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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坐鎮主場,14日迎接底特律活塞的挑戰,周軒將要對位的,是聯盟現人氣最旺的後衛——阿倫?艾弗森!
加盟活塞之後,關於艾弗森的爭議再度四面襲來。
早在76人時期,人們談起艾弗森的時候,必然會有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必然存在著很大的爭議。有人願意提起他那些輝煌征戰的歲月,也有人願意提起他破壞球隊的那些碎碎念。
不可否認的是,艾弗森是nba中一位極具天賦的奇才,作為nba歷史上個子最矮的得分王和mvp,他依然擁有著海量的支持者,他2001年在總決賽當中和洛杉磯湖人浴血奮戰的情景至今仍然令人耳熟能詳。一連串華麗的資料和數不清的五佳球讓人們從恨到嫉妒,最後到讚歎,而今只剩下惋惜。
和掘金迎來比盧普斯後崛起截然相反的是,擁有了艾弗森的活塞立即兩連敗,上場才艱難的戰勝了國王隊。
活塞隊希望艾弗森能打好控球后衛,可他依然是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個人英雄主義者。他永遠不會屈服人下,得分就好象吃飯睡覺一樣近似他的本能。
廣告詞說無兄弟不籃球,如今的艾弗森在活塞可能連半個兄弟都沒有。無論是費城還是丹佛,艾弗森幾乎都擁有近似無限的個人出手權,那時他在球場上當仁不讓的主角,然而在活塞他卻得不到這種待遇。活塞強調的先發陣容的概念是一個整體,絕對不是一個英雄帶著四個配角,因此也註定無法讓艾弗森為所欲為的投籃。
造神運動沒有讓艾弗森拿到他夢寐以求的總冠軍,卻多了一大批把他當成偶像神靈膜拜的球迷。在球迷的盲目支援下艾弗森永遠是2001年那個傳奇人物,他們一次次用選票將艾弗森送進全明星賽上,更加助長了艾弗森我行我素的性格。
也許毒瘤一詞不該出現在艾佛森身上,他對於比賽的敬業程度,以及他的個人能力,都不該和“毒瘤”沾邊。但他確實很難找到合適的球隊,無法讓隊友變強,也是不爭的事實。
在76人,特別是2001年,艾弗森的身邊有最佳防守球員穆託姆博,最佳第六人阿隆?麥基,最佳教練拉里?布朗,還有諸如斯諾,拉賈?貝爾,蓋格爾,林奇等一批好手。所以打進總決賽也算是理所當然,而不是所謂的艾弗森獨立把一支爛隊帶進總決賽。
球迷們津津樂道的2001總決賽,艾弗森場均35。6分5。6籃板4助攻1。2搶斷。看似無敵,其實他場均命中率只有40。7%%uff0c場均出手32。4次,場均打鐵19。2次。這是什麼概念?大部分球隊的核心場均出手數都沒有19。2次。
而後,艾弗森無法和克里斯?韋伯產生哪怕一丁點化學反應,失去了在東部集體萎靡的幾年中證明自己的機會。
到了掘金,所謂的“黃金雙槍”只是看上去很美,艾佛森一走,球隊立刻就變了一個樣,突然躋身一流強隊之列。相反活塞,艾佛森不僅面臨的新戰術新環境的考驗,球隊防守也變弱了。
已經有不少專家分析,如果艾弗森再不往正統後衛方向轉變,這份合同結束後,他很可能無球可打。
在後衛位置上,如果沒有一個防守型後衛配合,艾弗森是不折不扣的球場黑洞,純屬單挑極限。凡是經常打球的人都應該知道,籃球場上的身高就和av女優的胸圍一樣是吃飯的傢伙兒,183cm的還是穿鞋身高的艾弗森作為球隊的絕對攻擊核心這事兒他做到了,但讓他防好對方二號位卻是奢望。
有人會拿艾弗森職業生涯的助攻資料說事兒,並且說考慮到他打的是2號位,已經很團隊了。其實正好相反,傳球分很多種,艾弗森最擅長的恰恰是與團隊進攻毫無干係的一種。好的組織者是控制籃球,等待隊友跑位和空切,準確的將球送過去。艾弗森做的是不斷利用帶球和擋拆給自己創造投籃機會,沒投籃機會了再傳球。
老布朗曾不竭餘力的想說服艾弗森更多去組織進攻,一者能減輕自身壓力,保持體力,二者能調動隊友積極性,艾弗森當時不同意,打到決賽也仍然堅決牴觸,他的理由很簡單,既然他比隊友能力強為何不能者多勞,輸送炮彈讓斯諾去幹不就挺好?而且他從來沒覺的累!他什麼都不怕,什麼都能挑戰一直都是個鬥士,但從來沒想過挑戰自己。
球權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戰術百分之八十為他設計,他不準,就是球隊不準。那麼艾弗森擅長的傳球是什麼,他擅長的助攻來自哪裡?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考驗個人能力的一種,突破後吸引包夾分球給空位,這完全考驗的是籃球掌控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