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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頭起身,拿過衙門發的黑衣服穿上,繫好腰帶,隨意整整亂髮,拿過刀就要往外走。
“喂喂…”拉住他,青年在陳忠詢問的目光下無奈地看他一眼,指指下面,道:“你沒穿鞋。”光著腳丫就要往外走,難道他都沒發現自己腳下涼涼的嗎?
遲鈍的低下頭,陳忠看了眼自己的腳丫子,然後抬頭看了看青年,後知後覺得說:“…我忘記穿鞋了。”
“你的反應真的太遲鈍了,根本還沒睡醒嘛。”青年感到無言地看著穿鞋的人,心下嘆氣。
“醒了。”陳忠淡淡道,穿好鞋子起身後,就跟著青年走出去了。
出了衙門,兩人並肩走在大街上,青年一路上除了注意治安外,也注意哪有在缺人,打算找個兼差。他的樣子陳忠全看在眼裡,說起來,衙門資金短缺不是第一次,為了彌補這個缺,大夥人都經常出去找兼差呢。
南農鎮位於西琴邊境,也不是什麼重要地點,因此皇城對此不是那麼在意,在這裡當差的官差有很多是被貶到這的,南農鎮的縣令張大人就是如此。在他身旁的冷豔青年名喚張明和,是張大人在八年前,不,在更早之前收留的養子。
那個時候他還沒到南農鎮,聽衙內的弟兄們說,那時候張明和身體很虛弱,又失去了記憶,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張大人見狀便將其收為養子,並讓他跟自己的姓,取名為張明和。
對於失去記憶這部分,陳忠是有經驗的,他一直都知道自己遺失了一段過去,至於是哪部分,他想或許是他幼年的部分。關於幼年的事他一概沒印象,但更久遠的一段過去他卻沒忘,為此他沒少鬱悶,為何自己忘記的不是那時候的事呢?
在心裡鬱悶嘆氣,陳忠面無表情的跟著張明和四處走,巡邏。
幼年的記憶他沒想起,也不知道自己原來的名字是什麼。在十歲失去記憶那年,他因為心疾發作被名喚陳霆的大夫所救,治療心疾。陳霆的醫術高明,他為他治癒心疾,但卻言明不能再發作,之後見他為記不得自己的名字而苦惱,就用自己的姓給他取了個名字,就叫做陳忠。
陳忠,就是他的名字。
或許旁人會覺得這名字很土,但他覺得挺好的,轉世多年,有個平凡的名字,平凡的人生,不管名字多老土,這對他還說都是好的。畢竟,誰不想過平靜的日子。
他是在十二歲那年到南農鎮的,算算時間是八年前,那時候的張明和正好外出學習。陳忠沒見過他,張明和也沒看過他,回來時只當衙裡來了新人。他們會變成朋友不只是因為在同個地方工作,也是因為說話搭的上,個性合得來,又因為同樣失去記憶,總覺得兩人的遭遇很相似,於是兩人就變成像兄弟一樣的同事了。
對他來說,張明和是他上司的兒子,卻也是他的朋友。
來到南農鎮後的第一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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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天十分刺眼,在外頭走了幾步就滿頭大汗了,到了正中午太陽就更大了。陳忠擦擦額頭上的汗,看了看四周,看到了茶館,他對張明和說:“天太熱了,先到那去休息會兒吧。”
“嗯。”跟著陳忠進入茶館,點了冰愛玉來降火。
坐在位置上直搧風,陳忠快被這熱天熱到中暑了,張明和擦擦額頭上熱出的汗,搧風。整整衣衫,陳忠已經熱到想把身上的黑衣服給脫了,可這樣一來他就只剩裡衣,那薄薄的一件什麼都露了,會被當成變態的,還是算了。
陳忠心不在焉的胡思亂想,垂下的手不小心撥到系在腰上的鈴鐺,發出清脆的聲響。陳忠手頓了頓,低頭看著系在腰上的那串紅色鈴鐺,伸手放到掌中,沉默地看著。
這串鈴鐺,自他十歲那年就開始帶著不曾拿下。不管是腦海中,還是他的潛意識都告訴他,這串鈴鐺,不能拿下。
至於是為什麼,陳忠想不起來了,想不起來是誰告訴他不能拿下的。再說了,這串鈴鐺他自己也取不下來,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本來覺得很詭異,後來看著看著就習慣了。
“陳忠。”一聲呼喚響起,陳忠抬頭,張明和看看他,問:“怎麼了?”想事情想得很專注呢。
“沒什麼。”冰愛玉來了,陳忠端起碗開始喝,冰涼的愛玉流到肚子裡,直竄高溫的身體瞬間涼快,爽的不得了。“我不想離開了。”
“不離開難道要住在這和愛玉抱在一起啊?”看出他的想法,張明和喝著自己那碗冰愛玉,淡淡道:“別說夢話了,想睡覺的話回去再繼續睡。”
扯扯嘴角微微一笑,陳忠笑而不答,低頭喝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