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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結束了吧’?”他大聲的問。
“離婚!”這兩個字從我嘴中一吐出來,我們兩個都有些驚怔了。他死死的盯著我,一語不發。(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婚姻的失敗,我實在要負相當大的責任。我總覺得自己委屈,不能去體會他的委屈。在我的書出版後,我也沒有去體諒他的失意。直到今天,我都認為我不適宜做個“妻子”,我和慶筠會走上離婚的路,都因為我扮演不好“妻子”這個角色而造成的。連“離婚”這兩個字,也是我輕易出口的。)
當時,我一提到“離婚”,兩人都震動了。慶筠看了我很久,終於點了點頭,咬牙說:“這樣也好!”
可是,一轉身,他看到小慶,他把孩子抱了起來,抬頭看我,啞聲說:“你預備讓小慶沒有爸爸,還是沒有媽媽?”
我眼淚一掉,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了。
這就是《窗外》出版,帶給我的各種壓力。說真話,《窗外》的出版,是我寫作生涯的一個大大沖刺。但是,在我真實人生裡,它卻帶來毀滅性的風暴。
第十五章 初見鑫濤
那年,我二十五歲。整整一年,我發瘋一樣的寫作。
生活裡再也沒有什麼樂趣,我和慶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裡。我生活的重心,只有兩樣:小慶和寫作。
我在五月份,就開始寫《六個夢》。由於《六個夢》是中篇小說,我寫了前三個夢,就又馬不停蹄的開始寫《煙雨濛濛》。《煙雨濛濛》一完稿,我又接著去完成了《六個夢》。我會這樣拚了命去寫,完全和《窗外》有關。我要證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寫別的。《六個夢》首先在《皇冠》發表,《煙雨濛濛》接著在聯合報副刊發表,都是平鑫濤安排的,那時,他是《皇冠》的社長,也是“聯副”的主編。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濤見面。
會和他見面,是因為我到臺北去接受“電視訪問”。那時候,電視還是很新鮮又很時髦的東西,能被“電視訪問”是件非常難得又非常光榮的事。我人在高雄,要離開小慶三天,去接受電視訪問,我很不願意。鑫濤又是信、又是電報,十萬火急。勸天下的夫妻,千萬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臺北,鑫濤親自到火車站來迎接我。我們素昧平生,但已透過數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覺平淡無奇。雜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車,很驚奇的發現鑫濤站在那兒,很肯定的注視著我說:
“你一定就是瓊瑤!”
鑫濤那年三十六歲。個子不高,方面大耳,站在那兒,卻頗有種凌人的氣勢。他如此年輕,雙鬢已經微斑,兩眼卻炯炯有神。看起來充滿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會面,我們誰也沒料到,日後我們竟會相知日深。命中註定,要共度一生。那時,我只是很驚奇,很驚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認出了我,我問:“怎麼會認出我來?”“從《窗外》裡認識的,從《六個夢》裡認識的,從《煙雨濛濛》裡認識的!”他笑著說,幫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認識吧!是非常熟悉了!”
後來,我才知道,鑫濤是個相當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見我,卻說了很多話。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會問我:
“我們第一次在臺北火車站相見的時候,你有沒有看到電光?”“什麼電光?”今日的我回答。“我聽到雷響呢!轟隆隆,好大的雷,天搖地動。”“不開玩笑,說真的!”
說真的,沒有電光,也沒雷響。二十五歲的我雖已結婚生子,又寫了好些篇小說,仍然涉世未深。鑫濤的身分地位對我來說,是個“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說的命運,他是一個大雜誌的社長,又是一家大報的副刊主編!還在廣播電臺主播“熱門音樂”。(他是第一個把搖滾樂介紹到臺灣來的人,他主播“熱門音樂”時,用的是藝名“費禮”,他還用這藝名,翻譯了《原野奇俠》和《麗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個很奇怪的人。能編雜誌,能寫稿,能翻譯,能廣播,能懂“熱門音樂”……簡直是個“十項全能”!面對這樣一個“人物”,會讓我自覺“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纏繞著我。我稱呼他“平先生”,對於他會親自跑到火車站來接我,深感“受寵若驚”。在這種情緒下,怎會有什麼電光石火呢?但是,當他笑著談《窗外》、《六個夢》、《煙雨濛濛》的時候,我卻感到十分親切,十分溫暖。雖然是第一次見面,卻全然沒有陌生感。那天,因為有許多事要討論,他請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館裡,他告訴我訪問的內容,需注意的事項,和《窗外》發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