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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點,你經過Venus工作室門口時碰見了我的當事人。你確定當時是晚上8點鐘嗎?”
陳阿玉點頭說:“是的,我當時看過街上的鐘來著。”
“你所指的街上的鐘是不是‘大發鐘錶店’門口的那隻招牌鍾?”
陳阿玉歪著頭想了想,“是的。”
歐天姿轉身,“審判長,我請求出示那隻鍾當證物。”
“請求透過。”
兩個助手抬來了那隻大鐘,引起聽眾席上一片驚訝聲,衛淡嶸更是變了臉色。
“如大家看見的,這是一隻發條鍾,一天不上發條,它就不會走動。根據鐘錶店老闆的證詞,他在半個多月前就結束了鐘錶店,也就是說,從6月3號開始,這隻鍾就不走了。而它目前正好指在7點55分。”歐天姿看向證人,“陳女士,你就是憑藉這只不會走動的鐘來斷定時間的嗎?”
陳阿玉看看那隻鍾,再看看衛淡嶸,手足無措地說:“可是,可是……”
衛淡嶸連忙站起,“陳女士,你說你在經過Venus工作室前還站在一家小賣部門口看了一會的《半生緣》,對不對?”
“對對!”
衛淡嶸點頭,“目前有3個頻道在播放這部電視劇,時間分別是早上9點、下午2點,和晚上7點50分。而證人當時看的,顯然是晚上那出。由此也可以推斷,她碰到被告的時間確實是晚上8點。”
歐天姿把玩著手中的筆微微一笑,“審判長,我請求讓我的新證人,也就是小賣部的店主王德先生上庭。”
請求被允許,一個四旬左右的中年男子被帶上庭。
歐天姿靠著證人席,狀似閒聊般問道:“王先生,喜歡看《半生緣》嗎?”
“一般般啦,主要是我老婆喜歡。”
“那麼,6月6號你在幹什麼?”
“同平時一樣,看店,賣東西,順便陪老婆看碟。”
“看碟,看什麼碟?”
“《半生緣》。”
“電視臺不是播放了嗎?”
“哎呀,就電視臺每天放一兩集的怎麼看得過癮呢,所以就乾脆租了碟片來看個爽快嘛!”
“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看的?到什麼時候結束?”
“從中午就開始看了,一直看到晚上11點關店門的時候。”
“謝謝你。”歐天姿面向聽眾席,微笑著說,“一清二楚了,陳阿玉女士經過小賣店時所看到的半生緣並不是電視臺播放的,所以根本不能當做時間證據!我的當事人那天晚上的確去過Venus工作室,但不是晚上8點,而是更早,在命案發生之前。由於那天是陰天,白天和黑夜的分界不明顯,所以很容易讓人對時間產生誤差。以此來斷定我的當事人是兇手,是非常不公平的!”
聽眾席一片譁然。歐天姿在坐下時,感應到某道特別的視線,回望過去,看見被告欄裡的畢非焉神色古怪,像是驚訝像是嘲諷又像是歎服。
她挑起眉毛,做了個“我說過我會贏”的表情給他。
“檢察官還有什麼想問的嗎?”
衛淡嶸沉吟了一下,站起來身說:“審判長,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自由辯論階段就這樣以歐天姿精彩犀利的表現而宣告結束。
“下面請被告律師做結案陳詞。”
歐天姿站起,鞠躬,緩緩道:“各位,我們總會看到一些武俠劇中有這樣的情節:某人拿起屍體上的刀,正在疑惑時,一大堆人衝進來看見那一幕,就將他當做了兇手。沒錯,這很老土,但是,我舉這個例子只想說明,這種事是真實存在的。
“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並在工作上有傑出表現的人,甚至得到了無數人的喜愛和崇拜。本案的受害人和他同隸屬於一個公司,曾有過多次合作,關係素來不錯,而且,我的當事人否認他和本案第一證人穆離小姐之間存在情侶關係,所以情殺這個殺人動機根本不成立。
“關於案件的全過程我想在座的每位都已經聽得很清楚,我不必再重複。現在我只想請各位再慎重考慮一下其中的四大疑點。第一、證人穆離小姐的視力不足以證實其證詞的可靠性;第二、證人陳阿玉女士無法證明她確實是在那天的8點左右碰見了我的當事人;第三、在兇案現場並沒有找到殺人兇器,而在Venus出現我當事人的指紋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第四、在被害人的指甲裡找到的衣物纖維已被證實不是我當事人的。根據這四點,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