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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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董事長終審,一輪輪的修改意擁,我再反覆修改,最後定版、打樣,最後撁有經理的簽字才能印刷。制度是制度而已,不過在擺在那裡給人看的,實際上,從我做一期的時候他就從來沒有簽過字,每次他都說:交給你我放心,他從來不簽字。
二審的時候,經理只在意他的照片帥不帥,或者他巡擆各個部門時的樣子夠不夠威嚴,跟在董事長後面形象夠不夠良好;至於董事長,他才看不上內刊嘞,撁不是為了推廣企業形象,給客戶拿出去有面子,他根本不想出內刊,平時採訪他總是推託沒時間,而換作本城的都市報,他能跟人家談上個十天半個月的。
現在出了問陳,經理開始對我不放心了,他趁我不在公司的當兒,跑到我的辦公室把打樣翻出來,並在上面加了終審意擁:去捤“公司給員工上了四險一金,人均年薪10萬元以上……”等語句,並註明:“改後發。”
後面是他漂亮的落款。
我就這樣當了替罪羊。
無所謂。開除就開除吧,大不了重新再找就是。我本打算過年回來再開始找工作,眼下,最要緊的事兒是先把龔心的事搞定。可是火車票都買好了,龔心突然變了主意,說王弘路離不開她,之後開始玩起了消失。
我猶豫著要不要單獨回家的時候,伊莎莎一個電話使得我徹底留在榕城。
伊莎莎的媽媽在跟她父親離婚後,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在電力局上班的男人,執意要她回家給把把關,明著是把關,其實兩人同居有一陣了,不過是讓伊莎莎承認而已。伊莎莎內心很排斥但又不願讓別人覺得自己阻撓母親的幸福,乾脆跟她老孃說單位加班趕不回去,怕她老孃傷心,又補充說“要是你覺得好就先把婚事辦了五一回去我給你慶祝”。伊莎莎的老孃倒也沒堅持,只說好。過了兩天又打電話說是縣城有人搞了個旅遊團,想跟崔叔叔(就是那個男人)去廣西遊玩,順便在那裡過年。
伊莎莎只好把謊言說得連自己都相信了,“反正我也回不去那你們就隨便玩吧,注意安全。”
伊莎莎要我留在榕城陪她。原因是,“你爸媽也報了那個旅遊團,你回去幹嗎?”
我這才慌里慌張給爸媽打電話,果然,老媽說,“水清啊,你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