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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是誰?”她問。
“是我。”我說,但是巷於漆黑,她把頭探出後門,又說:“是誰在吹口琴?”
我的起來,有點尷尬,因為我穿的是陸軍制服,但是,我說:“是我。阿甘。”
“是誰?”她說。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間她衝出門,撲入我的懷中。
珍妮和我,我倆坐在後臺敘舊,直到她必須再上臺演出。她並不完全是輟學,她是被退學的,因為,有天晚上他們發現她在一個男生房間裡。當年這種違反校規的行為是要退學的。五絃琴手不願當兵,逃到加拿大去了,樂團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陣子,還在頭髮上插朵花,但是,她說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藥喝得昏沉沉,後來她遇見這個傢伙,就跟他來到波士頓。他們做過一些和平示威遊行等等,但是,原來他竟是個同性戀,因此她跟他分手,後來跟上一個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彈等等,炸燬建築物。那段關係也不成功,之後,她遇上一個在哈佛大學教書的傢伙,但結果他是有婦之夫。過後,她交上一個看起來真的很善良的傢伙,只是有一天他偷東西害得他倆被捕,她這才決定該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樂團,他們演奏一種新的音樂,漸漸在波士頓附近相當受歡迎,下個星期他們甚至要去紐約錄音準備灌唱片了。她說目前她跟一個哈佛的傢伙交往,他是個哲學系學生,不過,今晚演出完畢,我可以去跟他們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無處可去,因此就這麼辦了。
她男友名叫魯道夫。他個子瘦小,體重大概一百磅左右,頭髮橡拖把,頸子上接著許多珠子,我們到達公寓時,他正坐在地板上,像個印度宗師似的靜坐冥思。
“魯道夫,”珍妮說,“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鄉老友,會跟我們住一陣子。”
魯道夫沒吭一聲,只是揮揮手,就好像教主在賜福什麼似的。
珍妮只有一張床,但是,她給我打了個小地鋪,我就睡那兒。它並不比我在軍中睡過的許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強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魯道夫仍坐在房間中央冥思。珍妮給我弄了些早餐,然後,我們讓魯道夫坐在那兒,她帶我去參觀劍橋。她劈頭就說我得弄套新衣服,因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會以為我想唬弄他們。於是我們去到一家舊貨店,我買了一套連身褲裝和一件夾克,就在店裡換了衣服,把軍服裝在紙袋裡。
我們在哈佛大學閒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約會的那個已婚教授。她仍然對他態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雜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總之,他十分興奮,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開一門課,是他獨個兒想出來的一門課。這門課叫做“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
我開口說聽起來這門課很有意思,他就說:“呃,阿甘,你何不來旁聽?也許會喜歡。”
珍妮神情有點滑稽地看看我們倆個,但是她沒說話。我們回到公寓,魯道夫還一個人坐在地板上。我們進了廚房,我非常小聲問她,魯道夫會不會說話,她說,會,遲早。
那天下午珍妮帶我去認識樂團其他成員,她告訴他們我吹口琴有如天籟,今晚何不讓我參加他們的表演。其中一個傢伙問我最喜歡吹什麼音樂,我說“狄克西”(即美國南方音樂,或爵士樂),他說他好像沒聽見我說什麼,珍妮立刻插口說:“那不重要,等他聽慣我們的東西就會跟得上了。”
於是,那天晚上我跟樂團合作演出,大家都說我很有貢獻。能夠坐在那兒看珍妮唱歌,在舞臺上滿場飛,我很快樂。
星期一,我決定去旁聽奎肯布希博士的課,“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這個名稱就足以讓我自覺有點兒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對班上說,“我們有一位客人,他會不時來旁聽這門課。請歡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轉向我,我略微揮個手。開始上課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說,“多年來在歷史和文學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聽說過從前的鄉下自痴,他們通常是住在鄉村的某種低能兒。他經常是被嘲弄輕視的物件。後來,皇親貴胄間形成了一種習俗,養個弄臣在跟前,做些動作取悅皇親貴胄。在許多例子裡,這個其實就是個白痴或是低能兒,在其他的例子裡,他只是個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這樣說了半天,我漸漸覺得白痴顯然不只是無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