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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作(2)
老張並不直接回答小麗,卻反問了小麗一個問題:“小麗,你想過沒有,工作中我們應該做什麼?”
小麗不以為然地說:“做上司交給我的任務啊!”
老張搖搖頭:“一個員工的職責,並不僅僅是《員工手冊》所列出的各個職位的工作事項,也不僅僅是做好上司安排的各種事務。那樣的‘工作’,僅僅是‘做了’,僅僅是完成了上司吩咐的任務,並不是真正的工作。為了真正進入工作狀態,我們要經常問自己以下幾下問題:
第一,我現在做的事能給公司帶來什麼影響?
第二,當工作出了毛病時,要改變的是我自己,還是別人?
第三,我是否充分認識和發揮了我的能力?
第四,面對問題,我是否進行了積極有效的行動?
第五,為了團隊,我還能做些什麼?
這些都是我們‘份內’的事情,而不是我們替別人做事。為什麼呢?因為作為個體的員工,她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公司的事情;而公司的事情,也是她自己的事情。我們不能將工作分成‘我的’或者‘老闆的’,而是要做個有心人,從團隊的角度考慮自己的工作。面對問題,不要把它推給同事、上司或老闆,而是儘自己一份力,努力解決它。只有這樣,一個人才能不斷地發掘自己的潛能,提高工作能力。”
誠如老張所說,從企業的整體目標來看,企業發展、成長的過程,就是不斷髮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而企業目標的實現必須透過人才來完成。所以,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是人才價值的最終體現。
而我們上面提到的那些抱有“做了”心態的員工,他們每天除了按上司的吩咐“幹活”外,什麼都不會做,遇到問題,只能是留給老闆、上司,被動地等老闆、上司來處理、決定。因為他們有個錯誤的認識——只有上司明確吩咐的任務,才是“我的”;而出現的問題卻是老闆的、上司的。
事實上,即使最基層的員工也不得不解決日常營運中的各種問題。比如,檔案的處理、電話的接聽、人員的接待、各種方案和書面材料的編寫、事務的報告和傳達、外圍的調查、事件的核實等等。問題會接踵而來,而且複雜程度會不斷升高。能夠明確地界定問題,系統地找出問題的成因,對症下藥,積極解決,才是工作的意義所在。
“做了”並不意味著工作,把問題解決好,才稱得上是合格地完成了本職工作。
。。
給“按鈕員工”把把脈
其實,“做了”與“工作”的區別,也正如人與機器的區別一樣。人有目的、有主見、有責任心,人會分析問題,能想方設法達成工作的目標。而機器卻是按一下按鈕才動一下,也只能按照原先設計的程式進行操作。
然而,遺憾的是,在職場中我們經常可以見到一些像機器按鈕一樣沒有主動性和責任心的員工。他們只做上司明確要求他們做的事,像電腦鍵盤一樣去執行,具有很強的“服從性”。
這樣的“按扭員工”往往看起來很勤奮,很辛苦,也很守紀律,但他們不能給公司帶來任何利益。不僅如此,他們還經常誤事,因為面對“領導沒有佈置”的未知環節,他們總要等待上司發出新的指示。一旦出現問題,他們要麼停步不前,要麼繞開問題做無用功——總是,對問題視而不見。
但是,當受到批評時,“按扭員工”們總是很不滿。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很認真、很盡職、很忠誠、很服從命令,總是“按公司的政策”辦事。
然而,在今天這個競爭激烈、變幻莫測的市場環境中,如果公司的員工像個沒有生命的按鈕一樣,只做老闆吩咐的事,只完成上司交待好的工作,這樣的公司是無法生存下去的。
明智的老闆從來不會僱用“按鈕員工”,他們所需要的,是能夠真正地進入工作狀態、獨立自主地把事情做好的員工。這樣的員工,無論他們的背景、訓練或技能如何,他們都能受到公司器重,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迪斯尼公司改編的一首傳統歌謠《高飛問麗莎》,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高飛問麗莎,怎麼處理一個漏水的桶。麗莎答道:“那就補起來吧!親愛的高飛。”高飛聽了,立即又問:“我用什麼來補呢?親愛的麗莎。我用什麼來補呢?”
麗莎對高飛不動腦子的提問,感覺有點不快,但還是耐心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