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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太陽陰影拉長,第一陣微風吹動樹葉的時候,我甦醒過來,在床上暇想一陣,然後穿好衣服走下樓梯穿過廣場到我的辦公室去,一邊走一邊向朋友鄰居點頭打著招呼,然後,花一兩個小時整理一下辦公桌上的材料,歸檔上鎖。然後,該幹什麼還繼續幹什麼。可我現在躺在這裡成了一個被追捕的人,我搖搖頭眨眨眼睛意識到這一點:那些執行搜捕任務計程車兵很快就會來這裡,又會把我拖進囚室關起來,把我和天空、和其他人的視線隔開。“為什麼?”我埋進枕頭呻吟著,“為什麼是我?”這世界沒有一個人比我更無辜更冤枉的了。我是個十足的孩子!但他們一定會把我關起來耗到油盡燈滅,使我的軀殼臣服於他們的淫威手段。然後某一天,他們會毫無警示就把我帶出去,把我推進不公開的緊急審判庭,一個呆板的小個子上校在那兒主持,他的助手向我宣讀我的罪狀,還有兩個下級軍官權作陪審推事,為使整個把戲看上去像是一種合法程式,又轉移到另外一處空空蕩蕩的法庭。接下來,如果他們在戰場上連遭挫折,特別是野蠻人讓他們丟了臉,他們就會判我“叛國罪”——對此我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呢?從法庭判決到執行死刑,他們會把我折騰得連哭帶喊,神志迷糊得像個初生嬰兒,到頭來還真得相信我是罪有應得。“你是在夢裡!”我對自己說:我把這句話大聲說了出來,琢磨著這幾個詞,試圖抓住它們的意義所在:“你得醒醒!”我得有意識地把思想往“無辜”上引導(這是我早已明白的事實)。那個赤條條地躺在燈光下的男孩雙手捂著自己的腹股溝;那些野蠻人囚犯蹲在塵土中,手遮著眼睛,等著接下來不可逆料的什麼事兒。為什麼曾經踐踏蹂躪過他們的這頭不可思議的巨獸現在又要來蹂躪我?我真的不是怕死。我怕的是像現在這樣渾渾噩噩不明不白地在羞辱中死去。
樓下院子裡傳來一陣嘈雜聲,有男人也有女人。我連忙跑進藏身的地方,很快聽到腳步聲踩著樓梯上去。他們先是走到陽臺盡頭那兒,然後慢慢地往後退,在每個房門前停頓一下。樓上有一些小隔間,是僕人睡覺的地方,也是士兵們夜間來掏弄小吃的地方,門柵條上糊著紙。我可以清楚地聽到搜查的人依次開啟每一扇門。我緊緊貼著牆壁,但願那人沒聞出我的氣味才好。
腳步聲轉過拐角下樓走到了過道。我這房間的門被開啟了,門開著有幾秒鐘,又關上了。我逃過一劫。
一陣輕盈迅疾的腳步聲,有人穿過樓道進房間了。我正好面朝裡面,連她的腳都看不見,但我知道就是那個姑娘。這時候我也許應該露面,求她把我藏起來,到晚上我就可以潛出鎮子跑到湖邊去。但這行麼?當床鋪一陣晃動我出現在她面前時,她準會尖叫著喊救命。誰說她會幫助一個聲名狼藉淪為亡命徒的男人逃命呢?這男人不過是來這房間尋歡的許多男人中的一個,她與他們交往,只是從他們身上賺點生活費罷了。這會兒她是否能認得我都是個問題呢。她的腳在房間裡走來走去,這兒停一下,那兒停一下。我一動不動地躺著,屏聲斂氣,任憑汗流浹背。突然她又出去了。樓梯一陣響過,又歸寂靜。
我又是一陣鬆快,腦子清醒後突然覺得躲在這裡真是荒唐之極,這麼東躥西躲,在大熱天的午後藏在床下等機會潛逃到蘆葦叢裡,靠掏鳥蛋摸魚來充飢,睡在地洞裡,苦苦熬過這段時光等著邊境重歸太平——這是愚蠢的念頭。事實上我已經不是我自己了,我意識到,當那個士兵手按著男孩肩頭暗示他不得向我透露什麼時,我已經成為驚弓之鳥了。
我走進囚室時是個神志正常的人,心裡很明確自己行為的正當性,雖說對事情的起因尚未十分明瞭,但這兩個月來眼前除了四面牆壁上莫名其妙的汙跡和一地蟑螂什麼也看不見;除了自己身上的臭味什麼也聞不到;除了夢間跟嘴唇似乎貼了封條的幽靈對話沒有一個人可以交談,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是誰了。想撫摸和被撫摸的慾望強烈得讓我呻吟不止。我只企盼著一早一晚和那個男孩的短暫接觸!我只想在一張舒適的床上躺在女人的懷抱裡;只想有食物可吃;在太陽底下行走——這些要比是不是由警察來決定誰是我的敵人誰是我的朋友的權利重要多了!倘若這鎮上每一個人都鄙視我在那蠻族女孩身上所做的一切,而這兒的年輕人又被我的野蠻人門徒戕害,使我陷入眾叛親離的局面,我還怎麼能夠安之若素呢?如果我態度不是那麼頑固不化,那些穿藍制服的人會怎樣對待我呢?不管我對這些審訊者怎樣說實話,把我對野蠻人說過的話全部複述出來,即使他們幾乎相信我的話了,他們還是會以嚴酷無情的手段對付我,因為他們的信念就是隻有最極端的方式才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