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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年夏天,劉墉兼理國子監,發生鄉試預選考試中學生向監考老師送禮的事,被御史祝德麟彈劾。但是,當時御史祝德麟本來彈劾的是具體的監考老師黃壽齡受賄,而且祝德麟在奏摺中還誇獎了劉墉一番。說,“國子監考試惟劉墉、鄒炳泰二人清介素著,諸生不敢向其饋送營求”。此事件的最終結果是,乾隆皇帝借題發揮,劉墉受到了不應該有的處分。
1789年二月底至三月初,負責皇子教育的上書房諸師傅因為連天陰雨沒有入值,乾隆皇帝得知這個情況十分惱怒,時任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上書房總師傅的劉墉被責處得尤其嚴厲,降為侍郎銜,不再兼職南書房。乾隆皇帝還專門為此下了一道上諭,大意是說因為劉墉是大學士劉統勳之子,念及劉統勳為朝廷效力多年,才對劉墉加恩擢用。而劉墉在府道任上還算勤勉,及至出任學政就不再認真辦事,在湖南巡撫任上官聲也平常。入京為尚書,辦事情更是一味模稜兩可。我曲意優容,未加譴責,原以為他會感激聖恩,勤勉辦事,不想竟然發生上書房諸師傅曠工七日之久而劉墉置若罔聞之事。並說劉墉這樣事事不能盡職,於國則為不忠,於父則為不孝,其過失甚大,實在不能寬恕。應當說,措辭相當嚴厲。
1793年,劉墉為當年會試主考官。因為安排失當,閱卷草率,違制和不合格的卷子很多。按規定,劉墉等至少要罰俸10餘年。乾隆皇帝雖然作了寬大處理,劉墉還是被“嚴行申飭”。
1796年(嘉慶元年),因為大學士一職空缺多時,破格增補戶部尚書董誥為大學士,而資歷更深的劉墉被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