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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arbucks迅速佔領了自己常坐的那個座位。
旁邊坐了一個老頭兒,酷似馬克思,尤其那一把充滿了智慧感的大鬍子。他面前擺著一杯咖啡,一疊報紙。
但馬克思先生沒在讀報紙或者寫資本論。他在晃,一直在晃。開始是上半身前後呈30弧度地晃,然後上半身停下來,右腿開始晃。這樣晃了一個小時之後,他消失了。我大喜過望。結果過了5分鐘,他又回來了。這次,他非常有針對性地面對我,彎著腰,兩個胳膊肘撐在大腿上,低著頭,開始晃,先左腿,後右腿,先左腿,後右腿,象上了發條的機器人一樣,擺動幅度、方向、頻率非常機械均勻。
我在備課。我,一個人民教師在從事神聖的備課事業,但是兩尺之外的馬克思先生在不停地機械地晃動。當然我可以換一個座位,但是我對不斷晃動的馬克思先生的體力和毅力發生了好奇心,這種好奇心甚至超過了我被annoyed的程度。於是一個有晃動強迫症的人,和一個有好奇心強迫症的人,僵持在了那裡。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這是Tom Waits的一首歌。雖然這是他的歌裡我比較不喜歡的一首,但是當老頭兒在我左邊做機械搖擺運動時,我腦子裡不停地冒出這句歌詞。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What thehell is he building there?
百老匯大街上100街到110街處,每天出沒著一個黑人。穿黑色西裝,打領帶,戴著黑沿帽子,揹著一個大黑包,手裡舉著一本聖經。大喊: Lord,I love you! I love you! Hallelujah!Hallelujah! Hallelujah!……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有一天深夜,外面下雨,我還透過雨聲聽到他在大街上喊Lord;Iloveyou!I love you!
你想想,深夜的大街,雨中,路燈下,一個帶帽子的黑人舉著聖經高喊 Hallelujah,還有比這更詩意的瘋子嗎?
大一那年,我去教二四樓上自習。那是一箇中午,教室裡只有我一個人,我低著頭看書。這時候走進來一個人,我並沒有抬頭,因為覺得是另一個上自習的人。那個人走到了視窗,站在那裡眺望窗外。我看書看著看著,覺得不對勁,因為這個人站在視窗的時候已經長得有些蹊蹺了,於是我抬頭,看見那個大學生模樣的年輕男孩,在對著我手淫。
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一個成年男子的性器官,以至於我都沒有認出來那是一個性器官,因為它與我小時候見過的“小雞雞”是多麼的不同啊。它竟然是紅色的!但是理智告訴我長在男人那個部位的只能是性器官,理智還告訴我面對一個在中午的教室裡玩弄自己性器官的青年行為藝術家我作為一個潔身自好的女大學生應該奪門而逃。於是我就奪門而逃了。
我記得自己刮過他身邊那一剎那,他的眼神特別特別……哀怨。
也許“瘋子”並不是一個政治正確的詞彙,政治正確的說法應該 是 : those people with another level of mentalequilibrium。
Equilibrium,我喜歡這個詞,它表明一切上升或者墜落或者旋轉或者破碎都有一個優雅的終點。
我有一個奇怪的理論,就是相信所有的瘋子,都是因為尷尬而瘋的。他們不能承受自己說過的蠢話、做過的蠢事、交過的蠢朋友,羞愧難當,所以一瘋了之。出於從記憶中解放自己的美好願望,他們乘坐著秘密飛船,飛到了另一個equilibrium裡。 當然也許這不是什麼理論,表達的僅僅是我對自己前景的恐懼。也或者,在我看來,羞愧比憤怒、比悲哀、比傷心、比頹廢更本質地反映人的處境,因此更具有殺傷力。
到我離開starbucks的時候,老頭終於停止了晃動。
他晃累了,晃累了的馬克思先生靜靜地坐在他的椅子上,象咖啡館裡所有其他老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