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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我,即所謂“我執”。如果一切以我為中心,必然漠視眾生,斤斤計較,仇讎相報,這便是種種苦厄的根源,因此佛教主張從“我執”中解脫出來,走向喜樂圓融的境界。
佛教中的善,並不尋找起始原因,也不追求具體結果。這一點與西方宗教十分 接近,誠如列夫?托爾斯泰在闡述西方宗教精神時所說:
如果“善”有原因,它就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絡的東西。
這個道理在佛教中說得更為透徹。佛教把善看成一種經驗實證,不像形而上的本體論那樣追索“第一原因”。《中阿含經》中有一則“箭喻經”,說有弟子追根刨底地向佛陀請教世間種種根本原理,佛陀說:你到這裡來,是以為我會向你講述這些原理嗎?如果有一個人中了毒箭,痛苦難忍,我們難道可以不把毒箭拔除,先去尋找原因,調查射箭人的身份背景和毒箭的製作材料嗎?沒等調查完,這人早就死了!
佛經中的這段話,使我回想起經歷過的一件事。做學生時到鄉間勞動,一位同學看到河邊一個老太太艱於行走,差點失腳落水,便去攙扶,但他很快受到指責,因為這個老太太的階級成分是地主。這件事情後來還作為一個教訓上了簡報,說不諳世事的青年學生需要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當時同學們就納悶:如果早就知道這個老太太是地主,難道一群年輕人就應該笑嘻嘻地看著她落水?如果她不是地主,等調查回來再去攙扶,那還來得及嗎?這樣的事現在看來已很荒唐,但人們只覺得荒唐在階級鬥爭,而很少想到正是各種自以為嚴謹的理由追索,掩埋了善良。上文提到的數百人在街頭目睹暴行而袖手旁觀的醜事,有一半也是在期待理由,與不拔箭而要調查射箭人,不救人而要弄清階級成分,一脈相承。
如果一味地為善尋找原因和理由,尋找到最後一定會冥想出一種能夠下達行善命令、統計行善記錄、執掌行善回報的神靈。為了使回報預支或延期,又冥想出宿命輪迴。許多普通訊徒就是這樣來看佛教的。“舉頭三尺有神明”,總覺得神的眼睛處處在盯著自己,於是檢點行止,以求自己在神殿的檔案頁上能增加一些正面的履歷,以便使後輩和下世獲益。這就成了他們行善的原因和理由。這種想法無疑在歷來的善惡爭逐中起到過良好的作用,但與佛教的本義卻相去甚遠。正宗的佛教並不熱心編制神話故事,它在神學層面上一直沒有發達起來,它在道義行為上的主體是人而不是神,這正是它在宗教領域裡顯得特別成熟的地方。行善就行善,這是一種非常現實的世間行為;慈悲就慈悲,這是一種不求因果的人間情懷。
佛教不講行善的具體原因,卻講整體原因。這種整體原因,也就是所謂“緣起”。“緣起”是一個很大的概念,並非指具體愛憎之緣,而是指茫茫永珍之緣。宇宙永珍,世間永珍,都是一種“因緣和合”,因此或興或衰、或生或滅,都有遠遠近近的原因。《雜阿含經》所說的“有因有緣集世間”,就說明了這種世間組合的有序性。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每個行為都與整體世間有關了,做一件善事就為世間積貯一種力,做一件惡事也為世間積貯一種力,這在佛教中被稱為“業力”。種種業力組合成世間的走向,而最佳的走向是整個生命環境的改善和圓滿。這也就成了人們行善的整體原因。既然行善是為了改善世間的生命環境,那麼善中之善就是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地去救護生命,即所謂“護生”。至此,佛教顯現出一種驚人的恢宏,不為小緣只為大緣,不為自我只為整體,善良得蓋天涵地,慈悲得莽莽蒼蒼,被佛學大師準確地名之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此種境界,實在讓人感動。
這種感動,不僅對於佛教,我在研習其它宗教經典時也曾一再產生,這裡僅以佛教為例罷了。由此我想,人類在善良的問題上其實是有過大構建、大作為的,後代的區域性迷失,是一種精神倒退。我們可以疏離佛教,批評佛教,卻無法漠視它雄偉精緻的精神構建。
精神無形無質,沒有構建極易流散。精神構建又不能成為社會事功的暫時附從,而應該是一座獨立的聖殿。只有在這樣的聖殿中,善良才能保持自己生生不息、彌久彌新的地位。絕大多數人都有善的天性,每個社會都有大量的善人善行,但是如果沒有精神構建,這一切就會像荒山中的香花,汙淖中的嘉禾,不成氣候,難於收穫,連它們自己也無法確認自己的價值。
因此,善良的人們或遲或早總會對精神構建產生某種企盼。即便他們未必信奉哪種宗教,耳邊也時時會有晨鐘暮鼓在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