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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孝民回家後,一直睡不著。李明卿被殺,整個城市的軍警憲特都瘋了一般。就算顏森再藝高膽大,也不能冒這種沒必要的險啊。

他給錢鶴庭的情報裡,說明了自己最大的擔憂。而且,他將情報一科的網都撒了出去,還懸賞“緝拿”槍手。如果顏森真的落在自己手裡,如何面對這位曾經的教官?

而且,顏森知道胡孝民的身份,在臨訓班培訓過,只要他說出這一句,胡孝民的身份就暴露了。

當然,顏森性格堅毅,就算真到了那一步,胡孝民也相信,76號撬不開他的嘴。

他真正擔心的是柳娜梅,顏森有一個很不好的毛病,喜歡去找姑娘。他來上海,必然會混跡於各種娛樂場所。

如果他不能在短期內離開的話,以柳娜梅今天的做法,很有可能找到顏森。

胡孝民的擔憂是有依據的,此時的顏森,正在大馬路的白玫瑰舞廳,懷裡正摟著一個漂亮的姑娘。

他之所以沒有及時離開上海,正是因為這個叫盧文英的女子。盧文英是白玫瑰舞廳的當紅舞女,長得柳腰豐胸,秀腿圓臀,更兼一口吳儂軟語,柔得能讓天下男人盡折腰。喋血殺手更愛溫柔鄉里縱橫馳騁,顏森此時深陷溫柔鄉己不能自拔。

“知道這是什麼嗎?”顏森掏出一把小巧的手槍,這把手槍很小,能放在手掌裡。這是勃郎寧1906袖珍手槍,還有個外號:“掌心雷”,威力不大,射程也只有三十米,但在有效範圍內還是能殺人的。

顏森白天除掉李明卿,正是用的這把掌心雷。近距離射擊,一槍致命。他對自己的槍法非常有自信,當時的情況,他也只能開一槍。

這麼小的槍,拿在手裡,旁人都不會發現。這也是他能接近李明卿,射擊之後還能從容離開的原因。

“這麼小的手槍,又這麼輕,放在我手提包裡都行。”盧文英把玩著這把手槍,不僅沒有害怕,反而很好奇。

“喜歡?送你了。”顏森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豪爽地說。

對他來說,再好的槍也只是工具。只要佳人喜歡,不要說一把槍,把命給她都行。

“真送我?”盧文英摟著顏森的脖子,一臉“欣喜”地說。

能在白玫瑰舞廳做當紅舞女的,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她也是幫會中人,拜了一位過房爺,曾經也擺過花會,還開過妓院。

她跟男人相處,當然不會喜歡什麼武器,她相中的是顏森口袋裡錢。顏森豪氣過人,對她非常大方。她之所以“喜歡”,主要還是想討顏森歡心。

顏森在盧文英臉上親了一口,笑眯眯地說:“雖然這也是我心愛之物,但誰讓你是我心愛之人呢。這可不是一把槍,更是一把殺過人的槍。知道今天上海最轟動的是什麼事嗎?”

“今天?要說最轟動的事情,莫過於李明卿被殺了。你殺的?”盧文英突然眼睛一亮,她一點也沒覺得害怕,反而很是仰慕,發自內心的仰慕。

李明卿是什麼人?大上海鼎鼎大名的幫會人物,因為與趙仕君的關係,可以說,他在上海權勢滔天,跺跺腳,上海都要抖三抖的人物。這樣的大人物,真要死在顏森手裡,她真覺得顏森是個人物。

顏森得意地說:“當時他身邊圍著十來人,我拿著這把掌心雷,分開他的手下,走到他面前對著胸口就是一槍。等我離開威海衛路,他們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盧文英眨著眼睛,眼中帶著笑:“今天全上海的特務和日本人都在找你,還敢來我這裡?”

顏森笑嘻嘻地說:“誰讓你魅力無邊呢?我原本要去南京的,等兩天再去,給76號和日本人兩天時間,免得有人說我辦了事就溜了。”

盧文英趴在顏森的胸口,柔聲說:“森哥,你還是早點走吧,天亮就走,我可不想你為了我出事。”

顏森說:“男子漢大丈夫,說出的話就得作數,我要是走了,以後還怎麼混?”

盧文英走的時候,帶走了這把勃郎寧袖珍手槍,這麼小的東西,還是精鋼所制,簡直就是一件藝術品。

她對槍沒感覺,但不能辜負顏森的一片心意。她能當頭牌,除了容貌外,這應酬之功,也是很厲害的。

只是隨後,她就將這把手槍送給了自己的“過房爺”張清德。

所謂的“過房爺”其實就是乾爹,至於這位乾爹是什麼名義,只有他們兩人才知道。

張清德也不是一般的人物,早年入美國林肯弗傑遜大學學習,獲法理學博士學位。現在是青幫“大”字輩,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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