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哪個才是真的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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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彈刀了!“
“那個土砂獸彈刀的厲害,根本就破不了防,我特麼都被搞死五六次了。”
“我**十次了。”
......
“物理沒學好吧!”
“打這種皮厚的防禦高的,當然要用大錘,透過力傳導震死它們才行,用刀砍,刀刃砍捲了,你也砍不進去的。”
“哥們,你好像很在行的樣子,狩獵幾頭了?”
“一頭都沒有。”
“那你說個錘子。”
“這不是找你一起組隊,我計算過了,只要五個人一起用錘子敲,贏面比較高。”
“兄弟,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黎明之翼公會,現在進會的話,可以免進會費。“
“敢情你是來拉人頭的。”
“嘿嘿嘿。”
“先幫我過了任務,我再考慮加入你們公會。”
“可以,進組。”
......
羅德本以為這些異鄉人,肯定玩不成落木村那個驅逐土砂獸的任務。
沒想這些人也算聰明。
刀砍不動土砂獸的話,用錘子這種鈍器,確實可以對土砂獸造成傷害,且土砂獸的弱點,確實是鈍器攻擊。
而無冬城的這群守衛,偏偏就腦袋不好使,滿腦子的騎士精神,說什麼錘子是鐵匠的武器,劍是他們的榮譽。
讓他們幫落木村驅趕土砂獸時,還一臉的嫌棄,說怕把刀給弄壞了。
都是該死的戲劇班害的,整天傳播什麼騎士精神,騎士拯救公主、騎士鬥惡龍的戲劇,搞的現在計程車兵都很不務實。
能殺死敵人的武器才是好武器,好不好,兵不厭詐,活下來的才是勝利者,要不是沒錢,羅德都想去買幾十門火炮放在城牆上。
敵人靠近直接就轟轟轟!
......
落木村這邊,按理來說,應該沒有問題了,倒是迷霧森林那邊,進展的很不順利,都已經兩天了,火巖菇的採集數量,還不到十顆。
還有部分異鄉人,給迷霧森林給整自閉了,羅德整理了下,他們在迷霧森林裡的死法。
被青蛙給毒死。
中了蚊子的敗血病。
掉進噬人花的陷阱。
被毒藤給勒死。
還有被哥布林圍毆死的。
這兩天大概有三百多人前往迷霧森林採集火巖菇,死亡次數達到了快一千次,人均死亡三次以上,能採集到火巖菇並活著回來的,沒有幾個。
羅德分析了整體情況,導致異鄉人失敗的原因很簡單,他們對迷霧森林太不瞭解了,不懂得那些怪物的弱點。
羅德打算弄個帖子,比較詳細介紹一下,畢竟他擁有萬物解釋者的技能,還是比較清楚裡面魔物的弱點的。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熟悉,這得從五年前,一次驚險無比的刺殺說起,那次是羅德人生中最接近死亡的一次。
故事實在太長了。
估摸這三天三夜都講不玩。
羅德講一下重點,那次刺殺,他被迫從無冬城裡逃跑,跟洛思前往迷霧森林躲避了快一個多月。
靠著萬物解釋者。
他躲過了一個個天然陷阱,利用萬物解釋者的弱點解釋,洛思甚至單挑了《黑暗物種》排名第75位的斯賓多分犬。
羅德開啟了論壇。
手指在虛空中點選著,寫下了一篇《迷霧森林攻略大全以及注意事項》。
在迷霧森林不能用火,否則會引來樹人的憤怒。
森林蚊,害怕一種叫【魚腥葉】的味道,塗抹後,就不用擔心被叮咬,也不會得敗血症。
毒蛙很簡單,躲開就行了,毒蛙喜歡待假芋頭的葉子上,凡是靠近它兩米內的生物,都會無差別攻擊,在森林裡,看到假芋頭躲開就行。
如果被哥布林圍毆,女的請原地**,男的要是打不過,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脫下褲子。
一旦你那玩意比它們大。
它們會感到害怕。
如果碰到打不贏怪獸,比如銀色豺狼等,建議你們捕捉一些毒蛙,將毒液塗抹在生肉上,看到它們就把毒肉丟出去。
......
羅德釋出了攻略後。
還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他的帖子就被系統自動置頂了,有很多玩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