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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或妖怪!如果你死了,就沒有必要擁有自己的名字,如果你還活著,那麼恭喜你,你有自己的名字了!被你殺死的猛獸或妖怪叫什麼,那麼你就叫什麼!
普通人可以選擇不去獵殺猛獸或妖怪,因為他們太弱了!一輩子用叢漕氏、漕山氏、黃山氏等等之類的代號也行,反正他們少有能活到老死的,幾乎全都成了猛獸或妖怪的食物,有沒有名字其實沒有區別。
而人巫不行,因為他們有巫的血脈,許多人巫會傳承一些巫的天賦神通!
所以人巫有能力遵守這個規矩,十六歲的時候必須去獵殺猛獸或妖怪,以搏取自己的名字!
最重要的是,憑武勇得到自己的名字以後,才能得到巫族的承認!而得到了巫族的承認,才能學習他們的功法,在這個混亂的世界,這才是所有人巫最嚮往的!
蠻荒時代,武力有時能決定一切!
這個少年十七歲了還沒能擁有自己的名字,在如此崇尚武勇的時代,又出生在這樣的地方,其社會地位可想而知,平時沒少遭人白眼和鄙視!
這使得兩個人的記憶找到了共同點,引起了彼此的共鳴,方便了曹陀融合這個少年的記憶。
曹陀前世從小在孤兒院長大,而且因為種種原因,也是受盡了白眼和鄙視,所以才形成暴躁的脾氣,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沒想到,自己這樣的人,居然也有從頭再來的機會,老天真是太給面子了。”
不到一會兒,他又融合了更多的記憶碎片,發現這小子其實也有一項天賦神通,而且是一種變態的巨力神通,只是完全不由他自己控制而己。
這小子的性格非常懦弱,懦弱地連撿了大便宜的曹陀,都不得不狠狠的鄙視了一番:“在這樣的蠻荒時代,這小子竟能活能到十七歲?真是見鬼了!”
記憶裡有兩個刻骨銘心的地方,一是獵殺猛獸見到的恐怖場景,從而嚇破了這小子的膽,變得越來越懦弱無能。二是昨天躲在草屋裡,被咆哮的妖怪推倒了茅草屋,從天而降的茅草粗木樁,嚇得魂飛魄散的情形。
特別是十六歲獵殺猛獸,神通不靈,結果失敗以後,少年變得越來越沉默寡言,一直致力於裝佈景板,效果非常成功!
如果不是這次群妖覓食將其嚇傻,讓曹陀有機會代替掉他,之後又被人們找到,挖了出來,估計早已經被人們遺忘了。
“做人都很失敗…還一個比一個死得早!緣份呀,呵~呵!”曹陀將已經屬於自己的記憶,仔細體會過後,扯著嘴角苦笑了起來。
許久之後,他掙扎著爬了起來!踉踉蹌蹌的站在茅草堆上,開始檢查自己這一世的身體。發現少年不光是性格懦弱,連身體也瘦弱不堪,混身沒有二兩肉。拋開破破爛爛的衣服,一排排骨頭清晰可見。
“原來這小子過得比我還慘,感謝政府~!最起碼我讀過些書,還有碗飽飯吃,當上保安小隊長後,更是吃香得喝辣得,很是過兩年好日子!和這小子一比,感覺那日子就是天堂了!”曹陀回憶了一下少年的記憶,想起少年以往忍飢挨餓的日子。
“咦?”
正當曹陀檢查自身的時候,卻有了一個意外的發現,明明全身瘦得皮包骨頭,也僅有一身破破爛爛的衣物,但站在冷冽的寒風裡,卻沒有感覺到一絲冷意!
彷彿身體裡面的某個地方隱藏著一團烈火,將自己渾身烘得曖洋洋的,有如沐浴在溫暖的陽光裡,全身都舒坦!
“這小子的記憶裡,全是渾身凍得僵硬的情景,可從來沒有這樣的好事!”
曹陀隨即想起以前看過的一些穿越小說,似乎豬角穿越以後都會附送一些好處的,他不由裂嘴笑道:“難道這次輪到我了,還附送了保暖功能?呵呵,在這個蠻荒世界,這功能倒是不錯,起碼不用擔心過冬的問題。”
曹陀苦中作樂的自我調侃了一會兒,才懷著重世為人的心態,重新審視著自己將來生活的新家。
他轉頭看了看背後的潺潺溪流,還有腳下破敗不堪的小家,腦子裡愁成了一團亂麻,嚷嚷道:“和這裡一比,前世的日子算是幸福了。……蒼天吶!還讓不讓我活了?”
“沒用的,不管怎麼樣,人…還是要活下去的。”這時,一個老婦人的聲音傳到曹陀的耳朵裡。
他順著聲音轉過頭去,發現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婦人,正緩慢的朝自己走了過來。
原來曹陀融合了少年的記憶以後,最後半句抱怨蒼天的話,他不知不覺的使用了這裡的語言,恰好被走過來的老婦人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