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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正常來說,網文作者寫書無非兩種情況,一是讀者喜歡看什麼,作者寫什麼,二是作者寫什麼,讀者看什麼。前者寫得好,就好比知名的快餐,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方便實惠,服務大眾,後者要是寫得好,就是私房菜,只要能品味,那確實是從快餐裡沒法品味的絕美味道。
不過說實話,我寫書跟這兩種情況都不完全符合。講的實在點,那就是左右不討喜。這是我寫書最大的毛病,但也是我改不了的地方。至今為止,我也不覺得我能改,除非我真的混到連一口飯都吃不起的地步。這不是我說清高,也許旁人會覺得是,只是我本來就是個很隨遇而安的人。
既能頓頓享受美食,也能鹹菜饅頭下飯。我才畢業時,身無分文,住過兩百一個月的城中村,那個房間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除了一盞燈、一張床以及個電線板,便別無餘物,那時候還是很奇怪,竟也沒覺得有多簡陋,安之若素的睡了下去。
最初上班時,也是在一個小公司,第一次出差就是孤身一人到很偏遠的鄉下,書上所說窮鄉僻壤,用來形容那個地方其實是一點都沒問題的,我當時也沒覺得多畏懼,只是想到將事情做完就回去。
說這些,不是訴苦,因為我本身不覺得這是多苦的事,畢竟世間真正過得苦的人,怕是連訴苦的力氣都沒有,更沒有可以訴苦的物件。我只是想說,正是這種經歷,這種性子,我寫了第一本書道士。道士的主角當然不完全像我,只是我性格那灑然自在的一面擴大化。
可道士我也不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我不說寫得有什麼好,至少許多正常的毒點、虐點我都刻意避開了,但這本書也確實不是純粹的爽文,沒有看一眼就殺人全家,更沒有戰天戰地,當然以我的筆力,可能如此寫了更撲。但我確實不是隨心所欲在寫書。何況我一開始動筆,便存了一個心思,我不求有多少人能看我書,只求表達一些自己心裡的想法,引來一些志同道合的讀者,這個念頭,至今為止都還在。
道士表達了我心裡一部分想法,但不完全,後面就有了道主。可以說沈煉和李志常是相似而不同的人,李志常是無根的浮萍,那是我性格的理想化。沈煉卻是繫了線的風箏,無論天高地遠,總有一條看不見的線拴著他。所以道主有佈局,也有許多無可奈何,那是我已經認識到人生如此,浮生如此,任何一種生活,都是依據現實而存在的,如果我寫書撲到一文不名,無論我再能吃糠咽菜,也定然比現在辛苦的多。
既然有了道士和道主,本來我該寫的都寫了,實際上寫完道主後,我的靈感反而更多了。因為前面兩本,無論我再如何刻意避開網文常見的毒點,依舊離不開本能寫作的秉性,所以我開書便說了,前兩本書在小說上是不成功的。儘管成績都還行,那只是愛看這類文的朋友的抬舉,論文筆和情節,都算不得什麼。
因此新書寫的不再是我自己性情的對映,而是一種全新的嘗試,那就是向著寫一本真正完整的小說而努力。
什麼是真正完整的小說,對我而言,既不是為讀者而寫,也不是為自己而寫,而是將一卷世界展開,將一則曲折的故事講述出來。寫書時,書便是世界,作者就是天道。天道無親無私,方有人世間感人的悲歡離合上演。
這樣表現的不是一己私慾展現的世界觀,而是真實動人的故事,所有偉大的作品不外乎如是。其實這樣寫書,於網文而言,實是不算正確的路,甚至稱得上愚昧,因為稍有不慎,便得不到任何一方讀者的歡喜,而且撲街了,也應是不能有怨言的。畢竟網文裡也有偉大的作品,也有人用極高的寫作水平成功過,你做不到,只是水平不夠,怪不得任何人。
但我還是想如此堅持著,我至少年紀還不大,也沒結婚,更重要的是,我也希望自己寫出的東西,不會很快被人遺忘。因為我也愛看書,我也知道有太多的書,曾經紅極一時,但也許完本不過幾月,也少有人記得了。這不能怪讀者,只是因為太多這樣的書,實是沒有值得銘記的地方。
那畢竟只是一道好吃的菜,算不上精緻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