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不要得寸進尺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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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無邪的笑容裡,帶著一絲狡黠。
林小公子:軟萌乖巧的小姑娘,突然變成了小狐狸,不過怎麼越瞧越可愛呢?
他抿著唇,微微笑起來,“小月兒想怎麼合作?”
“很簡單,小哥哥扮成尋找妹妹的富家公子,去牙行找人牙子,只要找到小時候丟失的妹妹,願意重金酬謝。”
明櫻道:“順便編個理由,比如家裡長輩快不行了”
“大膽!”林耀突然怒喝。
明櫻忍不住瞧他,這也太忠心護主了吧,她就打個比方而已。
林小公子以為她嚇著了,冷冷睥了一眼林耀,林耀縮了縮脖子,氣勢頓時散去。
林小公子柔聲道:“小月兒別怕,有我在,但說無妨。”
“謝謝小哥哥,”明櫻甜甜一笑,“總之就是讓對方覺得你很著急,哪怕找個年齡相似、外表相似的冒牌貨給你,你也不在意。”
“至於我,嘻嘻,我還是扮找叔叔的小孤女,小哥哥要找的妹妹,就按我的樣貌身形來。”
雙管齊下。
朱大喜手中有中等元氣丸的訊息傳開,抓他的捕手急增,朱大喜定會躲藏起來。
但這種過著刀口舔血的生活的人,只要小哥哥給的酬金夠多,比如一顆上等元氣丸之類的,加上有現成的獵物——明櫻在,根本不需花多少精力,朱大喜定會鋌而走險。
“這太危險了!”林小公子皺起眉頭,他始終不認同,抓朱大喜要用弱小的孩子當餌。
一旁的林耀倒是對明櫻的提議非常認同。
他家公子根本不用假扮富家公子,周身貴氣渾然天成,至於這小丫頭,穿著像個小乞丐,看氣色膚色也是鄉下長大的,也不需假扮,林耀覺得沒有比這更好的法子了。
不過他家公子不是這麼好說服的,林耀在心裡嘆口氣,他家公子什麼都好,就是責任心太重,過於正直了些。
林耀覺得,這個計劃他家公子多半不會同意的。
明櫻笑眯眯道:“不危險,因為小哥哥你會保護我的呀~”
“小哥哥,就這麼決定了,早點抓到壞人,就少些無辜的孩子被拐賣。”
話落,只見林耀覺得定會拒絕的他家公子,有些寵溺又有些無奈地摸摸小丫頭的頭,“我不在你身邊,你能何護好自己嗎?萬一拐走你的不是朱大喜,是別人呢?”
明櫻雙眼晶亮地看著林小公子,“我叔叔會暗中看著,不會讓別人帶走我的。”
又看了眼林耀,“除非我自願跟人走。”
林耀皺了一下眉,當時這小丫頭身邊有人?
不可能!真要有人,他不可能半點察覺不到!林耀覺得明櫻在睜眼說瞎話,不過他沒打算拆穿。
他家公子擔心這小丫頭弱小可欺,林耀可不這麼認為,能想出這種法子的,會弱?
“就這麼說好了!”明櫻不等林小公子再說什麼,扭頭對林耀道:“林叔叔,有吃的嗎?我肚子餓了。”
林耀:這小丫頭,可真夠自來熟的。
不過他知道明櫻為什麼轉移話題,林耀看向林小公子,“公子,快午時了,要用膳嗎?”
“小哥哥,我肚子餓了。”明櫻捂著小肚子,可憐巴巴地看向林小公子。
林小公子無奈,“上膳吧。”
“是!”林耀出去了,林小公子伸出手,“小月兒,我帶你去用膳。”
他的手乾淨潔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指甲修得很整齊,帶著健康的淡粉色,像他的人一樣美好。
明櫻將手在衣服上擦了擦,伸手握住林小公子的手。
那手比想像中的要冷一些,堅硬一些,手心有薄薄的繭,不過比起哥哥們自小勞作的手,林小公子的手依然是養尊處優的手。
用膳的地方在隔壁,明櫻跟著林小公子去的時候,桌上已經擺好了菜餚,看來早就掐著時間準備了。
真不愧是貴公子,出門有武師級別的護衛,還有人專門伺候膳食。
那膳食的精緻程度,比明櫻在現代五星級酒店見過的還要精緻得多。
“小月兒,想吃什麼自己夾,沒有外人在,不用拘謹。”
明櫻暗想:我才不會拘謹,“謝謝小哥哥。”
兩人坐下開始用膳,林耀似乎想伺候,被林小公子抬手製止了。
他拿起筷子夾了一塊燜肉,放到嘴裡細嚼慢嚥,明櫻瞧他吃飯的每一個動作,慢條斯理,矜貴優雅,覺得好看是好看,就是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