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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嗎?能把您穿過的球衣送給們一件嗎?”球迷們似乎是有所讓步。但這讓步實在是……
一人一件球衣,就需要上千件,就算林翔有錢,一時半會兒也湊不齊那麼多啊。
再說他現在敢把手伸出去嗎?保不準直接就被卸了,那可是危險的很。
“魔王殿下,我已經一天一夜沒有吃飯了,一直都在這裡等您,能不能讓我摸摸您呢?”一個面色慘白的球迷爬著從人群裡擠到了門前,眼看著就要奄奄一息了。
奶奶的,問題大了,要是鬧出人命可就不好整了。
林翔趕緊讓武風撥打了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雖然說不像得罪這些球迷,可也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球迷就這樣連命都不要了。
個人崇拜也應該有個限度吧,這些人簡直就是瘋了,一點都不知道珍惜自己的身體,這在聖賢思想裡可是大罪啊。
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豈能隨意糟踐?
所以說西方人就是野蠻,比不上天朝悠久歷史積澱下的那些聖賢思想教化下的人。
如今社會風氣之所以不好,估計就是被西方的糖衣炮彈給入侵了,要是人人都能像聖賢教化下的那樣子,估計真的可以做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了。
說遠了,言歸正傳。
林翔反正現在是不敢隨隨便便開門的,萬一一出去就被圍住那可就慘了,被扒光衣服都是輕的,搞不好會被五馬分屍呢。
看看那些球迷,一個個眼睛裡都冒著紅光,不像是球迷,倒像是一頭頭可怕的野獸。
西班牙的急救車和警察局效率還是蠻高的,特別是打電話報警的可是如今在巴倫西亞影響甚至超過市長的人,他們估計也不敢耽擱。
當警察把球迷驅散開來,並且將幾個已經是嚴重脫水,情況萬分危急的球迷送上救護車拉走之後,林翔人終於鬆了口氣。
這年頭真是什麼瘋狂的事情都有,不過這樣的事兒他還是第一次遇到,真是大開眼界了。
“林先生,我勸您還是另外選個地方住吧,這裡已經不安全了。”前來幫助解決問題的警察建議道。
“沒那麼嚴重,這些知識球迷而已,又不是什麼暴徒……要我看經過一段時間他們就會冷靜下來了。”林翔搖了搖頭,其實他也想搬,可無論搬到什麼地方,還是被會被找到的,與其浪費那些精力和時間,倒不如多訓練一會兒,提高一下自己的球技呢。
“我倒是能理解先生您的無奈,不過您能不能送我一件簽名球衣呢?”
“什麼?”
“抱歉。我知道說這話可能不太合適,但我的兒子對您實在是太喜歡了,所以希望您無論如何都要幫幫忙。”那個警察就差沒跪下來求林翔了,看起來被兒子折騰的夠慘啊。
“好吧,你一個人還是沒問題的。”林翔笑了笑,吩咐武風拿來了一件球隊剛發的嶄新球衣,然後將自己的名字工工整整地寫了上去。
林翔有個習慣,他不喜歡將自己穿過或者正在用的球衣給球迷或者和別的球員交還,反正就像是某些人不喜歡喝牛奶一樣,說不上理由,就是不喜歡,因此每次他送球衣或者交還球衣的時候,都會拿出嶄新的送給別人,不過為了表示誠意,他自然會將自己的名字寫上去。
他的那手字寫的還是相當漂亮的,儘管登不上大雅之堂,可讓人看著還是非常舒服的。
“多謝您了林先生,以後有什麼事情儘管吩咐便是,我一定會盡力幫您完成的。”拿了人的好處,自然不可能什麼都不做,這位警察為了自己的兒子,可是欠了林翔一個很大的人情呢。
“就這麼點小事,沒必要說謝謝,更不需要記著,反正你今天也幫了我的大忙,就算是兩不相欠吧。”雖然話這麼說,可也只是客套話而已,對方顯然不可能因為這句話就真的覺得兩不相欠了,畢竟作為警察,他今天做的事情只是職責之內,而林翔就不同了,林翔並沒有義務送給他球衣,這就是之間的差別所在。
“那我們就先走了,您安心吃早點吧,再見。”警察笑了笑,顯然心情不錯。
不過就當他剛剛準備帶著其他的警察離開的時候,忽然聽到從裡面跑出來的喬琳慌慌張張地喊道:“不好了翔子,不凡被人綁架了。”
“什麼?綁架!”林翔猛地就愣住了,說到仇家,作為一個球員,特別是一個優秀球員得罪的人肯定不少,但能做到這份上的還真不多,以前那兩個招惹過他的流氓已經被收拾了,這一次又會是誰在作祟?
“出什麼事情了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