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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其後娶米蘭公爵菲利普·馬利亞·維斯孔蒂(FilippoMariaVisconti)的私生女比昂卡(Bionca)。1447年維斯孔蒂死後米蘭宣佈為共和國,弗朗切斯科·斯福爾扎擔任僱傭軍隊長;1450年倒戈,迫使共和國最高會議擁立為維斯高蒂的繼任者——米蘭公爵。馬基雅維裡在本書第七章及所著《佛羅倫薩史》第七卷和《兵法》中一再引述弗朗切斯科為例,說明僱傭軍的危險性。
②那波利王國,十五世紀義大利半島的五個主要國家之一,於1500年由西班牙國王費爾迪南多二世(FerdinandoⅡ。1452—1515)同法國國王路易十二世締結條約予以瓜分。1504年西班牙將法國勢力從所佔領的部分領土趕走,並將西西里兼併。
①“幸運”(fortuna),一譯“命運”(如在獻詞中,見前第2頁)。“能力”(virtù),同前者相對待,是馬基雅維裡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如同文藝復興時期的作家的用語一樣,通常指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力量,包括才能智慧,只是在極少數場合特指美德善行。
第二章 世襲君主國
這裡,我想撇開共和國不予討論,因為我在別的地方已經詳盡地論述過了。①我打算單獨地轉到君主國這方面來,並且按照前述的順序,探討這些君主國應該怎樣進行統治和維持下去。
①參閱馬基雅維裡:《論提圖斯·李維[羅馬史]前十卷》(以下簡稱:《李維史論》),特別是第一卷。該卷第二章的題目就是《共和國有多少類,羅馬共和國是屬於哪一類的?》。
我認為,在人們已經習慣了在君主後裔統治下生活的世襲國裡保持政權,比在新的國家裡困難小得多。因為君主只要不觸犯他的皇宗皇祖的制度,如遇有意外事件,則隨機應變,這就足夠了。因此,一位君主如果具有通常的能力,依此方法,總是能夠維持他的地位的,除非遇有某種異乎尋常的格外強大的力量,才可能被篡位。但是即使他被奪權了,當篡奪者一旦發生禍患的時候,他就能夠光復舊物。
例如,在義大利我們就有費拉拉公爵。②其所以能夠抵禦〔14〕84年威尼斯人的侵襲和〔15〕10年教皇朱利奧①的侵襲,就是因為在這個領地的統治已經歷史悠久了,此外更無其他原因。②因為世襲的君主得罪人民的原因和必要性都比較少,因此他自然會比較為人們所愛戴。除非他異常惡劣,惹人憎恨之外,他的臣民自然而然地向著他,這是順理成章的。而且革新的記憶與原因,由於統治已經年代久遠並且連綿不斷而消失了;因為一次變革總是為另一次變革留下可以繼續進行的條件的。
②費拉拉公爵(ducadiFerrara),指在教皇轄地費拉拉執政的埃斯特家族的埃爾科萊一世(Ercoleld‘Este,在位:1471—1505)和阿爾方索一世(AlfonsoⅠd’Este,在位:1505—1534)。這個家族從1208年起就同薩林圭拉家族(Salinguerra)輪流統治費拉拉。1332年教皇承認埃斯特家族三兄弟為其在費拉拉的代理人,由是埃斯特家族統治者的勢力日益強大。
①朱利奧二世(IulioⅡ1413—1513)原名朱利亞諾·德拉·羅韋雷(IulianodellaRovelle),1503年起任教皇至1513年,決心收復全部教皇轄地,除費拉拉公爵抵禦了他的攻擊外,一些處於教皇宗主權之下的小國的繁榮時代由此告終。
②根據義大利學者的分析,事實上埃爾科萊和阿爾封索這兩名費拉拉公爵在政治和軍事上都是具有偉大才能的首領。馬基雅維裡在這裡的提法,看來是有意強調世襲的作用。
第三章 混合君主國
但是在新君主國裡,就出現重重困難。首先,如果它不是全部是新的,而只是一部分是新的(從整個來說,它可以稱為混合國),那裡的變動主要是來源於一切新君主國所固有的困難。這就是,人們因為希望改善自己的境遇,願意更換他們的統治者,並且這種希望促使他們拿起武器來反對他們的統治者。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們上當受騙了,因為後來經驗告訴他們,他們的境遇比以前更惡劣了。這種情況是由於另一種自然的、通常是必然的情況造成的。這就是,因為新的君主由於他的軍隊和新佔領之後帶來的無數的其他損害,常常不可避免地開罪於新的屬民。
這樣一來,當你佔領這個國家領土的時候,所有受到你損害的人們都變成你的敵人了;而且你又不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