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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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眾多,其中還包括許多封疆大吏,建安帝也不得不小懲大誡,只打了幾板子,懲罰他不辨是非,入宮擾亂公眾秩序之罪,就將其放了出來。
鬱心蘭哼了一聲,“他都七十了,還不上書乞骸骨嗎?“
只要王丞相的官職沒了,他那兩個兒子的靠山也就沒了,畢竟提拔誰為新任丞相,是皇上說了算。
明子期笑道:“正是捨不得權勢,才不願乞骸骨,不過他的時日不多,若是想兒子謀劃到丞相之位,就必定支援一位皇子了。”
而這個人選,不用明子期說,鬱心蘭也知道,必然是仁王莫屬。
赫雲連城淡然道:“管他支援誰,反正太子是由皇上來冊封的。”
好不容易休息幾日,他不想再提這些事,只是對於沒能從榮琳郡主口中問出是何人傷了她,他倒是有些介懷。榮琳郡主在救入宮中之後,就由吳為親自出馬醫治,可惜她的傷太重,只昏昏迷迷地撐了兩天,便逝去了。畢竟沒有聽到榮琳郡主親口說打傷他的是秦公公,總是讓人覺得不放心。
三人坐在炕上又聊了會閒話,明子期從懷裡摸出一柄精美的小匕首,狀似隨意的丟到鬱心蘭面前,奴著嘴道:“喏送你了,這匕首小,你可以帶著防身,比你的簪子好用多了。”
他平素不大喜歡戴些玉冠呀、玉佩呀之類的,隨身的物品只有這麼一把匕首,玄鐵製成,削鐵如泥,送給鬱心蘭防身最好。
鬱心蘭見是匕首,大喜過望,忙拿在手裡,將匕首從鞘中拔了出來細看。赫雲連城只隨意瞥了一眼,見匕刃上刻著一個“悳”字,不由抬眸看了明子期一眼,“這是你的防身之物吧?”
明子期的宮名叫名悳,皇子出生後,一般都會取一個單字的宮名,再取一個雙字的表字,平日用表字相稱,若是日後成了新皇,就只用宮名,因為宮名都是生僻字,不會讓百姓們有諸多避諱,而其他的兄弟,則只能棄宮名,而用表字了。
明子期故作鎮定的道:“哦,也不算我的防身之物,一時好玩刻上去了,你若覺得不妥,就抹去好了。”
那字很小,鬱心蘭一開始以為是什麼圖案,這會子才發現是字,抬眸看向赫雲連城,等他拿主意。赫雲連城將匕首拿在掌中,用內力蹭了蹭,沒有蹭掉,便道:“先這樣吧,等我找到合適的匕首,再還給你。”
明子期心中一滯,面上卻隨意地笑道:“何必這般見外,你找個小刀慢慢磨,總能磨掉的。”
我只是想,有樣東西能陪著她就好,即使沒有我的名字,也沒有關係。
雖然匕首上有明子期的名字,的確是不妥,可是鬱心蘭真的很喜歡這把匕首,就哀求的看向赫雲連城。赫雲連城無奈的道:“你先拿著用吧。”反正他會找到辦法,將那個字抹去的。
赫雲連城在家中陪了小妻子三日,又帶著孃兒仨去京郊的別苑小住了兩日,才正式回朝。此時安親王一黨已經被定了罪,在菜市口凌遲處死。想著這樣的場面十分的血腥,鬱心蘭好幾日不曾出府,直到某一天,接到巧兒悄悄派人傳回的字條,請她到某處客棧裡相見。
鬱心蘭已經透過明子期幫巧兒弄到了一張全新的戶籍,按戶籍上的說法,巧兒都不是京城人士,只是遠嫁來京城,可惜沒幾日丈夫便故去了。這倒也正合了赫雲榮的命運,雖然他現在還沒有被處斬,但是離死期也不遠了。
巧兒見到鬱心蘭,忙上前跪倒,“見過大奶奶。”
鬱心蘭笑道:“你如今可是個自由人了,何必行此大禮。”說著拉起她,將戶籍資料和約定的銀票、地契交到她的手中,“你今日就可以搬去了,裡面我已經讓紫菱和安娘子幫你收拾過了,傢俱物什都是全的。”
巧兒又再道謝,從房間內叫出來一名小丫頭,指著她問;“大奶奶可否對她還有印象?”
鬱心蘭覺得這小丫頭眼熟,卻沒細想起來,巧兒便解釋道:“她原是榮爺給我買的丫頭,後來被惜奶奶給要了去的。這陣子西府那邊手頭緊,賣了不少婢女和小廝出來,我正好遇上她,便買下了。她聽到了一件事。”
鬱心蘭神情一斂,認真的巧兒道:“她說,她親耳聽璉爺說的,璉爺派人給大爺和三爺下過毒。”
鬱心蘭眼睛一亮,一直沒找到下毒之人,原本以為是榮爺了,哪知赫雲連城去審問的時候,榮爺聽這話,一臉的驚訝,似是根本不知情。開始赫雲連城還以為他是想裝傻,後來一想,參與叛亂已然是死罪,赫雲榮沒必要否認這一條,卻原來,下毒的另有其人。
那小丫頭聽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