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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會兒,也去了。
張潔有記錄的習慣,他讓小鵬拍一些大家的資料,小鵬就拿個DV問各人無厘頭問題,大家鬧哄哄。
問到我,他說:“你怕什麼?”
我跟邊上人說笑,沒理他。
他說:“我知道你怕什麼,你怕眼淚流下來。”
大家鬨笑:“靠,太作了太作了。”
我嬉皮笑臉把DV接過來,倒轉鏡頭對著他問“那你最怕什麼呀?”
他看著我,說:“我最怕看見眼淚流下來。”
這幫壞蛋笑得更厲害了:“你倆是不是相愛了?”小鵬也一笑,把機器收了。
老範說她坐在機房的螢幕前,想起這件事,看著王的臉,理解了“有的笑容背後是咬緊牙關的靈魂”。
最終她剪了上去。
虐貓事件中,有網友發起人肉搜尋,公佈過這三個相關人的個人資訊,有人把這幾個人的照片製成通緝今,以五十萬買他們人頭。我們採訪了搜尋的發起者,他問起我郭的情況現在怎麼樣,我簡單說了說,他沉默了一會兒。
我說:“你為什麼要關心他的處境?”
“他現在的處境吧,多多少少跟我有一些關係,我這邊想跟他說一聲抱歉。”
“有的人覺得,如果一個人可以直接對動物做出很殘忍的事情,那麼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用語言來攻擊他呢?”
他說:“當初他做出這樣的行為以後,就已經是錯了,既然他都錯了,為什麼我們還要跟著他一起錯呢。”
“你說的這個錯是指什麼?”
“他攻擊了動物,而我們攻擊他。”
“攻擊的背後是什麼呢?”
“是在發洩,發洩當時憤怒的感情。”他說。
片子播出後,有人給老範留言說:“踩貓拍貓的人不見你譴責,倒讓正義的人道起歉來了,這是什麼邏輯?”
有天翻書,看到斯賓諾莎在《倫理學》裡說:“嘲笑、輕蔑、憤怒、報復……這些情緒,都與恨有關或者含有因恨而起的成分,不能成為善。”
初做記者,我有過一個習慣,問那些被指證的人:“你不對這件事感到抱歉嗎?你要不要對著鏡頭對當事人表達一下?”總覺得這樣才能收場。袁總有一次批評我:“媒體不能介入,只能在對方有需求時提供平臺。”這個界限細如一線,但決不能邁過。
有次採訪一位老人。十六年前他是校長,被人勒索,未答應條件,對方強迫未成年少女誣陷校長嫖娼,並作偽證,校長上訪十六年,才得以脫罪。
當年的少女已經是母親,在我們鏡頭前面掉淚後悔,向校長道歉。
校長並不接受:“這麼多年,你只需要寫封信來就可以了,為什麼不呢?”
辦這個案件的是一個當年二十出頭的警察,冷淡地說工作太忙,沒空考慮此事。
老校長長嘆一聲:“原諒他吧,原諒他吧……他跟我三小子一樣大,不要處分他,我嘗過處分,那個滋味不好受。”
誣陷者現在是一個整天坐在門口太陽地裡的老人,六十四歲了,腦血栓,滿臉的斑,已經很難走路,也不會講話了,但能聽懂我說什麼,拿棍子在地上劃。
我拿張照片給他看:“你能幫我回憶一下嗎,十六年前在派出所的時候曾經指證過這個人說他嫖娼,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兒?”
他拿棍子狠狠敲地:“有。”
“您親眼見著的嗎?”
他點頭。
“警察說,那個小姑娘是你找來的。”我說。
他不答,勾起眼睛紮了我一眼。那一眼,能看到他當年的樣子。
我看了一眼他身後的房間,他住在一個櫃子大小的三合板搭成的棚子裡,被子捲成一團,旁邊放著一隻滿是積垢的碗,蒼蠅直飛。鄰居說他老婆每天來給他送一次飯。
我問他:“你現在這個病有人照顧你嗎?”
他搖頭。
“孩子呢,不來看你?”
搖頭。
他臉上沒有悔恨,也沒有傷感。
真實的人性有無盡的可能。善當然存在,但惡也可能一直存在。歉意不一定能彌補,傷害卻有可能被原諒,懺悔也許存在,也許永遠沒有,都無法強制,強制出來也沒有意義。一個片子裡的人,心裡有什麼,記者只要別拿石頭攔著,他自己會流淌出來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斯賓諾莎還說過一句:“希望和失望也絕不能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