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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四個的合約換了嗎?”
“早就換了B類合約!”陳原笑道:“金麗對這個比我上心多了!”
“那是,金麗姐的幹勁一向很足!”
也不知道陳原到底聽懂沒聽懂,不過,張英夏也不想多說。
場面上,就這點不好,什麼都是打機鋒,好像直接說破很丟人一樣。
電視劇不斷播出的話,F4的影響力也會越來越大。而一旦電視劇賣到了泛大洋地區的話。那在國內都是這樣,在那些地區,估計引起的影響不會比國內小。
這時候,不在合約上套多點枷鎖。估計塵緣就難以留下這四個人了。
在娛樂圈這裡,誘惑實在是太多了。
哪怕是四人對塵緣有情誼,但是別人開價高呢?
萬一,四人對塵緣沒情誼……或者說覺得幫塵緣掙的錢已經夠多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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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張英夏,陳原即便是自認閱人無數。也是有點看不穿這個年輕人。
現在的張英夏,跟當初那個急著要成立工作室的年輕人。似乎不是一般人。
他放佛什麼都不在乎。
是的,什麼都不在乎,唯一在乎的,似乎就是家裡的人。
哪怕現在塵緣已經握著他工作室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對於張英夏那種把自己投資,跟藝人收入分開的做法。這一點沒什麼錯。塵緣下屬的藝人,也有人自己就做投資的。塵緣基本管不了。對於這一點,沒人能能指責什麼。
公司對藝人的抽成,也就是從藝人的片酬,以及各種商演啊,廣告之類的來的。
你有能力,有本事,投資賺錢,哪怕是買彩票中獎,那也是你個人的能力。與公司無關。
公司跟藝人的合約,其實就是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給各自最大的自由。
當然,這指的是演員類。那些偶像啥的,合約絕對不會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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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工作室的另一個股東,楊芮真。陳原是很佩服的。砸了一個億,買下了工作室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可年底的分紅,估計就沒多少。
問題在於,楊芮真會在乎嗎?
不會!
她在乎的就是隻有張英夏一個人,或者說她看中的就是張英夏音樂上的創作能力。
這點比一個億,重要多了。一個歌手,遇上合適自己的音樂製作人,不容易。
而這次《流星花園》的收視狂飆,那也是意外之喜。
畢竟誰不希望保證自己利益的同時,自己的合作伙伴越來越好?
但是楊芮真的目的可以看的見。所以,可以是個好夥伴。
可是張英夏,他的目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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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自己手下的人,以合約的違約金的價格,入股了工作室。
而張英夏的小動作,自然也有人彙報給他。
他對於張英夏小家子氣,但也能體諒,換做他在張英夏那個位置,也是如此做的。
眼下,則是到了是不是要加緊跟張英夏工作室的合作關係。
當初的合約,太過模糊了,除了強調說塵緣不能干涉工作室的運作以外,說的最多就是張英夏能以優惠的價格,使用塵緣下的資源。
畢竟當初,張英夏的關係薄弱,只能是依附與塵緣。
參股不是合作。合作是一種更加細化分工的行為。能夠互補的才叫合作。以前的張英夏跟塵緣,的確是一種合作關係。
但是現在,張英夏跟塵緣,還繼續合作下去麼?
當牽扯的利益變大的時候,就像現在的情況,張英夏完全可以自己成立一個新公司,然後各種投資電影電視劇。
他已經證明了,他有這樣的能力。
塵緣想要參與進去,就要投入資金,而不是空口白話的,用‘資源’來換。
不然,這樣所謂的控股,也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