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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傳授給他。黃漢森領悟得很快,年紀輕輕盡得家父真傳。所以他出去找工作,很快就被一家保商衛旅營的老闆看中,在那裡當了一名護衛。
他所在的這家保商衛旅營是幹什麼的呢?
那年頭,廣東境內各大內河商業船隊經常會發生遭搶劫的事,故船隊流行僱傭商船護勇(類似於鏢局中的保鏢)。仗著自己一身好功夫,黃漢森不但謀到一份工作,還在廣東商船護勇隊謀得一個小頭目職務。
在保商衛旅營任職,主要是保護當時行走四鄉和其他內河的小輪。飛鴻知道,幹這種工作,實際上也就類似於過去的鏢師,有時是會有一定危險的。漢森認為,只要自己多留個心眼,問題不大。既然他堅持幹這份差事,飛鴻只得由他。
護勇隊裡有一個小頭目叫張禺七(綽號叫“鬼眼七”,又叫“鬼眼梁”),這傢伙手上有幾斤蠻力,好勇鬥狠,常常擺出一副氣勢凌人的架式。他在護勇隊幹了一陣子了,也還只是個小頭目,而見黃漢森一來就和自己平起平坐,心裡很是不平衡。
“鬼眼梁”知道黃漢森是黃飛鴻的兒子後,常常挑釁黃漢森。他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我怕黃飛鴻,但決不怕他兒子,我要打敗他!”
開始,黃漢森沒把他的話當回事,但聽多了他的話,心裡自然也不舒服。和黃漢森一起當護勇的小兄弟看不過去,都主張黃漢森與鬼眼梁決一雌雄,打掉他的囂張氣焰。
沒過幾天,鬼眼梁又衝著黃漢森的小兄弟說:“黃飛鴻我不敢與他交手,黃飛鴻的兒子我才不把他當回事呢!有種叫他來和我試試看!”正巧此時黃漢森進來,聽到這話忍不住回擊道:“人沒人樣,狗沒狗樣,幹嗎老在背後說別人怪話?”
鬼眼梁一聽,立即接上話茬:“有種咱們過兩招!我還是那句話,本人只怕黃飛鴻,但絕不怕他兒子!”
幾次挑釁後,黃漢森終於答應比武。
“鬼眼梁”原以為可以和黃漢森過上幾招,甚至欺他年輕可以贏他,令黃漢森出醜。沒想到“黃飛鴻的兒子就是黃飛鴻的兒子”,在雙方的較量中,自己還沒使上三招,就被黃漢森打跌在地。他不服輸,爬起來再打,又被黃漢森打倒。在場看熱鬧的同事和他手下的兄弟有的笑話他,有的則嗤之以鼻。
從此他對黃漢森懷恨在心,時刻想置他於死地。但善良又單純的黃漢森卻一絲也沒警覺,沒料到他如此歹毒。
1923年的中秋節,黃漢森等人護衛商船往廣西梧州渡。行船途中,老闆宴請護衛們。心懷鬼胎的“鬼眼梁”在酒席上不斷向黃漢森敬酒,並說了許多“好話”。
“鬼眼梁”本身酒量不錯,加上又會用花言巧語迷惑人,所以涉世未深的黃漢森還真以為他變好了。
“過去我不知好歹,也不知量力,多有得罪,請不要放在心上。再敬你一杯,以此謝罪,請你原諒!”
一杯又一杯,他總能找到理由敬酒。黃漢森想,冤家宜解不宜結,既然人家認錯了,今後還要在一起幹事,怎麼能不給他面子呢?所以他一連喝了不少杯,加上開始時其他同事也敬了幾杯,黃漢森終於被“鬼眼梁”灌得爛醉。
眾人散去後,黃漢森還醉倒在喝酒的地方。不久,同事們聽到幾聲清脆的槍聲。槍聲停了之後,緊接著又聽見“鬼眼梁”大喊大叫聲。
“殺人了!殺人了!”
“黃漢森要殺人了!”
一陣陣驚呼,把所有的護勇都引到了出事地點。大家一看,不由得驚呆了:只見黃漢森倒在血泊之中,“鬼眼梁”卻手裡握著槍怔怔地站在那裡!問他怎麼回事,“鬼眼梁”半天才說:“黃漢森喝醉了酒想殺死我,他朝我開槍,我被迫自衛,失手將他打死了!”
噩耗傳到廣州,飛鴻與莫桂蘭悲痛欲絕。小時候黃漢森生得肥肥白白,就很討人喜歡,人稱“肥仔二”,飛鴻在諸子中酷愛漢森。對於漢森與“鬼眼梁”之間的糾紛,他曾聽漢森說起過。他知道這是對方報復殺人,“鬼眼梁”反說漢森醉後拔槍殺他,他不得已才自衛誤殺漢森致死,完全是藉此擺脫罪責。
飛鴻到護勇中瞭解情況,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點。後來漢森的同事為他冤死而不平,將此樁命案的疑點告之當時的廣州國民政府警察局,“鬼眼梁”終於被抓獲歸案。
晚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令飛鴻十分悲痛。他心裡很清楚,兒子是因為較技才喪生的。聯想到父親黃麒英臨終所說“習武必結怨仇”這番話,今天覺得真是應驗了!
武技再高,又有何用?飛鴻還聯想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