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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女的。”羅柏說。
“也是個野人。”布蘭告訴他,“是她叫他們留我活口,好把我交給曼斯·雷德的。”
“你有名字嗎?”羅柏問她。
“大人高興的話,叫我歐莎就成。”她酸酸地低聲道。
魯溫師傅站起來。“盤問一番比較穩妥。”
布蘭看見哥哥臉上如釋重負的表情。“那就這樣罷,師傅。韋恩,把她的手捆起來。她跟我們一起回臨冬城……是生是死,就得由她的話來決定了。”
提利昂
“你想不想吃?”手指粗大的莫德拿著一盤煮豆子,瞪著他問。
提利昂·蘭尼斯特雖然飢腸轆轆,卻不願讓這粗漢享受到虐待的快感。“有根羊腿一定很棒,”他坐在牢房角落髒兮兮的稻草堆上說,“或許再來一碟青豆和洋蔥,上點剛出爐的奶油麵包,再配一壺溫過的葡萄酒把食物衝下肚。如果不方便的話,啤酒也行,我這個人向來不太挑剔。”
“只有豆子。”莫德說:“拿去。”他遞出盤子。
提利昂嘆口氣。這名獄卒既肥又笨,滿口褐色爛牙,細小的深色眼睛。他左半邊臉都是傷疤,那是之前被斧頭削去耳朵和部分臉頰所留下的痕跡。雖然他愚蠢又醜陋,但提利昴肚子真是餓了。他伸手去拿盤子。
莫德嘻嘻笑著挪開盤子。“在這兒。”他說,一邊把盤子舉到提利昂夠不著的地方。
侏儒僵硬地爬起身,每個關節都在叫痛。“我們每次吃飯都得玩這笨遊戲嗎?”他又伸手去拿。
莫德蹣跚著後退,露出爛牙嘻笑道:“小矮人,在這兒。”他伸直了手,把盤子放到牢房盡頭的半空上。“你不想吃?在這,來拿啊。”
提利昂的手臂太短,夠不到盤子,更何況他不打算靠近牢房邊緣。莫德只需用他白白的大肚子一推,他就會變成長天堡巖頂上的一癱噁心紅漬,像幾世紀以來鷹巢城的許多犯人一樣。“仔細想想,我並不太餓哩。”他宣佈,又退回監獄的角落。
莫德咕噥著鬆開他肥胖的手指。強風吹走盤子,墜落的途中不斷翻滾。食物飛出視線,還有幾顆豆子被吹回來。獄卒哈哈大笑,肚子像一碗布丁似地搖晃。
提利昂只覺怒火中燒。“你這操他媽狗孃養的爛貨,”他啐道,“祝你早日七孔流血而死。”
因為他這番話,莫德出去的時候,狠狠踢了他一腳,鋼靴正中提利昂的肋骨。
“我收回剛說的話!”他倒在稻草堆上,喘著氣說,“我要親自宰了你,我發誓!”厚重的鐵門轟地關上,提利昂聽見鑰匙轉動的聲音。
對他這樣的小個子而言,他很不幸地生了張非常危險的大嘴巴,他一邊爬回角落一邊想,艾林家的人竟把這稱為他們的“地牢”,真叫人哭笑不得。他蜷縮在薄薄的氈子下——那是他惟一的被褥——向外望著那片刺眼的空虛藍天,以及好似漫無邊際的縹緲峰巒,暗想著如果還保有那件影子山貓皮披風,不知該有多好。披風是馬瑞裡安從山賊頭目的屍首上扒去的,後來歌手和他賭骰子輸了,便落入他手中。山貓皮雖然散發著黴味和血腥,卻很溫暖厚實。可惜莫德一看到便把它搶走了。
尖如利爪的勁風扯著他的毛毯。即使對他這個侏儒來說,牢房也嫌太小。倘若這裡真是“地牢”,那麼不到五英尺外,原本應該有牆。相反,那裡卻是地板盡頭和天空的交界。雖然這裡白天空氣新鮮,陽光耀眼,夜裡也有繁星與明月,提利昂卻寧可拿凱巖城底部最陰暗潮溼的坑洞來交換。
“你飛,”之前莫德一把推他進來時,曾向他保證。“經過二十天,三十天,最多五十天,你就會飛。”
放眼七國全境,只有艾林家族的地牢鼓勵犯人逃脫。進來的第一天,提利昂花了好幾個小時,才鼓起勇氣趴在地上,慢慢爬到山崖邊,探出頭往下望。正下方六百英尺,坐落著長天堡,與他的囚室之間除了空氣,什麼也沒有。如果他伸長脖子,可以看到在他左右兩方的其他牢房。他是石頭蜂窩裡的一隻蜜蜂,還被人折了翅膀。
囚室極冷,山風日夜呼嘯,最糟的是地板竟然向外傾斜。雖然幅度不大,但也夠他受了。他不敢閉眼,害怕沉睡時會滾落懸崖,然後驚恐地在半空中醒來。難怪天牢會把人逼瘋。
諸神救救我,某個之前住在這裡的囚犯,用疑似血液的東西在地上塗寫瞭如是的文字,藍天呼喚著我。起先提利昂還猜測這人是誰,以及他下場如何;後來再想想,覺得自己還是別知道的好。
要是他閉上嘴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