王意志服務,在現在甚至已經成為了很多法家官吏的本職工作了。
所以,不能指望法律。
因為再好的法律,也會因為君王的一句話而作廢!
而在中國,唯一有效和亙古不變的,唯有先王的制度!
什麼是先王的制度?
三代的堯舜禹、湯文武成康。
這些是先王。
當然了,所謂先王之制,其實現在也差不多被人玩壞了。
正所謂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先王的形象。
自戰國至今,諸子百家為了伸張自己的道理,打擊異己,紛紛假先王之言、之制。
搞到現在,究竟先王們的制度和道理,是個什麼樣子?已經沒有人能說得清楚了。
但,有些東西,卻並未隨著漫長的時光而消逝。
以張越所知,至少,有一個制度,在經歷了千年時光後,依然流傳至今。
……………………………………………………
翌日,張越起來後,立刻就前往未央宮蘭臺,求見張安世。
在得到了張安世的幫忙後,張越獲准進入石渠閣的文牘檔案館和蘭臺本身的檔案館,調閱所有與‘鄉社’相關的文牘。
所謂鄉社,既官社。
乃是最最正宗的先王之制!
詩云: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又說: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說的就是宗周時期,官社制度與百姓生產生活之間的關係。
在古老的宗周時期,國人與貴族卿大夫之間,有著官社作為橋樑連結。
那時候,國人的政治權利,其實已經可以媲美后世的公民,甚至比後世公民在某些地方還要高一些。
至少,宗周的國人不開心了,就把厲王趕跑了。
然後,召公周公,共和執政。
而經過春秋戰國和秦代的演變,官社制度發展到現在,已經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
至少在新豐,在南陵,官社制度已經名存實亡,只有一個三老的架子在維繫。
然而,這終究是先王之制。
是哪怕所謂的‘暴秦’也不敢廢棄的聖制。
更是中國天子威權行於四海,擁有天下的象徵。
書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其實與官社制度,有著密切的聯絡。
在一切土地國有化的宗周時代,在井田制的那個時代,官社就是一個微縮版的公社。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在秦代,已經奄奄一息的官社制度,在商君手裡,擦了擦灰塵後,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
所謂的耕戰政策的耕部分,就是立足於改良後的官社。
臭名昭著的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就是這個改良後的版本。
先王的頭,商君摸得,張越自也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