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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程處默沉吟片刻,嘆道:“此事說來話長……”
聽完程處默一番感慨,謝逸才知道,此女乃通事舍人鄭仁基之女,芳名鄭麗琬,在史書上都曾留名的女子。
貞觀六年,鄭麗琬十五歲時便出落的姿容俏麗,乃是長安城裡出名的絕色美人,有“容色絕姝,當時莫及”的評價見諸於史書。
絕色之名傳開後,自然吸引了眾多男人關注,其中就包括皇帝李世民。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自然也會對美色動心,更不介意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現的太直接,難免會有損名聲。
為難之時,善解人意的一代賢后長孫氏得知丈夫心意,親自出面請備禦嬪,稱正鄭氏女毓質名門,柔淑端莊,故聘入宮中為充華(九嬪之一)。
不得不說,長孫皇后會做人,深得李世民寵愛,且有賢后之名確有道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將鄭麗琬聘入宮中,得美人且無損名聲的李二必然心存感激,長孫皇后也會贏得大度賢德之名,可謂一舉數得。
可惜萬萬沒想到,在詔書下達,冊封使即將出發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魏徵不知從何處得知鄭麗琬已經許嫁陸氏子,早有婚約,故而倉促入宮勸阻。一番君王當愛民如子的宏論後之後,魏徵道:“陛下顧嬪御,則欲民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
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聖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所願特留神慮。”
一句話,你是皇帝,亦為人父母,如今強娶一個已許婚他人的女子為嬪妃,並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損聖德。我們做臣子的得知訊息,不敢隱瞞,君王一舉一動都是要留筆史書的,請皇帝留神思慮,慎重行事。
其實鄭麗琬許婚陸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見得不知曉,也有可能是故意忽略,反正陸家也不敢聲張。裝作不知道,只要將美女納入宮中,生米成了熟飯,誰也奈何不得。
偏生魏徵就是這麼直率,這麼“不長眼”,一番諫言頓時壞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不過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護主心切,以“女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為由支援納妃之舉。
就連許婚的陸家子陸爽也趕忙推辭,稱當年其父與鄭家只是尋常交往,並無婚姻之約。
聞聽此言,李世民當然不肯放過絕世美姝,堅持納入後宮,奈何魏徵一根筋,堅持反對。
李世民以群臣和陸家之言塞其口,魏徵反而舉出了高祖李淵當年霸佔臣子辛處儉之妻,並將其貶黜,令其惶恐驚懼的例子,稱陸家是因為害怕而不敢說實話。
如此一來,李世民尷尬了,如果堅持納妃,便會落得欺壓百姓,強娶人婦的話柄,成為汙點,被人所詬病。
當時玄武門之變尚沒幾年,大局尚且不穩,李世民不敢輕率因一女子而冒險。群臣也恐落下諂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為了做個善於納諫,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愛,下敕書稱:“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
此舉之後,李世民深得臣民讚許,鄭麗琬卻憑白受了委屈。更不幸得是,那個與之有婚約的陸爽因此而惶惶不安,不久後便英年早逝,鄭麗琬成了望門寡。
雖說成了自由之身,李世民雖心有念念,但礙於皇家顏面,帝王名聲,無法再納鄭女入宮。
如此一來,真真害苦了鄭麗琬。皇帝想要卻沒得到的女人,其他人敢娶嗎?長安城裡垂涎其姿容的貴公子不少,卻無人敢有非分之想。
尤其是有個紈絝子弟醉酒後,意圖對鄭麗琬無禮,結果第二天莫名其妙溺死在龍首渠裡以後,長安再無人敢不敬鄭麗琬。
可憐鄭麗琬姿容絕世,又熟讀史書典籍,詩文才學亦不俗,堪稱才貌雙全,卻無人敢娶。憑白蹉跎了五六年青春時光,如今已然雙十年華,卻雲英難嫁。
在普遍早婚,女子十二三歲便出嫁的大唐,這個年紀當真算是“大齡剩女”了。
更讓人遺憾的是,往後還不知道要蹉跎多少歲月,甚至孤老終生,讓人不免為之嘆息。
適才杜荷和房遺愛有心捉弄謝逸,故意下套,慫恿謝逸去追求鄭麗琬。程處默為人實在,知道謝逸幫過老爹,故而及時告知詳情,加以勸阻,唯恐謝逸不明就裡,觸怒龍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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