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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腳踏車聲,就衝到門口去看他,一看他四肢俱全,完完好好,我竟“哇”的一聲哭出來。慶筠把我一把抱住,連聲說:
“對不起,對不起,我應該猜到你會著急。我只是和幾個朋友去玩橋牌,不知不覺就玩晚了!”
我驚魂甫定,身子還在顫抖。那時候,家裡都沒電話,聯絡起來本就不便。丈夫一夜晚歸,我似乎也犯不著小題大作,只要他安好,就什麼都算了。我拭去淚,雖然心底仍然委屈,卻也不再多說什麼。誰知道,這種“晚歸”,竟逐漸變成一種“習慣”了。
那年,麒麟和他的女友小霞結婚了,也定居在高雄,我們雙胞胎都已成家,又住在同一個城市,時相往來,實在是件很好的事。但,我和慶筠的感情,卻開始陷入風風雨雨之中。慶筠常常下了班就不知去向,歸家時已是夜深。頭幾次,我會哭,會著急。次數多了,我不再著急,隙化為一股怒氣。年輕的我,脾氣一向就不很好。現在,身上的工作又十分沉重。小慶已牙牙學語,而且飛快的學走路。小傢伙渾身有用不完的精力,爬高下低,跳來跳去,簡直沒片刻安靜。我每天僅僅帶他,已經筋疲力盡,何況我還要抽出能抽出的每一分鐘,去寫一些東西。現在,我寫的作品,幾乎大部分都能發表了。我有好幾個固定的地盤,是從不會退我稿的:一家報紙的副刊,香港的一本文學雜誌,和臺灣的《皇冠》。我每月只要勤於耕耘,就會收到相當不錯的稿費,這對於我的生活和寫作來說,都是莫大的鼓勵。我就寫呀寫的,幾乎沒有停。我最大的錯,是從沒有去體會慶筠的“失落”。當他夜不歸家時,我就生很大的氣。我罵他沒有責任感,沒有良心,既不是好父親,更不是好丈夫!他被我罵急了,就怒衝衝的吼了回來:“你不要以為你現在能賺幾個臭稿費,就有什麼了不起!你知道嗎?如果我不是要上班養活你,如果我像你一樣,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寫作,我早就是大作家了!都是你!都是你!你害慘了我!你謀殺了我的寫作生命!我會夜不歸家,就因為你!因為我苦悶,因為我不要回家面對你!”
這太殘忍了。夫妻一旦吵架,常會說些最刻薄的話,但是,這些話也正流露出對方的心態。他這樣一吼,我就被打倒了。我踉蹌著往後退,又氣又急又傷心,眼淚就奪眶而出。一面哭,一面就去抱兒子,要抱著兒子衝出家門,永不回來,免得讓他看了討厭。我抱著兒子跑,兒子看我哭,他也哭,用小手摸著我的眼淚說:“媽媽哭哭,小慶哭哭!”
兒子這樣一說,我更是淚不可止,那場面實在慘烈。我抱著兒子奔到房門口,慶筠一下子攔過來,把我們母子都圈在他的臂彎裡,蒼白著臉說:
“不許走!不要走!我吵架說的話,你怎麼能認真?你們母子兩個,是我整個的世界呀!我什麼都沒有,連寫作都沒有,我只有你們兩個!難道連你們兩個,也要遺棄我了嗎?”
我站住,然後哭倒在他懷裡。聽了他這種話,我怎麼忍心走?走?又走到何處去?我不是下定決心,要和他恩恩愛愛過一生嗎?我們不是要用三百六十五日的相思,來奠定百年相守的美景嗎?連離別的日子都捱過了,怎麼相守的日子反而如此悲慘呢?我收住步子,不走了。但是,我們之間的情況,卻每況愈下。
第十三章 二十五歲
那年冬天,我開始寫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窗外》。
在寫《窗外》以前,我嘗試過很多長篇的題材,寫了《煙雨濛濛》的第一章,寫不出第二章。也寫了許多其他的第一章,就是寫不出第二章。總覺得心頭熱烘烘的,有件心願未了。最後,我決心寫《窗外》,那是我自己的故事,是我的初戀,這件戀愛始終撼動我心,讓我低徊不已。我終於醒悟,我的第一部長篇,一定要寫我最熟悉的故事,我最熟悉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寫《窗外》的時候,我非常小心翼翼。我不敢讓慶筠看到我的原稿,怕他又翻出我的過去,來和我吵架。所以,我都利用他上班的時候去寫。
小慶在一歲七個月大的時候,已經能跑能跳,能言善道。我為了要寫作,只好每天上午,都把他送託兒所。小慶不喜歡託兒所。每天早上,託兒所的車子來接他的時候,他都會抱著我的腿不放。我必須用最堅強的意志,來克服我的“不忍”。每次把他拉上幼兒車,他就放聲大哭,一面哭,一面慘烈的哀叫:“媽媽呀!我要跟你在一起!媽媽呀!我不要去學校!媽媽!小慶乖乖不會鬧……”
車子走了好遠,小慶的哭叫聲仍在我耳邊縈繞。我掉著眼淚,衝上樓,面對一疊空白稿紙,我含淚對稿紙說:
“如果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