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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活著沒意思,也跳河或是喝農藥自殺。
我出生在七十年代,在農村生活的那段日子,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可是,沒有人關心農村人的生死,也沒有人去關注這些悲劇背後的一些東西。那時候的農村男女還不懂得利用離婚來解決問題,他們骨子裡被一對一的傳統性觀念禁錮了。他們把婚姻中的性忠誠看得比生命還重要,所以在“出軌”面前,一死了之,也就不算稀奇了。社會進步了,在現代文明的引導下,“出軌”傷及到生命的例子已經少了。可是,離婚的卻多了。
“出軌”真的是不可原諒的嗎?!
中國女性對婚姻中的“性忠誠”的追求是正確的。可是,用“生命”與“婚姻”來要求男人絕對“性忠誠”,就有些小題大作了。
我認為出軌是可以原諒的,可是我不能要求你們原諒,因為我也無法原諒。
應該說是文學作品誤了我們的心胸。曾經我也是一個叫囂著對愛人這樣說的女人,“如果你出軌了,我們之間就完了!”不管這是一種威脅,或者是一種警告都好,其實對男人來說,都是沒有多大效果的。當出軌來臨的時候,一切無法掌控。他會掩飾得天衣無縫,你這一分鐘在享受甜蜜愛情,說不定前一分鐘他已經出軌了。是文學作品騙了我們,讓我們相信愛情是一生不變,事實上愛情也會變。或許是從無變到有,又從有變到無,也可能是從轟轟烈烈變得平平淡淡,當愛情平平淡淡時,出軌就有可能趁虛而入。然後愛情還在,你能因為出軌就否定了愛情嗎?文學作品中的愛情都是不出軌的,所以,我們認為生活中的愛情也不應出軌。
可事實是有時候出軌的確與愛情無關。
婚姻中的一對一的性關係只是社會給予的一種固定模式。動物世界裡,有雄雌同居,也有雄雌混居,現在中國婚姻是採取一夫一妻制,可封建社會,也曾一夫三妻四妾。在這樣的婚姻體制下,社會、經濟、文化,同樣在發展、在進步。沒有誰能裁判哪一種生存形態是正確,哪一種是不正確的。當社會發展到了一定階段,自然而然就會出現一種不可擋的趨勢,形成一種新的規律與形態。既然男人的出軌行為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常態,我們為什麼不能坦然處之?
我不打算原諒男人出軌,可是我想說,請不要把出軌當作離婚的理由!
對話離婚女人之離婚的理由(二)
為什麼出軌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因為婚姻是一輩子的,出軌是暫時的,我們不能用暫時的衝動來賭一輩子的婚姻。沒有孩子的家庭在婚姻的賭局上比較輕鬆,有了孩子的家庭,“出牌”一定要慎重!
我就是一個因為丈夫出軌而執意要求離婚的女人,現在我後悔了,我認為我錯了,我不應該因為這件事情,忽略了孩子的感受,武斷地離婚。
女人在沒有成為母親之前,都是非常自我的,也可以說是自私。“他不愛我”,“他不理解我”,“他不體諒我。”“我不開心”“我覺得沒意思”“我不管”……。。
我的孩子三個月的時候,我還不是一個成熟的母親。也許是身體裡的母愛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揮發出來,我還沒有真正地意識到作為母親的責任。在他的出軌面前,我只想到,“跟他在一起,我不快樂”,“我永遠不想見他”,“他傷透了我的心”,“我永遠不會原諒他”,“再也不能跟他睡在一張床上,他太骯髒”,“他永遠也別想碰我一下”,“我們之間完了”。
當我把女兒撫養大,親自體驗著她在我的手掌上越來越靈活,越來越頑皮的時候。她對父愛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了。我這才體會到自己的自私。
我跟他在一起不快樂,可是女兒跟他在一起快樂。
我永遠不想見他,可是女兒絕對想見他,而且時刻會想念他。
我不會原諒他,認為他骯髒,可是女兒永遠愛父親,女兒心中的父親永遠慈祥、高大。
我們之間完了,可是女兒與父親之間的親情血脈永遠也扯不斷!
當女兒吵著要到“爸爸”那裡去時,就是對我錯誤的最大懲罰。當三歲的女兒說“學校裡沒有爸爸,家裡沒有爸爸,電視裡才有爸爸”的時候,(電視裡的“爸爸”是動畫片裡蠟筆小新的爸爸,她從電視裡知道,原來小朋友都會有爸爸。)我抱著女兒哭,我說“我錯了,我願意改錯”。於是,我主動上門,把孩子帶到他面前。他愛女兒,可是他太年輕,他嫌女兒太麻煩,他跟一個年輕的女人在樓上睡覺,拒絕女兒進門。女兒才三歲半,可是她懂得把眼淚藏在眼眶裡。我憤怒地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