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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開闊了,你只要向生命前途探尋、衝刺的力道,又有什麼所謂瓶頸的存在與突破?你若能先把自己的心理安排好,你的生活自然也就不必安排而自會妥善,工作不必發展而自然寬廣了。
葉曼答
蟲工木橋◇。◇歡◇迎訪◇問◇
第22節:第三輯一件是非兩個標準(1)
第三輯一件是非兩個標準
另一種的七年之癢
葉曼女士:
我大學畢業六年了,已經有兩個小孩,一個三歲,一個一歲。目前我是專業的家庭主婦,雖然請了保姆,我還是怕極了一整天面對奶瓶、尿布的日子。
我知道職業婦女也很苦,白天在辦公室累了一天,晚上回家還得忙家事,但我還是想做事,接觸外面的世界。我的英文好,可以找到不錯的工作。
有一天,我實在受不了了,偷偷在一家雜誌社找到了份工作,上了一星期的班,先生知道了,他要我辭職,還請出公公來“曉以大義”。我公公認為孩子一定要母親自己帶,說我的妯娌也都沒有上班,何況家裡又不缺錢!
我不同意他們的觀點,但還是辭職了。也許六七年後,孩子大了,丈夫會允許我出來做事,不過那時我的大好時機已經過了,也懷疑自己還有沒有能力。別勸我跟先生溝通,他不可能變的。我不高興的是:為什麼我要在他的允許下才能上班?照顧小孩他也有一半的責任!
嘉嘉上
嘉嘉女士:
你真是一錯再錯又三錯。
你第一錯,錯在不該結婚。
你第二錯,錯在不該生小孩。
你第三錯,錯在生了孩子不願管。
你已經畢業六年,最大的孩子才三歲。沒有生孩子前,為何不曾想到你所受的大學教育,英文程度好,擔心長久不做事會減少自己的能力?所以上述這些都不是你出外做事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你靜極思動,是你想逃避尿布和奶瓶,是你想擺脫做母親的責任。你早知自己個性只適宜做專業的職業婦女,而非專業的家庭主婦,你當初就不應該結婚,不應該生子。
你既結了婚,又生了孩子,你便應該擔負起做母親的責任。須知幼兒六歲以前的教育,幾乎可以決定他們一生的命運,你如何可以將他們委之於保姆之手?如果你是為經濟所困,不得不出外賺錢,那是很值得別人同情的,但是假如你的丈夫寧願自己多辛苦,而要你留在家裡照顧孩子,你就責無旁貸。更何況你的出外做事,只是為了怕極了面對奶瓶、尿布的日子呢?
你不要以為孩子是你們兩個人的,所以責成他應負一半的責任。須知許多責任是分工的,若要完全公平,是不可能的。懷孕的是你,分娩的是你,司哺乳之責的是你,你能向誰討公平?孩子是你生的,可是你用牛乳喂他,請保姆照料他,牛和保姆又向誰去討公平?
說句公平話,你這是另一種的七年之癢。
葉曼答
分房
葉曼女士:
曾經在《婦女》雜誌的讀者投書中看到一位讀者建議,生活習慣不同的夫妻應該分房,心中頗有同感。
生了兩個孩子以後,每天忙著上班、照顧孩子,我的體力和精神都很衰弱,晚上需要充分的睡眠,偏偏先生是個夜貓子,喜歡躺在床上看書、看報,還要抽菸。以前我身體好,開著燈一樣能睡,現在就不行了,也很奇怪地對煙味特別敏感、嫌惡。
我要他到書房去看書,他說他喜歡躺著看,想為他在書房擺張床,保守的他嚇了一跳,說夫妻怎能分房睡,被父母或別人知道了怎麼了得!他即使對我很抱歉,也不敢到書房去睡。
許多人覺得夫妻分房就代表感情不好,我卻不這麼想。現代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習慣和隱私權被尊重,即使親如夫妻,我也不應該要求他早睡來遷就我(何況他也睡不著),或者我遲睡去配合他;再說,我要換衣服或做剪腳趾甲等不雅動作時,也不希望給他看到,這樣說來,各人有自己的房間又有什麼不好呢?
不知您的意見如何?
良桂上
良桂女士:
難怪你的先生反對,在一般人眼光內,分房幾乎和分居一樣的嚴重,彷彿他們的離婚已經在望。不但大家反對分房,甚至有些保守的人,連夫妻分床都不贊成。俗語說:“夫妻吵架是床頭打架床尾和。”那是勸人不要理會夫妻的吵吵鬧鬧。假如是分床,或是分房,便不那麼容易的講和了,若是同床共被,距離縮短,接觸機會多,冷戰就很不易持續太久