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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傭兵們才發現過去的自己是多麼的淺薄。
為了他人的歡樂和幸福而獻身?別傻了,那能給他們帶來什麼?
他們也有妻子,也有孩子。他們也需要生活。需要食物,需要白麵包、葡萄酒和肉。他們需要用金錢維繫家庭的穩定。
沒錯。他們的孩子從小就受到了他人的尊敬。但話又說回來,那能給他們帶來什麼?
尊敬能讓他們吃飽飯嗎?能讓他們直接進入拉的神殿嗎?光是尊敬就能讓別人把女兒嫁給他們?
所以說。別傻了。
人總是需要生活的。
在他們幫助某個少年與心戀已久的少女告白之時,他們卻有可能因為長期不回家而帶上了一頂綠油油的帽子。
在他們為了剪除某個幫派在城市中的不良影響而以身犯險時,他們的妻女卻正因他們魯莽的行動而被報復者惦記。
在他們因為幫助某個村民找到丟失的羊而不慎墜下懸崖時,他們的妻兒也不會因此得到任何補償金。
順便一提,如果他不小心把羊砸死了,那麼按照契約,他們還要為村民賠付一筆錢。
就算是他們完成了任務,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讓他人滿意——他們又能得到什麼呢?
什麼也沒有。除了一句毫無意義的感謝。除了平日裡人們的尊敬。
而如果他們在任務中失敗。他們的孩子的確會因此而受到他人的照顧。但仔細想想的話,他們的孩子想要這種照顧嗎?犧牲自己的父母,換來一個可能會讓同齡人嫉妒,而且並沒有決定性的照顧?
“別傻了……”
他們一直以來,都是冒著世界上最危險的職業所應有的風險,浪費了大把大把的時間,但最終他們掙到的錢,卻僅僅夠一家三口起碼的溫飽?
是的!因為契約之神本身就不富裕,他們就連多一個孩子都養不起——或者說。常年不在家的他們,怎麼可能有第二個孩子?
在孩子童年的時候,他們沒有時間去陪伴他們;在而他們的孩子大一點的時候,卻已經不認識他們了。
有多少僱傭兵回家的時候卻看到了自己孩子警惕而恐懼的眼神?
他們在這個最黑暗的年代。卻幹著和平年代的人們也堅持不下來的活計。
終於,到了現在,他們的教宗終於堅持不下去了。
在拉發起了對泰爾的宣戰。並且再三表示“不擇手段”、“一切收益皆為個人所得”之後,這些傭兵們終於瘋了。
他們的教宗與灰燼之徒的首領進行了友好的接洽。並且簡單明瞭的定下了合作內容——我們開路你殺人,我們拿錢你們拿命。
理論上。僱傭兵為了任務的完成可以和任何人組隊,可以尋求任何人的幫助。
因為僱傭兵的聲望,任何陣營的人都有可能會與他們成為朋友。沒有人會嘗試首先攻擊一個僱傭兵——只要立下契約,就算再陌生的人也會變成足以託付後背的戰友。
但現在,一切都毀了。
現在的僱傭兵,已經失去了榮耀。
嚐到了甜頭之後,他們終於意識到了,原來同樣的任務,自己完全可以要更多的錢。
他們的鎖子甲的夾縫裡全都是珠寶首飾和金幣銀幣,他們看著他人的目光,就彷彿在尋思他們可以換多少錢一般。
三天的時間,足夠讓過的艱難困苦的他們買上一片地,過著舒舒服服滋滋潤潤的老爺的日子。他們的孩子可以想吃肉就能吃肉,他們不用風吹日曬就可以過的很舒服。
更重要的是,他們所做的,全部都是被神祇所允許的行為——他們沒有攻擊任何人。他們所做的僅僅是視而不見,誰都不能說他們是不義的。
想要得到信任非常難,但要毀掉它,無比簡單。
從人們熱烈的歡迎,到憤怒的斥罵,到恐懼的逃離,僅僅花了一天不到的時間。
他們已經變成了只要有錢,誰都可以去殺的戰爭野犬。
但奇異的是,以迅雷之勢掠奪了整個泰爾神殿財富的契約之神的聲望反而以難以想象的速度得到了發展。逐漸有人加入進他們的隊伍,那些竊賊、殺手紛紛加入到了僱傭兵的隊伍中去。
而拉不知道發了什麼神經,亦或是決定一黑黑到底的他再也不顧維持自己的名聲。而是直接施展神蹟,將這些人全部轉化成了牧師。
意識到事情不太對,泰爾的牧師毫不猶豫的向班薩官方表示了忠誠,希望得到他們的庇護。
但他們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