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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雜誌的徵文比賽他其實專門瞭解過。
這個比賽五年舉行一次,是《十月》雜誌最重大的活動之一,也是夏國文壇的盛事,據說單是評委就能嚇人一跳,隨便拉一個出來都是夏國文壇的一尊大神。
當然,最吸引人的是這個徵文比賽的獎金——特等獎一名,獎金一百萬;一等獎兩名,獎金五十萬!
除了獎金,還有其他豐厚的獎勵。
所以這個徵文大賽一出,夏國文壇頓時一陣轟動,但凡需要更進一步的作家都會想盡一切辦法參加。
但這個比賽不是想參加就能參加的,首先,你寫的作品要能進入編輯委員會的眼,要能得到他們的認可,這才可以參加。
之後的評比要求也十分苛刻。
評委的評分佔比為百分之七十,另外的百分之三十則由讀者投票。
換句話說,想要獲得第一名,不但實力要強而且還要有足夠的人氣。
很顯然,現在的陳北冥在人氣上就被人家甩了幾條街。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徵文比賽已經結束,這個月的月初截稿日期就到了,所以陳北冥已經沒機會參加了。
所以他有些奇怪。
馬有為笑了笑:“你這部作品真的非常不錯,所以我說服了主編,希望能特事特辦,主編同意了,所以現在只有一個問題,你,願不願意?”
“願意。”陳北冥立即回答。
聽到這個答案,馬有為笑了,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後從桌子上拿起一份協議遞給陳北冥:“小山,那你看看這個協議,沒問題的話在下面把字簽了。”
“好的。”陳北冥接過一一看了起來。
協議沒什麼問題,於是他唰唰唰的簽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