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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嘴賤,武人手癢。

文無第一,只要肯拉的下來臉,嘴巴能講,口綻蓮花,黑到黑白,哪怕才華明明不如對方,也能扯出個三四五六來,看似不落下風;

武無第二,勝敗輸贏,明明白白在那放著,輸了就是輸了,任憑你講得天花亂墜,人家也不會耗子尾汁。

尤其是武人一旦丟了面子,栽了跟頭,以後江湖上就不太好混了,

林峰武藝不算高,但也是有名號的人,在一個小童手上輸了一招,這傳出去,臉面受到影響是必然的,

關鍵是,以後風雲莊的‘肥活’,恐怕更難輪到他,

因此長劍一挺,無論如何要找回這個面子來。

李賢不曉得江湖上的事,見林峰好像被打翻臉了,握劍不知該如何應對,看了看方覺,

“李峰大哥久在江湖,這是讓著你,若真動手,你小命豈不是不保。”

方覺笑笑,接下自己的佩劍:“這樣吧,你用的我劍,算是兵刃上佔些便宜,也算是替師出戰。”

“是,謹遵夫子命。”

公開場合,李賢對方覺十分的尊敬,禮數十足,雙手恭恭敬敬的接過鴻羽劍,鞠了個躬,

鏘,

劍身出鞘,寒光四溢。

“霍?!這把劍厲害啊!”

“寶劍,絕對是寶劍!”

“莫不是平南王家的鴻羽血紋鋼?”

在場眾人,再不識貨,也能看出這把劍與眾不同,最後終於有人道出了來歷,

看到這把劍,林峰腦子瞬間就清醒了過來,

“嗨,夫子這就玩笑了,大家閒來無事玩兩手,哪裡就當的真,小兄弟,快把劍還給夫子。”

方覺那話是給了他面子,帶師出戰,還用了神兵利器,贏了輸了,都保全他面子,不算栽在一個孩童手中,

關鍵是,鴻羽血紋鋼這種東西,絕非普通人能有的!

對方一個書童,武藝就已經不俗,還隨身攜帶這等利器,身份之高要遠超於他自己,

如今,臉給了,臺階給了,若是給臉不要,給臺階不下,非要再爭鬥,只怕人家就不會這麼客氣了,

連忙收起了怒容,換上之前相處時候的笑臉,

連稱呼都隨之變化了,從方兄弟,變成了夫子。

李賢完全不懂江湖上這一套,可見對方的態度陡然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伸手不打笑臉人,手中的劍就出不去,

“時辰差不多了,咱們趕路吧。”方覺淡淡一笑,示意李賢把劍還給自己,

重新上路,李賢和方覺並肩,

林峰騎著馬從後面追來,看看左右沒有其他人,低聲抱拳說:“夫子仁義,在下多謝了。”說著,衝李賢也是點頭一笑:“小兄弟好武藝,佩服佩服。”

“出門靠朋友,江湖上行走,還需互相幫襯,不必客氣。”

方覺雖然給了林峰面子,卻也覺得,這人還不如以前福威鏢局那些人豪爽痛快,於是只淡淡的回應,並不想深入多聊。

林峰卻跟在身邊,討好的說:“之前還不知道夫子身負絕藝,不知師從何門何派?”

“胡亂學的些野狐禪罷了,不值一提。”方覺道。

這話林峰卻是不信,

若是野狐禪,李賢怎麼會小小年紀有這樣的劍法?這要都是野狐禪,那他豈不是江湖上買大力丸的?

又見方覺有鴻羽鋼這樣的寶劍,就有心結交,說:“夫子,風雲莊就在前方几十里處,不知夫子可有空前去盤桓幾日?那風雲莊莊主最是好客,喜歡結交各路英雄,見到夫子這樣的大才,必然歡喜。”

方覺一聽就曉得林峰是什麼意思,他是風雲莊的莊客、護衛,介紹‘高人’去,是給他自己在莊主面前長臉,

沒什麼興趣,準備隨便說個藉口推辭了。

還沒開口,又聽林峰神神秘秘的說:“夫子可知,這條路上,最近為何多了許多人,都在朝風雲莊趕?”

“嗯?這是為何?”方覺第一次走這條路,只覺得路上蠻熱鬧,倒是不知道是不是‘比往常人多’。

“風雲莊莊主得了一件寶物,他老人家廣交天下客,約定本月初三,開莊宴客,請各路的好朋友,江湖上的豪傑英雄們,前去一同鑑賞。”林峰說。

“寶物,什麼寶物?”方覺的好奇心被提起來一些。

“一顆足足有三尺半高的成型老山參!”

林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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