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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之事遠一些。經商者,販利為重,至於黨爭,避而遠之。論是新法和舊法,朝廷說什麼,咱們就做什麼。”
“那就是說,這新法沒廢除時,也不能急著表態支援舊法咯?”柳明問道。
柳先達覺得這話十分愚蠢,沒好氣答道:“那是自然。現如今朝野混沌一片,形勢未開,聖下也沒表態到底要怎麼樣。你急著表態,若是範公起復,重新執政,那不是做出頭椽子?只有被人揉捏至爛的份。”
柳明恭敬地一拱手:“大伯所言極是,受教了。可是大伯說是遠離黨爭,遠離是非,實際上,卻是在行往是非之地的路上。”
“莫危言聳聽!”柳先達板起臉道。
此時,原本喧鬧的大廳,針落可聞,所有人都帶著好奇地目光看著柳明,想聽聽這一場婚娶之事,是如何變成他嘴中的行是非之路。
“不是危言聳聽。大伯,請問那楊典史何時喪妻?”柳明問道。
“大約大半年前,如何?”柳先達應道。
柳明從懷中抽出一本厚厚的宋律,翻開其中一頁,指道:“新法規定,居喪妻,一年期滿,方可再繼娶。現如今,大伯欲急著讓杏兒出嫁,不是逾越規制嗎?”
自己剛剛在書院翻查了大半天,終於找到此條例。
宋代厚嫁成風,婚事奢華。不顧門戶,直求資財。貧女貌美難嫁,富女老醜有人求。這導致眾多官員,將娶親,成為斂財的重要手段。
慶曆新政期間,范仲淹曾經氣憤上書:“今世俗之貪鄙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新黨為了改化社會風氣,制止頻頻娶妻買妾之行,因此頒佈了此規定。
柳明這一問,倒是讓柳先達有些措手不及,他拿過宋律仔細研讀一番,果然有此條律。心想只怪這新法頒佈不久,自己還沒熟悉全部條律。
“大伯,這何知縣何大人,是新黨還是舊黨?”柳明繼續問道。
柳先達一愣,琢磨道:“這何知縣雖是與龐國公一派相熟,但是又與範公同鄉,真的不好說……”
“好。新法還未正式廢除前,咱們柳家就這麼匆匆忙忙地把人嫁了,要是被人拿著這做文章,告到何知縣那裡,說是咱們柳府藐視新法……若是那何知縣為新黨一派,必然會十分不滿。如此一來,不僅咱們柳家,連那親家楊典史楊大人也會遭受牽連。咱們柳府,就會陷入黨爭之漩渦……”
“這……”柳先達感到後背有些發涼,心中一慌。
按理說,這喪妻守制,並沒有像丁憂那般嚴格。朝廷官員若是違丁憂之規,可能會被投入刑獄。而相比之下,這喪妻守制就寬鬆許多。況且新法繁雜,剛剛頒佈一兩年,大家都不熟悉,很多人家娶妻嫁女,也有不少人無意中就違背了此例。
不過,柳先達一向謹慎小心,他經商多年,明白小心駛得萬年船的道理。在此新舊法交替期間,形勢未朗之際,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被人做文章。
他明白,自己的家業做得再大,要是被人貼上黨爭標籤,那麼柳府這艘大船,也可能頃刻傾覆。
“賢侄所言有理。”柳先達出了一身冷汗。他沒想到,這柳明年紀輕輕,倒是處事周全老道,替自己把了疏漏一關。
“兩位兄弟,我欲暫緩婚事,你們意下如何?”柳先達偏頭看著次座。
這柳永和柳遠志心裡巴不得婚事暫緩,都連忙說道:“大哥,黨爭之事,實為可怕。咱們可不能去趟那趟渾水。”
柳先達點點頭:“在朝局未明朗之際,我看……還是按照現有的新法來行事。王婆,您說呢?”
那王婆,眼珠一轉,手放進懷中,摸了摸柳先達送的銀票,立馬笑嘻嘻道:“這柳明小公子,說得可是對啊。咱們都是一介百姓,可犯不著犯法。我這就回頭跟典史大人說說去。”她扭頭衝著柳明笑著:“柳小公子,你出落得一表人才,還有這般見識,要不要老身與你說個媒?”
“不必了,王婆,柳明我高攀不起。”柳明禮貌笑道。
“好了好了,切莫說笑。”柳先達站起身來,眉頭一抖,對大家說道:“杏兒的婚事,必須慎重。等會,我會親赴楊大人那裡。我們柳府,絕對不能陷入黨爭的渦流中……”
第十七章 目標
一日之後,柳先達在家宴上宣佈,杏兒的婚約,延後三個月,到楊典史守喪滿一年為止。
柳明現如今,能稍微喘口氣。雖說並未能夠完全退婚,可是他以一己之力,影響柳楊這兩個縣裡的大戶人家,也是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