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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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恐怕不會娶個吃肉的男子。所以入選的兩個男孩子一併幾個十四十五歲的少年最近都吃素,並且每天洗澡,也撒上花瓣,希望過些天也能照魯那人一樣,噴噴香,才好進獻給兩位大人。
如今,唉,魯那人搶先了一步,不過好在是神僕結婚,神使大人還沒娶呢。
真想不明白,魯那人除了香點兒,還有啥呀?大人竟然願意娶個魯那人。
話說回來,馮寧寧大人也真是該娶了凝宵,整天那麼拉拉扯扯的,要是別的族男子,哪裡還嫁的出去噢。
“恭喜大人,賀喜大人啊。”挽杉一進門就笑呵呵地恭喜馮寧寧。
馮寧寧笑嘻嘻接受人家道喜,陳曦皮笑肉不笑:“馮寧寧要結婚了可還不知道你們這裡結婚的規矩呢,說來我聽聽,要是好就用,要不好就用我的規矩。”她先打下伏筆,免得後面馮寧寧為難。
挽杉就介紹:“結婚呢,要是在南邊,一般來說男子在結婚之前三天要住在神廟裡,由祭祀們教授為夫之道,茨夏人沒那麼多講究,一般都是婚前單居一室,由族裡的年長女子陪伴三日,教導他們如何取悅妻子。”
馮寧寧差點兒沒跳起來:我靠,初夜權啊,他媽的,這個打死都不成,我還沒結婚先混上個綠帽子?
“娶正夫一般都是在神廟,由祭祀主持,女子要發誓一輩子照顧男子,給他孕育的權利;男子要發誓一輩子服從女子,奉她為主。”
這是夫妻關係嗎?怎麼琢磨都是主僕關係。馮寧寧聽到這裡肚子裡動了粗口。陳曦忍了又忍才沒翻白眼。
“男子一般長到十三歲,家裡長輩就會給點上守身砂,一般都點在肩窩那地方,由祭祀或者家裡的長輩教導以後才會消失。”
陳曦很想冷笑一聲說這個守身是為新娘子守呢還是為那什麼祭祀守啊?那王八蛋還不得天天做新娘啊,她倒不怕給人吸乾了或是弄上點兒愛滋病什麼的,可她要七十還不死還教導人家新郎還不把人家孩子給嚇著?回頭還沒結婚先成精神病了……
孃的,有一日蕩平南方非把那堆什麼祭祀統統閹割。
靠,貌似這任務……恐怕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還真難度挺大。
“男子的貞潔是最要緊的,結婚之前不能跟任何女子不清不白,更不能跟女子拉拉扯扯的……”
陳曦馮寧寧對視一眼:南邊都塔利班執政?不過也明白了凝宵為什麼願意嫁給馮寧寧了,就馮寧寧這麼整天沒皮沒臉往人家身上貼,人家別想嫁出去了。其實魯那男子本來也嫁不出去,這回可開了先例了。
不過照這個意思,是不是說那祭祀不是女人?人妖?天生的人妖可還難找呀。馮寧寧想樂。
有個問題呀,魯那人好象說是十六歲就可以被授種的,那麼說凝宵有沒有……不是吧?馮某人確實已經混了個綠頂子?
可也不對,要那樣估計他不敢嫁給自己。
也難說,他們把這個當成是陳曦的賜婚了。
算啦,這個事不用考慮啦,反正馮某人也不是瑪利亞了。
問題是,我是不是喜歡他呀?馮寧寧琢磨著。
是,我挺喜歡他的清香味,喜歡看他害羞的眼睛,但這個是不是愛呢?恐怕不是;而且要跟他那……估計還是挺彆扭的。說句實在話,凝宵要不是一身鱗片還真是挺好看一人,可惜了的。
問題的另一面,凝宵愛不愛我呢?最好不愛,不然怕他會難受。
也許他跟我結婚就是為了要個孩子,哈,神僕的孩子,可能是為這個?可我跟這裡的女人長的不一樣啊兄弟,大概不能給你孩子呢,這可是個事兒啊。
要不讓他偷偷跟別人生個孩子?咳,這不是上趕著當烏龜麼?
這個事兒鬧的。
挽杉還在繼續。
“……南邊那些有錢人講究男子結婚以後要恪守夫道,不能單獨外出,一般出來還要蒙上臉,不過我們茨夏人沒那麼些講究。”
陳曦很想拉著馮寧寧耳朵吼:看看,看看,惹出麻煩了吧,真以為你自個兒是個孩子呀?我看你以後在掛誰身上非抽你不可!!
這個事兒自己也有責任,開什麼玩笑不好開這個玩笑,簡直就是,找抽。
還是先想法子解救馮寧寧吧。
“那個,”陳曦琢磨著這時候問這個問題實在不是東西,可為了馮寧寧她怎麼也要探討這個可能性。“如果離婚呢?”
“……”
挽杉著實糊塗,離婚是什麼東西?
陳曦看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