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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情願他們殺了我。”
旅館老闆轉向弗蘭茲,神色之間象是在說:“你的朋友一定是發瘋了。”
“我親愛的阿爾貝,”弗蘭茲答道,“你的回答太偉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說那句‘讓他去死吧’時的氣概。只是奧拉斯作那樣答覆的時候,當時是關係著羅馬的存亡,而我們這兒只不過是隨便去玩玩的問題,為了隨便去玩玩拿我們的生命去冒險,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點不錯!”派里尼老闆大聲說道,“說得好!這才說得有點道理!”
阿爾貝給自己倒了一杯紅葡萄灑,不時地喝上一口,嘴裡喃喃地說著一些讓人聽不清楚的話。
“好了,派里尼老闆,”弗蘭茲說道,“我的同伴現在不說話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愛和平的,那麼告訴我這個羅吉·萬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是一個牧童還是一個貴族,年輕還是年老,高個子還是矮個子,把他描寫一下,如果我們碰巧遇見他,象讓·斯波加或勒拉那樣,我們或許可以認識他。”
“這幾點,誰都無法對您說得再清楚了,因為我認識他的時候,他還只是一個小孩子,有一天,我從費倫鐵諾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裡,我真走運,他還記得我,不但不要贖金就放了我,還送給我一隻非常華貴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講給了我聽。”
“讓我們來看看那隻表。”阿爾貝說道。
派里尼老闆從他的褲袋裡掏出一隻布累古懷錶,上面刻著製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頂伯爵的花冠。
“就是這隻。”他說道。
“啊唷!”阿爾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隻這樣的表,”他從背心口袋裡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們來聽聽他的身世吧。”弗蘭茲說道。他拖過了一張安樂椅,示意請派里尼老闆坐下。
“兩位閣下允許我坐嗎?”店東問道。
“坐吧!”阿爾貝大聲說道,“你又不是傳道者,用不著站著講話!”
店主向他們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個躬,然後坐了下來,這表示他就要把他們所想知道的關於羅吉·萬帕的事都講出來了。“你說,”正當派里尼老闆要開口的時候,弗蘭茲說道,“你認識羅吉·萬帕的時候,他還是一個小孩子,那麼,他現在還是一個青年人了?”
“一個青年人!他剛滿二十二歲呢。噢,他是一個血氣方剛的遊蕩子弟,他將來總得有一個立身之道的,這一點你們相信好了。”
“你覺得如何?阿爾貝,二十二歲就如此聞名了。”
“真不錯,在他這個年齡,名聞全球的亞歷山大,凱撒和拿破崙還沒露頭角哩。”
“哦,”弗蘭茲又說道,“這個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歲嗎?”
“剛滿,我已經告訴過您啦。”
“他是高個子還是矮個子?”
“中等身體,同這位閣下的身體差不多。”店主指著阿爾貝回答說。
“謝謝你這樣比較。”阿爾貝鞠了一躬說道。
“說下去吧,派里尼老闆,”弗蘭茲又說道,並對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屬於社會中哪一階級的呢?”
“他是聖費里斯伯爵農莊裡的一個牧童,那個農莊在派立斯特里納和卡白麗湖之間。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歲時就到了伯爵的農莊裡去做事。他的父親是一個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擠了羊奶,就拿到羅馬來賣,以此為生。小萬帕的個性從小就非常特別。當他還只有七歲的時候,有一天,他到派立斯特里納的教士那兒去,求他教他讀書寫字。這件事多少有點困難,因為他不能離開他的羊群,那位好心的教士每天要到一個小村子裡去做一次彌撒。那個小村子太窮了,養不起一個教士,也沒有什麼正式的村名,叫博爾戈。他告訴萬帕說,他每天從博爾戈回來的時候可以見他一次,利用那個時間教他一課,並且預先告訴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課,他一定要特別用功,來利用這短短的見面的時間。那孩子歡喜地接受了。每天,羅吉帶著他的羊群到那條從派立斯特里納到博爾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點鐘,教士和孩子就在路邊的一條土堤上坐下來,小牧童就從教士的祈禱書上學功課。三個月以後,他已經能夠朗朗上口了。這還不夠,他還要學寫字。教士從羅馬的一位教書先生那兒弄來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種尖利的東西在石板上學寫字母。晚上,當羊群平安地趕進農莊以後,小羅吉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