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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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發生戰鬥。
離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樁排列的防禦工事,由長矛兵和
弓箭手負責防守。防線之後,營地綿延直至遠方,炊煙如纖細的手指,自幾百座營火
中升起,全副武裝的人坐在樹下磨利武器,熟悉的旗幟飄揚風中,旗竿深深插進泥
濘的地面。
他們走近木柵時,一群騎兵上前盤問。領頭的騎土身穿鑲紫水晶的銀鎧甲,肩
披紫銀條紋披風,盾牌上繪有獨角獸紋飾,馬形頭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獨角。捉利昴勒馬問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驚訝地說,“大人,我們都以為您死了,不然也……”他有些猶豫地看著那群原住民。“您的這些……同伴……”
“他們是我親密的朋友和忠誠的部屬,”提利昂道,“我父親在哪兒?”
“他暫時將岔路口的旅店當成指揮總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許天上諸神當真有其公理在。“我這就去見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調轉馬頭,一聲令下,便有人將三排木樁從地上拔起,空出一條路來,讓提利昂帶著他的人馬穿過。
泰溫公爵的軍營廣達數里,齊拉估計的兩萬人與事實相去不遠。普通士兵露天紮營,騎土則搭建帳篷,而有些領主的營帳大得像房屋一樣。提利昂瞥見普萊斯特家族的紅牛紋飾、克雷赫伯爵的斑紋野豬、馬爾布蘭家族的燃燒之樹,以及萊頓家族的獾。他快步跑過,騎士們紛紛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見了那群原住民,吃驚得張大了嘴。
夏嘎的嘴張得也不小;顯然他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人、馬和武器。其他幾名高山盜匪的驚訝之情掩飾得稍微好一點,但提利昂認為他們的驚訝程度絕不在夏嘎之下。情況對他越來越有利了,他們越是對蘭尼斯特家的勢力感到折服,就越容易聽他擺佈。
旅店和馬廄與記憶中相去不遠,只是村裡的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亂石殘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裡搭起了一座絞刑臺,掛在上面的屍體前後搖擺,全身停滿了烏鴉。提利昂接近時,烏鴉紛紛“嘎嘎…隆叫,振翅騰空。他跳下馬,抬頭看著屍體的殘餘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臉頰都給啃了個乾淨,腥紅的牙齒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猙獰的笑容。“我不過跟你要一個房間、一頓晚飯和一瓶酒罷了。”他語帶指責地嘆了口氣。
幾個小男孩遲疑地從馬廄裡出來照料他們的馬匹,可夏嘎不願交出自己的坐騎。“這小鬼不會偷你的母馬啦,”提利昂向他保證。“他只是想餵它吃點燕麥,喝些
水,刷刷背罷了。”老實說,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過直接說出口
未免太沒技巧了。“我跟你保證,馬兒絕不會受傷。”
夏嘎瞪大眼睛,鬆開緊握韁繩的手。“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馬。”他朝馬廄小廝
咆哮。
“如果他不把馬還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證,“不過你
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兩個紅袍獅盔的衛士,一左一右看守著門。提利昴認出了侍衛
隊長。“我父親人呢?”
“在大廳裡,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訴他,“交給你打點。”他走進旅店,立刻看到了父
親。
身兼凱巖城公爵與西境守護二職的泰溫·蘭尼斯特現年五十多歲,卻健壯得像
個二十歲的小夥子。即便坐著,他依舊顯得身軀高大,兩腿頎長,肩膀寬厚,小腹平
坦,手臂雖細卻肌肉結實。自從原本蓬厚的金髮開始漸漸稀少後,他便命令理髮師
把他剃成光頭;泰溫公爵是個做事果敢決斷的人,因此他也把唇邊和下巴的鬍子通
通刮乾淨,只留兩頰鬢須,兩大叢結實的金鬍子從雙耳一直覆到下顎。他的眼睛淡
綠中帶著金黃。曾經有個愚蠢的弄臣開玩笑說泰溫大人連拉的屎裡都有黃金——
此人據說還活著,不過住在凱巖城最深處的地牢裡。
提利昂走進旅店大廳時,泰溫公爵正和他僅存的手足——凱馮·蘭尼斯特爵士
喝著一瓶麥酒。叔叔有些發胖,頭也快禿了,下巴全是肉,黃鬍子修剪得很短。凱馮
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驚訝地說。
“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