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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當時我不同意,但是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父親死,如果不是因為要給我買鋼琴父親絕對不會去工地幹活,也絕對不會被車撞,這一切都是因為我造成的,是我害了父親。我別無選擇,我要父親活下去,哪怕再也醒不來只要他還活著就行了,我相信老天爺會保佑他讓他醒過來的,不是有過植物人睡了幾年醒來的奇蹟嗎。所以我退了學和駱明原結了婚,和他結婚後我就開始找工作,在縣城和裕圻都幹過,但是工資太低維持不了父親的醫藥費,於是我到了廣州打工,可是掙的錢仍不夠每個月的醫藥費。駱明原好吃懶做什麼也不願幹一直呆在家裡,我還要掙錢養家。最後我沒辦法只好去了歌廳和夜總會,本來我只想做一個歌手唱歌,掙一份乾乾淨淨的錢,可現實不讓我這樣,要了自尊我父親就活不了。廣州治安太亂所以我去了北京。本來我也想找歌廳唱歌的,可是沒有人要我,北京的歌手太多了,我只好去了夜總會。”
趙曉心裡一酸,沒想到梅青柔弱的身子竟然揹負了這麼多,真不知吃了多少苦,說道:“你真傻,一定受了很多委屈,為什麼不告訴我這些,我可以出錢給你爸治病。”
梅青搖了搖頭,“我不能讓你承擔我的生活,而且我是結了婚的人了。”
趙曉想到駱明原亂糟糟的頭髮和渾濁不清的眼睛,說道:“他配不上你,如果你對他沒感情就離婚吧,你沒必要因為那點錢搭上一生的幸福。”
“我離不了。”
“為什麼,難道是因為孩子?”
梅青說:“那是他前妻的孩子,他前妻生病死了。我和他結婚後沒多久就離開上高了,後來一直沒有回來過,所以……我,我和他沒有孩子。”
趙曉一驚,“原來這樣,那你怎麼離不了婚?”
“我向他提出過離婚但是他們沒有同意。上次在香山遇到的那兩個老鄉從北京回來後跟他說我在外面和別人好了,於是他打電話要我回來我沒同意,他又找我家裡吵,我哥也讓我回來,我對我哥說了要和駱明原離婚。我想我在外這麼多年了和他的婚姻其實有名無實,最多賠他一些錢得了,可是事情沒我想的那麼簡單,我哥倒是同意我和駱明原離婚,我們家也不喜歡他,這些年來他呆在家裡什麼活也不幹,一直是我寄錢養他和寶寶。他也沒能耐,好吃懶做根本沒什麼錢,當時他拿的那兩萬塊實際上是他父母出的。他父母見我能養他們兒子當然不同意我和他離婚,到我們家吵了好幾回,要我哥到北京找我回去。”
趙曉沒想到其中還有這麼多事情,看來梅青當時在北京和他在一起時的日子並不好過,難怪她那麼節儉,原來不僅要掙錢給父親治病還要養丈夫,想到這些不禁心疼,真是難為她了。他徹底明白了她的一切,也原諒了她對自己的隱瞞,而且對她多了分敬重,想到那個齷鹺的男人他更加想幫助梅青離婚,於是說離不了打官司,都什麼時代了不可能有離不了的婚。
梅青嘆了口氣:“沒用,這種小地方根本不講法,而且他們有親戚在派出所,法院又有熟人,我們拼不過。”
趙曉說:“你放心,我一定幫你離婚。”
“不用了,離了婚又能怎麼樣?”
趙曉沒想到梅青的語氣這樣沮喪,說道:“和我結婚。”
“不可能……你父母不能接受我!”
趙曉一驚,“為什麼,上次你和宋詞的事是雅芬姐和我誤會你了,我回頭跟我父母解釋解釋,你放心他們都是通情達理的人,一定能明白是非還你一個清白的。”然而梅青搖了搖頭又說了件令趙曉更加驚訝的事情。
原來趙曉舅舅自打見到梅青第一眼就覺得面熟,後來記起來好象在哪個夜總會見過她,於是在元旦節那晚安排去歌廳唱歌。當晚他們在唱歌時他暗暗觀察梅青的音容笑貌,仔細聽她的歌聲,結果一點點證實了他內心的猜疑。後來他又請工商部門的朋友查了梅青所說的“蘭德公司”,有倒是有“蘭德公司”,不過不是電腦公司而是服裝公司,而且也不在中關村,他又進一步得到證實。最後他又找趙曉聊天,從和趙曉的聊天中捕捉到很多資訊,察覺趙曉說了謊話。最後他把所有的資訊加以整理分析找到了答案:梅青就是那個在夜總會陪他唱過歌的女孩,因為她的氣質和漂亮以及她的歌聲讓他記住了她。思前想後,幾經考慮,他把這事告訴了趙曉母親,當然怕面子上過不去,他說梅青當時並沒有陪他唱歌,而是陪另一個朋友。趙曉母親又驚又氣,加之趙曉表姐又把梅青和宋詞在一起的事添油加醋告訴了她,火上澆油,她氣極了,於是和梅青通了電話,阻止她和趙曉繼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