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當爹第十四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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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開國時,太-祖曾立下規矩,宦官不許私置外宅、良田,乃至產業。
但到了太-祖的兒子太宗朝,太宗為了顯示對幾個宦官近臣的寵愛,直接便拆了自己老子的臺,在相關規矩的後面,用蠅頭小楷補了一句“有皇帝賞賜、特赦的除外”。
再後來,幾朝過去,有太多宦官有了皇帝賞賜的私產,或者是繼承到了其他宦官被賞賜後傳下來的私產,太-祖規矩的已形同虛設,於是它就很人性化地被演變成了——宦官不許隨便歸家。
但人的欲-望是無窮的,一旦有了自己的家,誰又會願意繼續在集體宿舍湊合呢?
至少江之為是不願意的。
而且,這種“不許隨便歸家”的說辭,本身的界限就很曖昧,什麼叫“隨便”,什麼又叫“不隨便”呢?
從江之為的理解裡來說,他這種只要一休沐就回家的行為,便不應該叫“隨便”,而是合情合理的休息。
但對於舉報了江之為的錦衣衛來說,南宮一把手的海子提督,動不動就無緣無故從工作崗位上消失個一兩天,這誰受得了?簡直不可理喻!
“陛下又不在南宮!”江之為曾為自己據理力爭。
當時天和帝還在位。
“陛下隨時有可能會去,你不在,就沒有辦法靈機應對,這就是翫忽職守!”負責審問的錦衣衛指揮僉事如是懟了回去。
總之,這就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灰色地帶。
雙方爭執不下,上面又始終沒個定論,慢慢的就拖成了如今這個局面:江之為已經懶得再和錦衣衛溝通,他會直接認錯,再死不悔改。而錦衣衛也只能關江之為個三兩天,再把他原職放回。像極了一對相愛相殺又拿彼此沒轍的冤家。
監獄的欄杆外,江之為在聽說了池寧被誣陷進來的罪名後,積極為師弟出謀劃策:“這潛留私宅根本不是什麼大罪,對方想方設法把你誣陷進來,圖的……”
“圖的肯定不是隻關我兩三天。”池寧接上了師兄的話。
人是不可能百分百乾淨的,一旦進了詔獄,總能審出點什麼。更何況池寧自己也承認,他就不是一個什麼守規矩的好太監。
“對對對,就是這個意思,在這方面你總是比我聰明。”江之為不斷點頭,他想事情一般就只能想個一兩層,但他師弟就不一樣了,簡直是個老千層餅,“所以,我的建議是,不如你乾脆就認了最輕的這個,等混個兩三天出去之後,再找人秋後算賬。”
若池寧自己填好鞫訊表,錦衣衛那邊短時間內就沒理由再審問池寧了。
這確實是個好主意,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但……
池寧根本不是那種會讓自己受委屈的型別。
“啊呀,”江之為是真的為擔心師弟,之前池寧出事,他就不知道拋棄尊嚴、低聲下氣的去求了多少人,“你這死孩子,怎麼這麼犟呢?!你知不知道詔獄裡到底都有什麼?你又需要面對什麼?!很恐怖的!””
“我知道啊。”不就是執嗎?
池寧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就聽到他師兄吼了回來:“你知道個屁!”
“……”池寧有口難言,他真知道。
師兄弟倆過大的動靜,引來了詔獄拐角處另外一個單間裡的犯人。這也是個老熟人,聞時寶聞胖子,他看起來憔悴極了,嚇的,錦衣衛根本沒對他用刑,他鬼哭狼吼的嗓子都啞了,還在努力幸災樂禍:“池寧?是你嗎?哈,你也有今天!老天有眼啊!這就是你害我的報應!”
池寧不好懟師兄,懟一個聞時寶還是不在話下的:“我怎麼害你了?是你沒有先挑釁,要讓夏下抓我入詔獄,還是你沒有與黃三娘同行?”
黃三娘確實是亂黨,夏下已經從她身上搜出了與天書教秘密往來的信件,天書教正是夏下在追查的那個已經滲透進宦官集團內部的□□。若池寧沒有抓住這個她,任由她藉著馬太監身份的內眷在京城紮下根,指不定要鬧出多大的事。
“是你自己咎由自取,還要怪別人伸張正義?
“這是什麼道理?
“世界皆你媽,都得忍讓你?!”
聞時寶被一連串的問題懟了個啞口無言,他只能再次使用自欺欺人的否認大法:“你騙人,是你誣陷我,我和黃三娘都是無辜的!”
“你怎麼捲到黃三孃的案子裡了?!”江之為這幾日都在詔獄裡關著,對黃三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