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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浩這次來,給方覺帶來了寫給他座師的薦書,

還很罕見的挎著一把劍。

三尺紫鯊皮的劍鞘,嵌著兩顆大拇指頭大小的火油鑽,掛在白浩腰上,漂亮瀟灑的狠。

“賢弟,瞧瞧這把劍怎麼樣。”白浩得意洋洋拍了拍腰,把劍解下來遞給方覺。

“沛然兄,你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喜歡炫耀。不怕我再弄壞了?”方覺笑著去接。

白浩笑呵呵的說:“這次真不怕,你若是能弄壞這把劍,我白字倒過來寫。”

“有這麼神奇?恩?咦?”

長劍入手,方覺便是一愣!

這劍長有三尺出頭,卻輕飄飄的,撐死了也就一斤多點,

就算是木頭的,都不止這個分量,何況劍柄、吞口,明顯都是金屬。

心中納悶,一手握柄,微微用力。

‘鏘’的一聲,劍身彈出,

劍身含光內斂,絲毫不見反光,連綿不絕的雲紋,遍佈劍身。

沒有了劍鞘,分量更輕,拿在手裡的直觀感受完全可以用‘輕如鴻毛’來形容。

隔著半尺,都能察覺到一股寒意。

“且試一試!”白浩道。

方覺微微沉吟片刻,左右看了看,然後對著桌角輕輕一揮,

毫無阻礙,一寸多厚的實木桌角竟然輕鬆被削了下來,

桌子是公家的東西,砍壞了,不心疼。

又對著桌上的一隻空瓷杯,輕輕一砍。

同樣是公家的東西,砍壞了,不心疼。

嗤得一聲輕響,茶杯從中刨成對稱的兩半,各自朝後倒下,斷口平滑光整。

“嘶……”

方覺倒吸一口涼氣,好鋒利的劍!

見那兩側劍脊,隱隱有一絲兒殷虹,像是血絲,方覺忽然想到了什麼,眉頭一挑,訝然問道:“莫非,這是鴻羽血鍛鋼?”

“哈哈,賢弟好眼力!”

白浩得意道:“正是鴻羽血鍛鋼所制,鋒利無比,偏偏又十分輕盈,最最適合讀書人佩戴防身!賢弟,你下個月要去趕考,這把劍你帶著防身。”

鴻羽血鍛鋼,顧名思義,鴻羽是指原材料,這種鋼材輕如鴻毛,再採用血鍛之法,鍛造出的兵刃,重量極輕,卻又銳利異常,幾乎不需要特別的打磨,便能切金斷玉。

由於血鍛法需要精壯男子熱血,因此鍛造出的兵器,還有一定的辟邪功效。

無論是鴻羽鋼,還是血鍛秘法,都是平南府大世族王家獨有,連朝廷都無從染指,

據說好幾次向王家施壓,王家都頂著不給,最後只能與王家合作,每年王家向朝廷進貢一批,數量不多,大多被皇室收藏,或者賞賜重臣,民間罕見。

只是,這玩意太輕,單打獨鬥、武林廝殺固然有優勢,卻不適合戰場所用,打造又極為艱難,受到鍛造秘法和材料的限制,不可能量產,

否則,估計朝廷即便撕破臉,都要強搶打造秘法,為大昊軍隊配成制式兵器,

書生和武士的穿著不同,武士系的是緊扎皮腰帶,又寬又緊又硬,掛一對流星錘都沒問題,而書生是束帶,大多是布,或者絲綢,不會太硬,也不會扎得太緊身。

同樣是三四斤的劍,武士掛得住,書生嘛,步伐動作一大,搞不好要把褲腰帶給墜下去,這就尷尬了。

這其實也是暗暗的要求,讀書人行為舉止,要穩重。

“這我不能要!”

方覺毫不猶豫的把劍推了回去。

之前送的宣紙、白狼毫,雖然昂貴,但畢竟有錢就能買得到,也不是貴的離譜,

至於熬鷹圖,那是意外……

但鴻羽血鍛鋼的兵器,在市面上,根本買不到,有價無市。

君子不奪人所好。

都是讀書人,都有配劍之禮,這把劍真的太適合讀書人,即風雅又能彰顯身份還特別實用,哪怕絲毫不通武藝之人,有了它對付兩三個壯漢都不成問題,絕對是讀書人的心頭好,

作為朋友,平白無故拿走別人心愛之物,卻給不出對應的回報,這不是長久相處之道。

白浩卻是哈哈一笑:“你這次可是客氣錯了,這本就是你的東西嘛!你忘了,上次找你要背影圖,說給你換好東西,換的就是這把劍!”

“那圖如此值錢?”方覺意外問。

“圖嘛,倒未必多值錢,只是有錢難買我喜歡,加上其中多少有些你嫂子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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