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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血跡的濺灑情況和傷口的切面,我判定出馮馳騁被一柄飛刀所殺,老呂對此表示贊同,不過唐振國提出了一點值得我們思考。他說能將飛刀技術練成一刀取人性命的,絕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必然是透過了十分專業和嚴苛的長期訓練才能達成。
我問道:“你知道哪些人擁有這樣的能耐嗎?”
唐振國搖了搖頭說:“在我所認識的人中,除了我自己和唐智傑,我實在想不到其他人。”
“嗯!”我點了點頭。思索著唐振國的話,當然唐振國絕不會是殺害馮馳騁的兇手,他有最完美的不在場人證,那就是我。那麼唐智傑呢?一個地方馬戲團的飛刀手與一個剛剛回國的美籍華人會有什麼聯絡呢?或者是出現第三個我們不為所知的飛刀手?現在很難得出結論。
之後,我在這間大約有70平方米的別墅客廳中走了一圈,根據死者倒下的位置,我推斷出兇手釋放兇器的地點。
大約在離兇手4米遠的位置,是一面落地窗,而窗前懸掛著精美而厚重的窗簾,這窗簾一直垂到地面,如果有人躲在後面,是極難發現的。
於是我對老呂說道:“你看那一面窗簾,兇手很有可能就是躲在窗簾後面,等待時機,然後忽然跳出,對死者進行了致命一擊。”
老呂於是走向窗簾,拉開看了看,說:“這窗簾又不透光,兇手如何能知道被害者是背對自己?”
我說:“這說明還有幫兇,這人肯定與死者熟識,兩人很可能在客廳中攀談,當死者背對窗簾時,幫兇可以透過咳嗽或者其他約定好的聲響方式,提醒兇手。此時兇手再躍到窗簾外殺人。”
“會不會只有兇手一人,當他露出要殺人的姿態時,死者受驚嚇,轉身逃跑,兇手再在其身後釋放飛刀,給予致命一擊。你看死者臥倒的朝向,不是正對著大門嗎?”老呂提出了質疑。
我說:“這一點我也想到過。不過你來看,死者臥倒的姿勢很明顯是失去意識後很自然的倒地,他的雙手緊貼軀幹,雙腳併攏,可見是在站立的情況下倒地的。臉上也沒有驚恐的表現,說明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失去意識,所以面部表情比較正常。這些都很好的說明,死者死前沒有奔跑和受到驚嚇。”
老呂說:“那麼這個案子的兇手至少有兩人以上了。”
我說:“是的。而且這些人十分謹慎,正如你所說,他們在別墅內沒有留下腳印,甚至在被害者死後,他們也沒有踩到死者濺散在四周的血跡。我們已經很小心了,但是要檢查屍體,還是會無意間踩到周圍的血漬。那麼問題來了,現場是沒有兇器的,兇手是透過什麼手段,在沒有踩到地面血漬的情況下,把兇器取走的?如果是用手直接取兇器,你看這些濺灑在地面的血漬,無論站在哪個方向,都會踩到血漬吧!”
老呂看了看說道:“取兇器的確做不到靠近屍體而不留下痕跡。”
唐振國湊上來說了一句:“會不會是踩在死者背上?”
我搖頭說道:“更不可能,且不說死者背上有血漬,就看死者身著的黑色呢子大衣,踩踏痕跡是很容易體現在這衣服上的。”
唐振國點了點頭,又說道:“我知道一種方法,能不用手取回飛刀。”
我說:“說來聽聽!”
唐振國說:“我們練習飛刀的時候,同時會練習接飛刀,但是一個人如何練習接飛刀呢?於是就用三條結實的軟繩擰成一條繩子,並用我們特有的打結方式綁在飛刀柄上,這樣飛刀就能做到自己扔出去,再從靶子上拉回來,同時練習了接飛刀。”
老呂連忙說道:“哦,那兇器很有可能也是這樣給拉回來的。”
唐振國這一說法提醒了我,我連忙再看了看濺灑的血跡,這一說法得到了證實。因為從傷口到背部的確有一些不一樣的血液濺灑痕跡,這種痕跡正如在盛滿水的盆子裡放上布條的一端,然後用力將布條從水盆旁拖拽出來後,濺灑的水滴一般。
這樣一來,殺人手法和兇器回收的方法都已經破解。但是屋內沒有留下任何兇手的痕跡,這一點就很讓人頭痛了。
我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而且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告訴我們,犯罪行為人只要實施犯罪行為,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客體及其周圍環境,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遺留下痕跡。
屋內沒有留下痕跡,那麼屋外呢?老呂說小院裡沒有發現可疑腳印,難道他們是飛進來的,這顯然不可能。好吧,腳印我現在不知道兇手是如何隱藏的,但是有一種痕跡肯定是無法隱藏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