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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征服紅牌律師
作者:餘宛宛
男主角:龔廷山
女主角:葉芸
內容簡介:
又打贏一場不可能勝的官司了。
譁!厲害吧?!
客氣!有誰不知道他是臺灣現下最最有名、
最最富正義感的律師?!紅的發紫發黑中……
唔!突然想一個人去渡個假——一個人?
什麼時候他變得那麼“清心寡慾”了?
女人們曾捨得讓他落單才怪。
不過,這次似乎好像是他主動去招惹人家的,
而且還不一定“罩得住”!
踢到鐵板了吧?什?不止!?
丟了心?這——就比較那個棘手了……
正文
序
綠色烏龜與朋友小夜的對話
——關於餘宛宛
“喂,綠色鳥龜,你發什麼呆啊?”小夜戳了下宛宛的肩膀。
“不要叫我綠色烏龜。”宛宛扁著嘴抗議。
“誰要你腰老是直不起來,不就像烏龜背個殼嗎?
“而且嘛……”小夜奸詐地笑了笑,“連你的車子都是忍者龜的顏色,不叫你綠色烏龜,難道叫你紅色靖蜒嗎?”
“我腰直不起來是因為每天上班坐大久、站大久。下班後又在電腦前待太久,你懂什麼,哼。”宛宛嗤之以鼻。“懶得理你。”
宛宛轉過頭,開始想著待會外出要購買的零食名單,嘴角咧得好不快樂。
“吃吃吃,就只會吃,也不長肉,瘦得跟排骨一樣,浪費國家糧食。”小夜不屑地說著。
“我吸收不好,我是骨感美人,不然你想怎樣!”宛宛口氣略微惱火。
“骨感是真的,美人可就未必。”小夜不以為然。
“你走開啦,我要看讀者的信了。”宛宛心虛地望著一個禮拜前自郵政信箱取拿出來,而至今尚未拆同動信件。
“對了,讀者都覺得你很煩、很無聊耶,出道沒多久,筆名就換了三個,人不出名還老愛作怪。”小夜湊了過去。
“拜託!我每一次換筆名都是有苦衷的!”宛宛大聲抗議。“而且我換的筆名很容易記,以此類推——音同義近啊。”
“反正你就是無聊。”小夜下了個結論,閉上了嘴,豎起了耳朵。“你聽這是什麼音樂啊?”
“中國古樂啊。”宛宛奇怪地瞄了她一眼。
“你不覺得在半夜聽這些簫啊,笛啊!很……詭異嗎?”小夜朝她扮了個鬼臉。
“這樣才有文學氣質。”宛宛堅持,白了她一眼。
“嚇你自己就算了,也不想想看這種輕飄飄的音樂傳到隔壁鄰居家,會把小孩嚇成什麼樣子。”小夜努著嘴,一臉宛宛不懂得“敦親睦鄰”的模樣。
“你吵死了,我要睡覺了。”宛宛青了臉。
“從頭到尾都是你一個人在吼,還嫌我吵。怪人。”小夜自言自語。
“我扁你喔。”宛宛滿目兇狠。
“哎喲,”小夜聳聳肩。“我好害怕哦。”
“你們兩個,閉嘴!”宛宛的媽在樓下大吼。
想來半夜一、二點大聲說話,是會引起天怒人怨的。
因此,宛宛與小夜踮看腳尖,關上了燈,小聲地鑽入了被窩。
第一章
臺灣的秋,並不真正的冷涼;只在頰邊掃過一抹沁涼的風時,才會感受到那仿若近冬的幾絲寒意。
龔廷山揚起嘴角,在走入機場之際,脫下了深藍色的薄毛呢外套,瀟灑地披甩到肩上。那夾帶著溫柔與調侃的微笑及修長有型的身影,一如往常地吸引了周旁之人的注意。
官司勝訴雖是常事,但今天打贏的這一場婚姻攻防戰,卻著實讓他大快不已。龔廷山墨鏡下炯亮而清澈的雙眸中閃著滿意之色。
兩個月前,他那個可伶兮兮的當事人——陳芋瑜,在身上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毅然拿著驗傷單上訴離婚,結果呢?
一審時,就被法院以“尚難認定已受被上訴人不堪同居之虐待”駁回其訴,原因就在於那個被上訴的人——她的丈夫與法院的關係良好。而他那個勢單力孤、如掠弓之鳥的細瘦當事人,只能淚眼汪汪地和她原本聘請的那個初出茅廬的年輕律師,任她丈夫家族的惡勢力籠罩至法院、斷絕她逃離婚姻的最後一線希望。
幸好,她夠聰明,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