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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接受,但得到了人品上的肯定,李博谷心裡到底還是高興起來。
撿錢的事情過去了好幾天,李招娣那邊也沒有了動靜,李博谷就要抽空去看看李秀堂的,沒想到接到了縣法院的傳票,李招娣因為錢的事情,將他告了。
縣法院的嚴法官審理這個案子,嚴法官說:“你們這案子情節簡單,爭議標的錢額小,雙方當事人明確,適宜簡易程式,我先調解,調解不成,再走程式依法審理。”
李招娣再次訴說了自己的訴訟緣由:“法官,證人沒到場,有證人證言能頂數吧?”
“能。”
李招娣這下看著李博谷說:“他大哥,你這下還有什麼說的。”
李博谷腦子嗡嗡的,看著幾份證人證言,裡面的確都是說那天傍晚自己承認撿錢的事情,李博谷沉默了一會,對著嚴法官說:“法官,事情的經過就是我當天到後店村村喝酒了,回去在半路睡了一覺,醒來撿了一塊手錶,因此,村人問我是不是撿錢了,我就說是,這表不是錢買的?撿了手錶和撿錢道理是一樣的,可是我弟妹丟了錢,她就以為她丟的錢是我撿的,這根本就是兩碼事。我撿的手錶已經還給了失主,這是有據可查的,我根本就沒撿到什麼錢,那就是一句話,可是沒想到隨便的一句話,讓我困擾了這麼久。”
嚴法官也不過三十來歲,聽了問李博谷:“你撿到手錶,人家失主領走了?”
“是,我們鎮上給劉書記開車的小夥子,叫廖有為,你可以調查的,他為了感謝我,還送我了兩條雲煙,煙還在家放著。”
嚴法官看看李博谷和李招娣說:“事情就是這樣?我看可以就此結束,都是一個村的,李博谷又是老師,我說句案子外的話,你不能丟了錢因為一句話就一直盯著人家,你丟了錢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這些證人證言能夠證明的僅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