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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英國雖然限入埃及戰事,但也不想華夏共和國再繼續擴張勢力。而霍山看到當初制定的戰略目標已經全部實現,再加上現在還不是跟英國人翻臉的時候,所以也就順勢答應下來。
隨後,雙方在臺-灣島臺北展開談判。
扯皮了半個月後,日本人才在華夏共和國海軍威脅下,無奈簽訂了華日《臺灣條約》,條約規定:1,把琉球群島還給華夏聯邦共和國。
2,割讓種子島、五島列島、對馬島、伊豆諸島,北海道、擇捉島、國後島、色丹島等北方島嶼給華夏。
3,賠款1000萬英鎊。
4,開放橫濱、神戶、大阪等十四個沿海城市為商埠,允許華夏人在日本經商,如果華夏人在日本犯罪,日本政府無權審判,必須交由華夏共和國審理。
5,片面最惠國待遇。
6,從朝鮮撤軍,不得干涉朝鮮王國內務,尊重朝鮮領土完整。
等等,共計14條條款,霍山把後世《馬關條約》裡面的內容拿出來,讓日本人逐條承認。
雖然萬分的不情願,但是面對華夏的戰艦,伊藤博文還是不得不再條約上簽字,而作為協調國,英國也獲得了大量的利益。
不過自從清法戰爭開始,整個東方就變得風起雲湧起來,炎黃帝國成立,日朝戰爭,華日戰爭,還有中南半島各國起義戰爭。原本安定的東方秩序變得困亂不堪。(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